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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失衡的“货币性因素”分析

2008-06-30 16:45 来源:刘秀光

  许多资料表明,我国区域经济的失衡状况比较严重,曾被联合国列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区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其他是巴西、尼日利亚和埃及),西部地区拥有全国56%的土地面积和近30%的人口,但人均GDP只有东部地区的40%,在迄今五届经济百强县评选结果中,中西部地区入围的比例一直很低,其中,2002年80%以上分布在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仅有两个:2005年的评选结果表明,这种区域经济发展失衡的格局仍未改变。

  区域经济失衡的产生及化解与诸多因素有关,包括历史条件、区位优势、制度安排、体制改革、货币性因素等。我们以东西部地区差距为例,重点分析区域经济失衡的货币性因素,从而探讨解决区域经济失衡的金融资源配置问题。所谓货币性因素是指与经济发展相联系的金融资源、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

  之所以强调区域经济失衡的货币性因素,是因为它既是经济运行的内在动力,又是化解区域经济失衡的首要因素。对区域经济失衡的货币性因素分析着重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传统财政政策对改变区域经济失衡的效力分析

  当前研究区域经济失衡的货币性因素多数仍然集中在传统财政政策手段方面,诸如税收优惠、政府投资倾斜、增加转移支付等。国际上许多国家解决区域经济发展协调的政策基本上也是采取了传统财政政策的方法,例如美国联邦政府对州和地方进行转移支付,以缩小地区间发展的差距;意大利、英国是中央政府对落后地区实行财政补贴。其中,意大利政府为促进南方地区的工业化,对南方新建企业的厂房建设资金补贴25%,购置机器设备补贴10%,对新建企业提供75%的贷款。

  传统财政政策手段对经济均衡发展的调控是有效的,并且还将继续使用。但也要检讨为什么我国在实行这些手段的同时,区域经济失衡仍在不断加大?重要原因是,传统财政政策手段如果使用不当,不但不会改变区域经济失衡,相反会加剧区域经济失衡。例如在效率优先的原则下,实施了优先发展东部地区的“非均衡发展战略”,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加剧了区域经济发展失衡,主要是对东部地区给予了较多的优惠政策,从而强化了西部地区的比较劣势。

  相比之下,实行市场经济的工业化国家,如美国、日本、英国、加拿大等并没有出现严重的区域经济失衡现象。这说明市场力量的强化并不必然导致区域经济失衡。这些国家通过政府的有效干预,制约市场要素的流动方向,使经济能比较均衡地发展。而我国的情况是,最初的资源流动方向包括数量和价格,都是政府计划体制决定的。可以设想,如果西部地区向东部地区供给资源的价格不是那么低,其获得的收益也许不会如此之低,正是这种资源价格的政府管制方式为区域经济失衡留下了隐患。

  另外,我国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主要实施了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在此过程中,没有充分意识到接受政策的地区将受到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正反两方面的影响,即当实施扩张的财政政策时,接受政策的地区受惠;当实施紧缩的财政政策时,这些地区则受损。例如,为了刺激经济,1982-1984年财政支出实施了三年的扩张政策,而1995年又实施总体性的紧缩政策,2005年财政政策又由“积极”转为“稳健”,总体上也是紧缩的态势。财政政策的这些变化,导致了西部地区得到的财政支持随着扩张和紧缩的财政政策而不断变化,缺乏货币资金来源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其结果往往出现这样的局面:当东部地区接近于潜在产出水平时,西部地区却存在着非潜在产出的均衡,造成了财政政策的变化与区域经济失衡不断扩大趋势同时进行的情况。

  二、金融资源配置状况对西部经济发展作用的分析

  经济社会发展必然需要金融资源的配置,而金融资源与金融体制、金融市场等关系密切。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的国家或地区,金融资源如何配置是政府和经济学家一直十分关注的问题。20世纪70年代初,爱德华·肖和罗纳德·麦金农提出的“金融深化论”认为,发展中国家除了劳动生产率低等问题以外,还存在着影响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即“金融抑制”。要实现经济增长,就必须消除金融抑制,放开利率管制,取消信贷配给制,实行金融自由化,用所谓“麦氏指数”(M2,GDP)衡量货币化、金融市场化和金融深化的程度。

  自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以来,理论界就有热衷于金融深化论的倾向。但对于西部地区经济而言,金融深化以及麦氏指数的实际意义并不大,甚至还经常被错误地使用。例如,有观点称,西部地区自1991年后金融深化程度不但高于全国水平,而且有两个阶段超过东部地区。这种观点忽略了一个简单的算术问题,即在西部地区GDP相对低的条件下,麦氏指数表示的金融深化程度就相对较高。但事实是西部地区经济中的货币化程度、金融市场化程度与东部地区经济相比都低得多。

  就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的支持来看,虽然其支持的力度不断增强,但与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比较起来,仍然相去甚远,并且财政预算内投入还远远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同时,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研究,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加深,致使政府对投资的空间结构影响力不断下降。东部地区对市场投资主体的空间选择仍具有强大吸引力,“十一五”期间投资比重仍将保持上升势头,而西部地区将会有所下降。可见,在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大货币资金投入的时期,政府财政对西部地区的货币资金投入却呈现递减趋势,这对西部地区是非常不利的,结果只会进一步加大与东部地区的差距。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谢指出,“国家继续在经济政策、资金投入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这一决策是非常正确的。与此相反,那些主张主要依靠市场机制,企图在短期内解决西部发展的观点,有悖于西部经济发展的现实基础条件。

