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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直属单位会计委派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2-5-3 10:34  【 】【打印】【我要纠错
    (2000年9月26日,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琼办发[2000]61号文印发)


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直属事业单位:

  《海南省直属单位会计委派制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住址组织实施。

  实行会计委派制是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它对于规范会计行为,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堵塞行业不正之风,改变财务管理中存在的混乱状况,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产生,都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推选会计委派制重要意义的认识,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支持这项改革。

  要积极做好委派会计人员的推荐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要指导和协助省直属单位会计管理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选配人员。


  省直属单位会计管理中心要尽快制定实施会计委派制的工作制度和办法,加强对委派单位财务的管理与监督,认真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切实把会计委派工作抓好,抓出成效。

  各市、县、自治县可参照本方案,开展本地区委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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