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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估价师职业技能对其开展估价业务的影响

2003-3-21 0:0 徐庆宏 【 】【打印】【我要纠错

    房地产估价师作为一种专业执业资格,特别需要估价师具有较高的包括个人经验、专业水平、知识面以及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职业技能。本人在从事估价的实际工作中,实实在在的体会到估价师自身职业技能水平,对估价师本人包括其所在评估机构开展评估业务的影响相当大,有时甚至能起到决定作用。

  一、作为一名房地产估价师,应该掌握一定的建筑知识包括建筑造价知识。我们知道运用任何一种评估方法时,都会涉及一定的建筑知识,尤其是运用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时,更是考验估价师建筑知识的水平。我们曾接受过这样一个案子,南京某大型化学企业,委托对其一个下属储油基地的房地产及其附属码头及其附属设施进行评估。当我们与委托方第一次接触后,才发觉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项目:①该个案中“真正的”房地产并不多,确有大量的包括储油罐、输油管、高压电、泵船等在内的“动产”;②该国有老企业在上世纪60年代初以“工业学大庆、干群上土地”的方式建起了码头、罐基、栈桥等等,既无原始造价资料,亦无任何竣工图纸记录。当然,从委托方处我们还了解到,他们已接触数家资产或房地产评估机构,都因案值不大,案“情”复杂而不了了之。甚至收了费用,交回个“纯”房地产的报告了事。经委托方一再要求,我们经过反复论证,最终接下了该案。对其中“即无造价资料,亦无图纸”的,如码头我们采用了重置成本法,首先我们向船厂、码头、设计院等进行咨询,并结合“替代原理”,先“模拟”出以当今设计思想及施工工艺状态下重建能达到实物“最佳”使用状态的建筑施工方案,其次,分部分项测算工程量,再查找相关水利、土建定额,以此测算其新建成本。事实上,我们承接这个个案是亏损的,大量的“外调”成本,短暂的作业时间,结果出来后,一开始委托方不高兴,认为结论与他们的“心理价格”差距太大,比如高压电部分,他们认为有近50万,我们的结论只有18万,当他们看了我们的技术报告,并听取了我们的过程介绍后,其老总、资产管理部、财务部均心悦折服,并表示费用决不打折,实事上该客户已成为我们的长期客户。

  二、估价师应该掌握一定的房地产经济理论。众所周知房地产估价是一门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房地产的分支学科,因此,只有具备较深厚的经济理论基础,方能真正地做好估价工作并能进行相应的探索。事实上,一个全面的估价师,不仅可以从事“单一”的评估业务,更可以为大众提供房地产投资/置业顾问服务——为房地产投资者排忧解难,或者为置业者出谋划策。现实生活中,本人就曾听说过一个估价师为了自己购房打听价格值不值的事情。本人在从事估价工作中,了解并探索最多的经济问题包括:贴现、折旧、经济增长、机会成本、边际收益、收入与税收等,并经常地参加高校举办的培训班,通过这类的学习,加上不断深入实践,本人已探索性地开展投资顾问服务数年,并获得了一批客户的信任。我把这类业务作了一个归纳,包括:①预算不动产投资价值和投资回报率;②测算投资/置业成本,安排购置资金;③测算改造成本,改进物业收益水平;④预测市场波动,确实投资/置业方向;⑤测算租售、抵押(留置)成本,安排物业资产管理计划。有一个事例如下:通过朋友介绍,我认识了一位“文革”前的清华毕业生,现做私企,她要购置一套住房,要求是“档次”高于大多数“住宅”,低于“别墅”,环境要好,价格要适中,我并没有向她推荐任何楼盘,而是站在她的立场上,采用置业分析方法,告诉她如何选择,之后她选择了几处,于是我赔她实地看房,并逐一分析,包括售价的高低、升估的潜力、区域可能的发展等,于是她确定了她的置业地点。没多久,她又找到我,说她的企业准备将主要的生产基地从南京迁到苏北金湖县开发区,希望我们能帮她测算投资可行性,为此,我们不但对她现有企业的生产结构进行了调查分析,还在她的协助下进行了她从事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业,特别是未来市场结构进行了摸查,最后我们重点对金湖县吸引投资的优惠政策,当地劳务工资情况,当地金融供给情况,交通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的调查,并假定几种情况分析了二十年的长期现金流量,并与假定生产基地还在南京进行对比,最后得出结论:①如果按现今产品结构,且金融政策有一定支持,该项目动态回收期为14-15年,应变市场风险能力太差;②如果企业加大研发力度,不断推陈出新,且市场比重加大,即使按一假定的产品售价降低率,只要金融政策松驰有度,该项目动态回收期可控制在11年以内。另外,我们还建议:①适当加大自有资金的投入,减少金融政策变动可能带来的干扰;②将原定二期计划调整为三至四期,不要一味追求投产和产量,并立即着手与金湖当地商谈日后扩建所需储备土地事宜。当她听取了我们的意见后,立即通知财务支取现金,并要求与我们签订长达十年的顾问合同,并要求其企业经理在处理该企业与银行及资产管理相关的事宜前,必须听取我们的意见,当然,在这之后,她周围的一些企业或个人纷纷找到我们,事实上,该项目的银行融资,以及她为项目投入的部分资金,均由我们协助沟通相关银行以流动资金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品种给予。

