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界一般认为,“内部人控制”现象是当前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原因。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国家所有者身份的缺位。我国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由于国家作为国有企业所有者主体身份的缺位、国有企业所有者代表人身份的模糊不清等原因,对“内部人”(经营者)的行为一直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使国有企业变成了“内部人控制”的企业。会计委派制的倡导者试图通过委派的形式赋予会计人员一个相对“超然”、“独立”的身份,排除来自“内部人”方面的干扰,最大限度地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但会计委派制在实施过程中,受到了许多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影响到会计人员作用的有效发挥。
国家作为国有企业所有者主体缺位、所有者代表人身份的不明确,导致了会计的委派主体不明确。由政府、财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还是纪检部门成立专门委派机构,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即使国家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成立了专门的委派机构,依然存在着委派机构与主管部门的协调问题,解决不了国家作为所有者主体缺位问题。
会计人员的委派岗位和来源的选择受到制约。从目前试点情况看,一般只是对企业派出财务总监或财务主管,而不是全部会计人员。这样,即使财务总监能够忠实代表国家所有者的利益,如果其他会计人员代表的是经营者的利益,二者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矛盾。另外,国有企业一般都有大大小小的下属单位,经营者若想作弊,完全可以绕过本单位会计,通过下属单位达到自己的目的。
会计人员的来源则决定了委派人员的素质高低。如继续使用原来的会计人员,经营者和会计人员原存的关系无疑加大了二者合谋的风险。如重新委派,则会给企业带来生产经营上的风险。因为,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有自己不同的特点。如果会计人员不了解被派驻企业的特点、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不经过一定时间的实践熏陶,是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的,甚至会给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负面的影响。并且,会计人员的流动也会导致企业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增加,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
会计人员身份的界定和报酬来源。会计人员身份的界定至少在形式上决定了会计人员能否保持相对“超然”、“独立”。一是赋予国家公务员的身份,这不仅将给国家财政带来巨大的负担,而且也不符合政府机构改革方向。即使国家下决心将会计人员作为公务员管理,依然存在与经营者合谋的可能性。二是将会计人员作为企业职工看待,由企业支付薪金报酬。这种做法显然割断不了企业与会计人员的经济联系,不能使会计人员相对独立于企业,也不可能发挥出想象中的监督作用。并且,企业的薪金报酬存在高低之分,在责任和风险一定的情况下,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会计人员肯定不愿意向报酬低的企业流动,这也影响到委派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会计人员主观能动性难以发挥。会计委派制片面地强调了会计的监督职能,而忽视会计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职能。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风险是不可避免的。经营者依据会计人员提供的资料做出决策,导致经营失败,责任谁负?显然,会计委派制会使会计人员陷于两难境地。最后的结果会使会计人员不敢参与经营管理决策,即使参与其行为也趋于保守,企业会因此坐失发展的良机。
以上问题不解决,委派的会计人员必然在各方面与企业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能对“内部人”的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就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
另外,从法律的角度看,会计委派制不符合《会计法》的立法精神,并与《企业法》、《公司法》相冲突。
如前所述,会计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应该归属企业,由企业的经营者进行管理和使用。而“内部人控制”不消除,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也是不可避免的。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应从多方面入手,如产权制度改革,使国有资本从竞争性领域逐步退出;培养经理人市场,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提高企业经营者业务水平的道德素质;对经营者实行更有效的激励方式(如年薪制、股权奖励等);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审计法规,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准,使其充分发挥“不吃皇粮的经济警察”应有的作用;坚持依法治国的方针,完善立法、认真执法,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和道德素养,形成有利于经营者、会计从业人员自律的氛围等等。这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其解决需要不懈地实践和探索。从长远来看,要彻底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必须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即国家应放弃企业所有者的身份,只行使其作为社会管理者的职能,这是解决国有企业问题的根本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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