  除了中央财政支持以外,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更需要自我融资。融资来源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就外源融资看,在资本市场上的筹资能力方面,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相比明显偏弱。2003年东部地区的上市公司数量占全国总量的59.29%,西部地区仅占17.48%.从各区域内上市公司亏损的比重来看,东部地区亏损的上市公司比例为10.6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西部地区上市公司的亏损比例达到16%.从整体盈利情况来看,西部地区要落后于东部地区。因为资本市场是一个青睐收益率的市场,需要良好的市场环境和产业的协调发展,而这些条件短期内在西部地区难以根本改观。外源融资的另一个重要来源是引进外资。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资料,1984年东部地区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为96.73%,西部地区为2.08%;2004年东部地区为86.37%,西部地区为4.76%.从实际利用外资发展趋势看,与东中部地区相比,西部地区呈现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经济基础、区位条件等处于劣势。所以,资本市场融资和引进外资等外源融资形式在短期内都不能成为西部地区金融资源供给的主要来源。

  就内源融资看,西部地区的积累率相对东部地区要低得多,不能满足内源融资的要求。金融机构提供的借贷资金主要来自于存款。2002年西部地区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15016.87亿元,东部地区高达65666.67亿元,东部地区是西部地区的4.37倍。在贷款方面,西部地区为1 1394.36亿元,东部地区则高达46463.8亿元,东部地区是西部地区的4.08倍。可见,依靠内部积累的内源融资也不可能起主导作用,因此,依靠西部地区自我融资以满足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困难的。

  通过对西部地区自我融资能力的研究表明,企图主要依靠现有的融资手段难以实现西部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进而化解区域经济失衡的现状是不现实的。相比之下,中央财政支持作为化解区域经济失衡的货币性因素则是举足轻重的。

  三、是倚重现实生产率还是历史贡献及二者关系的分析

  事实说明,经济增长的成果并没有在东西部地区之间公平分配。在优先发展战略或者非均衡发展战略下,经济发达地区更多地享受到了经济增长的成果。如果从效率优先与现实生产率的角度看,这种状况似乎无可指责,但如果仅仅倚重效率和现实生产率,就忽略了在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西部地区为之所做出的历史贡献。

  长期以来,政府将西部地区发展的战略放在作为东部地区原材料基地的位置上。这种垂直分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被强化了,致使西部地区没有形成自己具有竞争性的产业。这种垂直分工的格局自改革开放以来不但没有被削弱,反而加剧为“过度垂直分工”。西部资源型区域采掘工业占工业总产值的比例呈上升趋势,而东部地区这一比例却在下降。进入“十一五”时期,虽然西部地区纷纷推出自己的发展战略,其中包括发展加工业,从而形成特色优势产业,但在“货币化生产”(指生产性活动都是用货币计量和实现的)时代,西部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期望在短期内产生理想的经济效益,没有金融资源的全面支持是难以实现的。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东部地区生产需要的资源和原材料多数是按计划价格调拨的,国家的调拨价格大体上相当于市场价格的50%左右,而东部地区生产的加工品,却是以市场价格销往西部地区。资源禀赋丰裕的西部地区利益大量流向东部地区,这种利益分配机制成为区域经济失衡的重要原因。同时,过度开发导致西部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其中广西为中度脆弱,云南、内蒙古、四川为强度脆弱,其余省区为极强脆弱。过度开发还导致产业和产品结构高度趋同化。西部地区8省、区(四川省包括重庆市)的相似系数在0.73-0.97之间。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提出的“结构相似系数”表示,当相似系数大于0.5时,就应该调整工业结构,大于0.8为工业结构严重趋同化。工业结构严重趋同的结果是产品过剩并且缺乏市场竞争力,经济和社会效益差。这都是西部地区为东部地区发展所付出的代价。

  现在需要正视的问题是,究竟倚重效率和现实生产率,由东部地区独享这些“超额利益”?还是倚重历史贡献,让东部地区归还西部地区应该分享的那一部分“超额利益”?只有正确处理经济增长时期不同地区的利益关系,才能有利于经济均衡和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和谐、稳定。而处理好这一关系的关键是将现实的生产率与历史贡献相统一。

  近年来,理论界提出了许多解决区域经济失衡的建议,但这些建议多数仍然局限在传统财政政策手段框架之内。然而,传统财政政策手段在面临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例如,过渡期转移支付总规模太小,对缩小地区差异的作用十分有限。这就需要制度创新以扩展传统财政政策手段。开征“区域经济调节税”就是现实生产率与历史贡献相统一的体现。区域经济调节税具有转移支付的性质,同时也是以往西部地区对东部地区资源投入的回报。从本质上看,区域经济调节税是政府根据经济均衡发展的要求,对公平与效率的权衡而做出的正向调节,也是对“非均衡发展战略”的一种修正。

  四、结论

  我国区域经济失衡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既不利于经济的均衡发展,又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当区域经济发展严重失衡时,调整的成本将是巨大的。而完全依靠传统财政政策手段以及西部地区自我融资能力,不足以在较短时期内纠正区域经济失衡的现状。因此,除了继续加强传统财政政策手段的力度以外,通过区域经济调节税扩展传统财政政策手段是现实生产率与历史贡献相统一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