  三、估价师应该具备丰富的房地产专业技术知识。顾名思义,房地产估价是对房地产标的物或者以房地产为主的标的物进行估价的一项技术工作,缺少房地产专业的基础知识,就谈不上做一名估价师。从房地产估价的基本方法也可佐证,成本法是以成本测算方式估算房地产价值,其中比如社会平均利润率(不同种类的房地产理应不同),资金占用成本(不知道前期准备期限,施工周期等就不可能分析资金占用周期)如何确定,直接牵涉到估价结论的可靠性;市场法是以市场可比价格估算房地产价值,但是如果没有房地产专业基础知识,又如何选择所谓的“可比实例”,又如何进行“区域”、“个别”等因素的调整;收益还原法是以贴现原理测算房地产价值的,试问如果不具备房地产基础知识,其中的客观收益又怎么判定,特别是针对一个收益整体不可分,但只评估其中部分房地产的价值时必须确定分摊价值时,更离不开房地产专业知识。事实上,房地产专业知识的面很广,包括建筑、规划、土地、质量、计划、营销、物管等等。有些估价师在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时,对物业管理作为个别因素修正时,只分“有”和“无”两种,然而实际工作中,物业管理的水平大有不同。本人以为,不仅要分析物业管理水平,还要将物业管理费的高低作为“机会成本”,采用贴现方式调整可比对象的可比价格更为科学。本人在实际工作中深深地体会到不断充实自身房地产专业知识,对我们开展估价业务,甚至拓展资产/置业顾问业务大有帮助。有这样一个我们用房地产产权知识协助相关部门破获一起假证骗贷案:林文浩(假名,假卖方)于二○○一年十一月中旬至十二月初期间,约三次到我处咨询房地产交易及抵押贷款事宜,并于十二月五日下午5点以后将吴琼(假名,假买方及贷款人)带至我处,同时将相应的交易交件必需的证件交给我处,且要求我们尽快协助其交易及贷款。“林”、“吴”两人提供的交易房屋为XXXX街X号X幢X单元X室,其双方确定的交易价格为31万元,并准备办理18万元的抵押贷款。至十二月十七日,“林”来电催问进程,因此我们与南京房管局XXX同志联系,希望加快办理。经交易科经办人初审,对交易房屋的产权证有质疑,于是十二月十八日上午南京房管局的同志迅速将该情况通知了我们,并表示准备进一步到产权处鉴别真伪。此时我们感到有必要采取谨慎的态度,并开始怀疑其“第二住所”的房产证的真实性,怀疑这是南京第一起企图以假产权证向银行诈骗的案件。我们立即派人将该证送交房管局的同志,以便帮助验证,同时又通知拟放贷银行——工行南京市下关支行,其后又立即与公安及土地部门联系,首先确认了相关土地证、身份证、户口簿和有关证明文件实属伪造。至此,我们立即将该等情况向南京市房管局作了通报。随后警方研究了抓捕方案,并于2001年12月19日中午1:00左右,在下关工行一举将疑犯二人抓捕,并当场从二人身上搜出多张假证。从目前的追查来看,上述二人于十月十八日通过某中介机构承租了真林文浩的房屋,其后伪造了相应证件准备骗取贷款。通过这件事情,工商银行被我们的认真所折服,从此,进一步加强了与我们的业务合作。

  四、估价师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房地产评估甚至资产评估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等的各项规定。我们知道“无规不圆”,作为从事估价业务的估价师来说,诸如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房地产法、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房地产估价规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都是我们必须熟悉的内容,并且有必要“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常看,常想,常推敲。本人所在的评估机构由本人牵头,经常组织估价师及相关业务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报保持定期的交流。比如,通过反复学习相关税法及税收政策,并向税务部门咨询,我们可以准确地测算包括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在内的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由于本人坚持法规学习,具备一定的功底,在从事评估业务中受到很多方面的认同。比如,某一商业银行,以前基本未开展个人信贷业务,正在进行个贷试点,主要以个人现房抵押为主。去年,该行让我评估某公司名下的房地产,我以为是办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与产权方接触,方知是办理个人贷款,只是担保形式采用公司房产抵押,并以取得信贷人员的同意。于是我立即与该银行信贷部门联系,告诉他们按《合同法》、《担保法》的规定,这种担保无效(最高院2000年12月8日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公司法》第六十条规定为“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于是避免了一场“干戈”,否则对客户来说可能是付了评估费最终未贷成款,对银行来说如果贷出款,则担保无效,如果不放贷则遭客户指责,正是基于此,很多商业银行对我们机构非常信任。

