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章:我要投稿投稿说明原创投稿原创天地有奖征文:征文标准奖项设置征文投稿

优秀论文:会计论文审计论文财务管理论文税务论文金融论文工商管理论文财政论文评估论文

首页>会计文苑>会计委派> 正文

企业监管的有效形式――财务总监委派制

2002-5-2 16:4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 】【打印】【我要纠错
    深圳市于1987年在全国最早成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取消企业行政级别,取消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实行政企分开,以产权为纽带,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资产经营公司――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运作。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的成立较好地解决了国有企业产权归属即国家股东不明确的问题。为了强化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大胆借鉴国外经验和我国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经过不断探索,建立形成了向国有全资和控股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制度。几年来的实践表示,以产权为纽带的财务总监制度,既不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法》及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要求,又能有效地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国有资产进行监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经营安全增值的一项科学制度。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是从1994年首推财务总监委派制的,这项活动得到了深圳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与热情指导,国家财政部也多次派员进行了调研和宣传。那么,财务总监制产生的内在动机是什么?财务总监制是如何运作的?财务总监制能发挥怎样的作用?应当如何改进和完善财务总监制呢?在此向各位作一介绍。

  一、财务总监制的产生背景及理论依据

  深圳市国有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迅猛发展。特别是八十年代后期,九十年代初,随着深圳市改革的不断深入,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思路,采取取消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公司改造;政府不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只由市投资管理公司归口负责产权管理,国有资产分级授权经营等措施,为深圳市的国有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企业资产不断壮大。到1994年底,国有企业净资产为185亿元,是特区成立之初32亿元的5.8倍。然而,在企业大发展同时,企业的内部管理,特别是作为企业管理中心环节的财务管理明显滞后,大多数国有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象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有些企业尽管有制度但执行不严格,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违反财经纪律以及盲目决策、盲目担保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有的企业领导人转移国有资产,携款外逃等。加强对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力度的紧迫性日益突出。如何在能不折不扣地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前提下,构建以产权管理为特征,以维护国家权益为目标的国有企业监管体系,已作为国有企业改革成败的大事摆在了当时负责深圳市市级国有资产经营的市投资管理公司领导的面前。在财务总监制实施之前,产权管理职能主要靠委派产权代表和选择经营者以及其他一些产权运作来体现,监督职能主要是靠外部审计、行政监察、纪检、内部审计等来实现。深圳市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不断表明,监督仅仅来自同级或企业内部是远远不够的,外部的监督如果不能贯穿企业经营的全过程在,也是不全面,不及时的。资产经营公司要使其监督职能落到实处,应构建怎样的一种监督机制呢?

  由于深圳市是我国改革开放的特区,地理位置又毗邻港澳,外向型经济成份比较高,外商独资、合资、合作企业较多,这些企业不仅给深圳带来了资金、技术、信息也带来了一些成功的管理方法。国际上一些大型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基本上是分离的。一方面由于形成了职业的经理阶层,经营权得以落实,经营者(首席执行官、总裁、地区代表等)业绩突出,董事会给予加薪以及奖励认股权证等方式予以奖励,经营者自身无形资产也随之增值;经营业绩不好,自然"下课",自身无形资产也随之减值。另一方面,董事会通过委派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财务代表)参与企业经营过程,对企业财务、资金等方面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最后通过审计手段,对该企业以及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本人业绩作出评价。经营者和财务总监从不同方面共同对董事会负责。所以,国外企业董事会(所有者)一般只管二人,一个是该企业总经理,一个是财务总监。根据客观要求,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借鉴国外企业经验,于1994年在全国首创向国有企业委派驻财务总监制度。其目的就是通过让财务总监参与企业经营运作的全过程来实现资产经营的职责,使资产经营公司真正做到既放得开,又管得住并保证法人财产权的实现,使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三者共同担负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任,形成一人有机的整体,互相促进,互相制约。

