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新的经济形式需要新的监督体系
改革开放为社会各个阶层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在新旧经济体制转轨时期,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更为突出,主要表现在国有企业的所有者主体缺位;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和监督机制不健全,预算外资金管理混乱,私设小金库问题突出,各种贪污腐败孳生等现象。这些问题从会计工作角度分析,表现为"信息失真,秩序混乱,造假严重"。
分析上述问题根源,一种普遍的看法是监督机制不健全是导致上述问题产生的重要因素,因此,建立有助于强化会计监督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就成为深化社会监督改革的突破口。
2.1.2现行管理体制已经不适应社会监督体系的建立
我国会计人员隶属于所服务的单位,并对本单位的行政领导负责,受这种管理体制的局限,使得现行《会计法》所赋予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实际上难以履行。
因此改革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是众望所归,会计委派制度应运而生。
2.2 会计委派制的主要形式
会计委派制目前主要有三种形式:统管统派、重点委派和代理记账。
2.2.1 "统管统派"形式。是由地方政府直接向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委派会计人员的方式。被委派会计人员的人事档案、职务晋升等集中统一管理,并实行轮岗制度。
2.2.2 "重点委派"形式。主要是针对行政事业收支比较多的重点单位和国有大型企业。
2.2.3 "代理记账"形式。是由一个专门的会计核算中心统一为各单位执行会计核算业务。被代理的单位一般规模比较小,日常收支项目较少。
会计委派制是加强对国有各单位财务监督及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而在行政事业单位试行的会计中心改革则是从会计委派制发展到国库单一账户制的一次质的飞跃。
2.3会计中心改革加快了国库单一账户制度的改革进程
2.3.1会计中心将会计委派制改革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会计中心是一个公共会计核算服务机构,它是在保持各单位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各单位不再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取消银行账户,由会计中心统一开设银行账户,负责各单位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并监督各个单位按照预算办理日常收支。
2.3.2会计中心的基本职能
预算监督职能:体现财政预算管理主体的预算资金监督控制职责。
会计核算职能:体现公共财务核算的会计服务职责。
2.3.3 会计中心的基本原则
集中管理,统一支付,统筹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规范会计核算流程,统一核算政策,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
精简人员,简化程序,提高集中核算效率。
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分类实施,逐步到位。
2.3.4 会计中心的核算范围
核算单位:包括由各级财政资金负担的政府工作部门、直属行政事业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和部分大专院校。
纳入的资金范围:包括由财政拨付的行政经费、事业经费和各类专项经费;中央各部委的专项拨款;预算外资金;各种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等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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