  五、熟悉房地产市场及其交易变化情况,也是估价师必备的基本技能之一。大家都知道市场比较法的原理就是市场检验,而成本法中的社会化平均成本等一般也用比较法取得,收益还原法的“年收益”也是主要以市场比较而定,假设开发法中的市场销信价格更是市场现值等等。因此,熟悉房地产市场及其交易变化情况,对于估价师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本人在实际工作中,非常注重了解、搜集、判断相关市场交易案例,包括买卖、抵押、租赁、拍买、抵债等方面,事实上,我们认为只有具备大量的案例并建库管理,才能在具体办理估价时得心应手,为此我们与多家开发商、经纪公司、拍卖公司以及相关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协作关系,比如在与部分银行合作中,考虑到南京银行界大多已取消对二手房购房按揭贷款中的房地产评估的要求(文件要求在银行认为必要时及年龄较长的情况除外),我们主动表示免费评估(不出具评估报告,只出具所在区位价格幅度证明),因此我们也从搜集收到众多二手房交易实例,加上我们与报社及电台定期举办的二手房估价专栏而取得的案例,再加上我们开拓的业务品种“帮您谈房价”(针对客户购买商品房)而取得的案例,大大增加了我们的案例库存量,正是我们完善了这些基础工作,时常给我们的工作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就在前不久,南京某担保服务公司推荐给某银行一笔二手房贷款业务,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建成于2002年11月,成交价30万元,欲货款21万元20年,银行要我们对其成交价把关并已同意放贷21万元,本人看到资料后,立即反映出该楼盘我很熟悉,去年冬我去过其售楼处,当时售价约1800—1850元/平方米,为万无一失我又去了该楼盘,经了解现有的余房售价在1950—2050元/平方米之间,且是布局更合理,设计更新颖的“跃层式”,因此我估算该房实际成交价应≤23万元,并判断这是一笔买卖双方涉嫌炮制高价,以求高额信贷资金的交易,甚至是一笔经纪人员“收购”二手房的案例,此后,经银行了解证实,确属一笔中介“收购”个案。通过这件事,该银行对我们信任有加。

  六、良好的素质,优良的服务,也是估价师不可或缺的职业技能之一。房地产评估是一种典型的服务性工作,只不过它不是一种体力服务,而是一种智力服务。因此本人以为,一名合格的估价师,不仅应有职业自豪感,更要有致诚、致信的服务意识与实际行为。我们知道,有些评估机构,常常表现给客户“嫌贫爱富”的感觉,从细处讲,比如客户想了解结论的过程时,有些估价师不是本着以理服人,摆事实讲道理,而是故弄玄虚,甚至以诸如“你不懂”、 “跟你讲不清”等语言搪塞客户,更有甚者,时有发生诸如“收费不低,服务不多”、“不付钱不能看报告”等等不利于估价人员形象,甚至整个行业形象的事情。基于此,本人及本人所在评估机构,对估价师以及相关人员的素质、职业教育均采取高标准,严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采用换个立场看问题,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比如,今年初,有一个客户有一笔外贸业务,急等付出一笔资金,而他事先计划付帐的回款因故不能及时到位,于是他拿私房向银行贷款,而当时他甚至不能事先同时支付抵押贷款中涉及的公证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评估费,且他希望能帮他争取在二天内办妥抵押登记,经与客户沟通,我们同意先出报告,帮催抵押,由银行先下款,再付清我们的评估资费,事后,该客户坚决要以2倍的标准支付评估费,被我们拒绝后改为一定要请吃饭。从这件事,对照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客户都要少付费的现实,是否可以这样去想,客户想少付费,一方面是他对评估业务的无形成本,或者说长期经验等的积累成本不了解,另一方面说明了很多客户不满意评估单位提供的服务质量。

  本文只是本人在从事估价业务中的心得体会,随着我国政府关于WO的承诺,我相信,那些国外的以及港澳台的经济鉴证机构将会陆续来到,同行之间现存的“价格恶性竞争”,必将屈服于服务的竞争,质量的竞争,品质的竞争,甚至是估价师职业技能与人品的综合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