  从本质上看,财务总监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权,其内在机理可以用委托代理理论来加以解释。根据委托代理理论,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是一种基于资产经管责任的委托代理有关系,所有者将资产委托给经营者管理,而经营者受托承担经管责任。在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经营者与所有者是相对独立的个体,因此二者的利益并不总是相同。同时,虑及经营者往往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所以经营者与所有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经营者有关于自己行为的完全信息,所有者则很难了解经营者的行为。而在利益不均衡、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往往就会出现代理人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为此,设计一套有效的机制,以约束、激励代理人,减少代理成本,就成了现代企业理论中核心课题。由此可见,财务总监制的产生是基于对委托代理问题的控制,是对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一种完善。

  二、深圳市财务总监委派的具体做法

  (一)先试点,后铺开。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在征得市委、市政府的同意,并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分批向企业委派财务总监。首先,确定了六家三类企业进行试点。为使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必须选派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的财务总监,市投资管理公司决定在全国公开招聘,并于1994年4月在《深圳特区报》刊登招聘启事,引起全国关注,收到应聘信函500余件,从中进行初步选拔,然后进行笔试、面试,最后经考查合格确定6名人选派往企业。在试点一年多后,于1996年4月又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了15名财务总监,委派到市投资管理公司系统的大中型企业。通过边试点边完善的办法,于1995年9月由市国有资产委员会以深国资委(1995)11号"关于颁布《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联签细则",第一次以文件形式对财务总监制度进行了规定。通过向国有全资、控股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对国有资产的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经过不断实践和总结经验,今年3月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又以深国资委(2000)10号文下达了新的《深圳市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岗位责任、联签制度、职务任免与管理、考核奖惩及工资福利等。这将对推动财务总监委派制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管理模式。财务总监实行持证上岗,任职资格由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按有关程序考核确认,由产权部门委派并负责管理,在企业坐班并享受企业行政副职待遇。人事、工资、奖金、业务由委派部门集中管理。

  (三)职责权限。被委派的财务总监负责监控企业日常的财务会计活动;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对经批准的各类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核企业财务报告;对经批准的各类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核企业财务报告;通过与总经理联签审核批准在限额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融资性、投资性、固定资产资金的使用和汇往境外资金及担保、贷款事项;参与制定企业财务预决策、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二级公司承包方案、公司发行债券方案、审核公司新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定期向国有产权部门报告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根据《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所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与经理联签实施细则》以及《深圳市公司董事会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的规定,财务总监主要可行使以下职权:1、参与企业年度财务计划的制定,并监督其实施;2、对重大投资项目提出审核意见,并监督其实施;3、审核企业资金筹集和担保的合法、合理和安全性;4、审核企业重要的财务项目,与经理联签董事会规定范围内的资金支出事项;5、审核并与经理联签企业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6、审核企业其他有关净资产减少的事项。财务总监在行使职权的同时,必须对以下几方面承担相应的责任:1、企业会计报表和重要财务报告的失真;2、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3、企业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4、企业其他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事项。

  (四)考核与奖惩。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对财务总监进行了严格的管理。每年都对财务总监进行一次全面考评。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根据拟定的考核内容,组成由公司领导、人事及财务部门等参加的考核小组到派驻企业了解情况,并根据个人述职报告,进行综合评价。考核档次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对优秀的予以重任,现已有一名财务总监被任命为某大型集团的副总经理,还有一名被委任为某上市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对不称职的予以惩罚,现已有两名财务总监受到"下岗"处理。

  三、财务总监制的意义及作用

  国有企业改革到今天,相继总结出许多方式方法,特别是在监督机制上。比如,国务院目前对大型企业实行监事会制;实行委派财务部长或会计人员制;企业内部开展纪检和行政监察;实行企业年度审计制度等。应该说,这些制度的实行对国有企业的监管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但作为资产经营公司要完全实现其监督职能,还必须要大胆地实行财务总监制。财务总监制的实施具有以下意义:1、对资产的意义。财务总监制在加强国有资产监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上成效显著。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在推行财务总监制之后,就再也没有发生国企老总携款外逃的事件,也没有发生大的国有资产流失情况。2、对人的意义。财务总监制产生的原动力即是制衡经营者的权力,从实践经验来看,财务总监制在抵制腐败与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蚀、保护爱护干部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作用。3、对机制的意义。财务总监制的建立是对完善企业治理结构的一种尝试,探讨如何通过财务总监来加强企业的内部审计、如何通过财务总监来实行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协调等问题对于推动国企改革是非常有益的。

