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集中核算无缝隙
同其他地方类似,东营市东营区的财政工作以前也存在严重问题:监管手段滞后,个别部门、单位财务混乱,信息失真,随意支出,私设小金库的现象非常普遍;盲目担保,随意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基层会计人员素质不高,难以实施有效监督管理;镇(街道)和农村会计人员年龄老化、知识陈旧;村居资金收入来源渠道多、范围广、数量大,资金使用随意,个别村居收支不能及时公开,不能向群众说清楚,引发了干群矛盾等等。
东营区大胆尝试会计集中核算、会计委派、派驻财务总监、会计人员双重管理四种新的会计管理体制改革模式。即在区乡两级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取消区级和镇(街道)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城区村居的会计、出纳岗位与银行账户,建立区、镇两级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办理会计业务,实行会计监督;对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实行派驻财务总监制度;对企业投资、产权转让、收益分配等重大决策实施全过程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对资金流量较大的国土资源局、油区工作办公室实行会计委派制度,直接管理委派单位的财务,并实施会计监督;对镇、街道财政所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促使大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银行存款上缴核算中心统一设立的银行账户,注销了单位原有银行账户。在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下,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
从2001年8月开始试点,目前,全区区级83个行政事业单位,5个镇、4个街道的100个行政事业单位、221个村居全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实现了会计集中核算的无缝隙管理。
改革初步达到了目的:区、镇(街道)两级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对所有单位的每笔支出业务严格“过滤”,从根本上避免了乱支滥花现象;解决了部门单位之间财力分配“旱涝不均”的问题,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改变了过去政府无钱办事,公共支出能力削弱,大量财政资金沉淀于部门、单位,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局面,壮大了财政实力,政府可调控预算外资金达到上年总额的3倍多;降低了行政成本,节约了人力资源,全区的会计、出纳人员由原来的808人降到现在的84人;强化了财政监督,减少了不合理开支,杜绝了小金库、乱收费等现象,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治理了腐败。
国有资产:推行一盘棋管理
多年来,东营区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直沿用传统的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成为产生腐败现象的又一温床:部门单位随意购置、处置国有资产,有的行政单位利用闲置房产、地产出租或建设商品房,收益不上缴财政,私设小金库或为职工分发福利,造成了国有资产及其收益流失,扰乱了正常的财经秩序,形成了部门单位之间的财力分配不均,导致了腐败现象。并且,国有资产闲置,大量优质资产仅仅以资源形式存放于部门单位,不能转化为资本而最大限度实现保值增值。国有资产管理局管理国有资产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对部门单位资产只是进行宏观管理和统计账面价值,每年国有资产的直接损失在四五百万元以上。
为摸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家底,东营区重拳出击全面清产核资。据统计,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四个镇、五个办事处账面价值存量达10个多亿。其中,房地产等大型资产达6亿元。面对如此庞大的家底资产,区领导算了一笔账:除办公设备不可运营外,其他国有资产经过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市场化运作,通过抵押变现等形式,资产资源最大限度转化为资本,预计升值3—4倍,资产将达到20个亿。
2002年7月27日,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这是继东营区会计管理体制改革之后的又一次大的冲浪。
新成立的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按照市场规则进行运行的企业法人实体,注册资金7000万元。公司将通过自营、合资、合作等经营方式,采取资产抵押、资产质押、资产置换等融投资手段,将区属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和收益,区直各部门单位和各街道的房产和土地,实行统一运营。变死钱为活钱,最大限度地获得国有资产收益。目前,运营公司在对国有资产划转、评估的同时,已对两宗地产进行运营,获取收益近5000万元。
支出管理:部门预算一支笔
按照“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制程序,东营区选择法院、水利局、计生局三个部门作为试点单位,编制了2002年的部门预算。首先,保证人员工资和相应的人员经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工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等;其次,安排必要的公用支出,根据部门和单位拥有的公共资源情况和业务工作性质,制定以人员为标准的一般公用经费、汽车燃修费、会议费、集中供暖经费等公共经费定额。根据年初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安排必要的项目经费,各部门按照财政核定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和项目专用经费确定公用经费用款计划,财政部门按计划及时拨付资金,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
新编的部门预算,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把单位的预算内拨款、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将预算内外资金捆绑使用,彻底打破预算外资金收入部门收取、财政监管、部门使用的小集体观念,真正树立起了收支两条线的大财政宏观管理的观念。
政府采购:阳光下的交易
2002年,东营区政府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财政改革重点之一,实施真正意义上的“阳光工程”。
本着先易后难、先大后小的原则,东营区认真制定采购目录,有计划地开展采购工作,逐步将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务用车、电器设备、冬季取暖用煤、办公家具等纳入政府采购。自开展政府采购以来,已累计采购金额达3600万元,节约财政资金560万元,节约率达到15.6%。在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工作范围的同时,还将机关机动车辆定点加油、维修、保险和材料定点印刷等服务类采购项目也纳入政府采购,仅机关机动车辆三定采购项目,年节约资金达130万元。
东营区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了规模购买优势,减少采购次数,节约运输费用,降低平均成本。并将每一项政府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都置于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使这些部门由过去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将财政资金的管理从价值形态推进到了实物形态,消除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暗箱操作,提高了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堵塞了管理上可能出现的漏洞,从源头上抑制了以往采购活动中可能出现的腐败现象。
在改革问题上,东营区领导班子达成了共识:只要不违法、不违纪、不谋私,能搞什么就搞什么,能改什么就改什么。要解放思想,放开手脚,不等不靠,目的就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真正实现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有关部门在调研后认为,东营的做法如果在全国推开,财政收支变化将不可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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