  财务总监制具有明显特点。第一,财务总监是以企业财务或资金管理为轴心把监控职能贯穿企业经营全过程。第二,财务总监对产权部门负责,受产权部门领导,参加企业各种会议,对企业重大决策、财务运作及其他情况有知情权、检查权、建议权、报告权、评价权。第三,财务总监不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只是对投资、担保、贷款、资金调拨、大型固定资产的购置、材料采购、大额合同的签订、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通过与总经理联签制度进行监控。第四,为体现独立、公正原则,财务总监人事工资、生活管理都由派出单位负责。由于财务总监制度能较好地满足产权部门实现监督职能的需要,符合现代企业发展的方向,因此,受到全国各地的关注和肯定,呈现出蓬勃的生命力。 

  归纳起来,财务总监在实践中主要有如下三大作用:

  (一)监督作用

  财务总监的主要作用就是监督。实际工作中,财务总监们按照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的要求,大胆发表意见,有力地保证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1、审核贷款担保事项,防范抵御担保风险。深圳市某公司总监严格审核对外贷款担保事项,1998年共拒付担保金额一亿多元;并促成公司下达了《关于对二级公司贷款担保的暂行规定》,基本杜绝了为无产权关系单位担保行为的发生。2、参与地外投资论证,防止企业盲目投资。深圳市某公司总监对公司低成本扩张拟兼并收购山西某制药厂进行实地考察论证,写出了详细的考察报告,提出了具体的意见。此外,该总监还曾与董事会其他成员一道,坚决否定了当事领导意欲兼并陕西某毛纺厂的设想,有效地防止了盲目兼并可能带来的国有资产损失。3、纠正违规操作事项,降低成本费用水平。深圳市某公司总监针对企业内部集资的违规情况,提出应进行专门清理,全年共清理各类集资款828.8万元,对一次清退困难需逐步处理的265.48万元,其利率降低至同期银行利率水平,仅财务费用一项就节约了150万元。4、审核联签会计报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深圳市某公司财务总监认真做好决算编审工作,在1997年年终决算联签时,核减重复计算的净资产2141万元,核减总资产3015万元,确保对外的决算真实可靠。

  (二)服务作用

  财务总监作为资深的财务会计专家,在专业上是有一定造诣的。根据《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财务总监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在大中型企业担任总会计师或财务部长、审计部长的工作资历。由此可见,财务总监是一种专业人士,可以利用专业特长为企业服务。事实上,财务总监在如下方面发挥着服务作用:1、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完善企业财务管理。深圳市某公司总监在该公司管理活动中,认真审阅和修改企业的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审计制度,提出建设性意见,且均被企业采纳。2、协助盘活存量资产,清理企业债务债权。深圳市某公司财务总监认真抓好追债和财务清理工作,组织追债小组成员到省内外追债几十次,追回30多万元的应收款,并协助清理公司可利用的库存材料,盘活了企业存量资产。3、合理组织调配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深圳市某公司总监合理安排资金存贷业务,利用人民币贷款和港币存款利差创造效益200万元;利用港币存款利率的波动,在高点锁定定期存款额,在回落时吃港币存款回落利息差创造效益600万元。4、辅导培训财会人员,提高财会队伍素质。深圳市某公司总监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三年来多资为企业财务人员讲解税法、会计准则等内容,不仅融洽了财务总监与财务人员的关系,而且强化了财务人员依法纳税的意识,提高了财会人员的素质。 

  (三)桥梁作用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是一个资产经营公司,它以产权为纽带,由投资管理至企业实施产权管理。投资管理公司与企业是投资与被投资的产权关系,这种关系可谓是无形的,但财务总监的设立就象在投资管理公司和企业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使无形的关系变得一目了然。通过这座桥梁,投资管理公司一方面可以迅速反馈企业的财务状况;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实施对企业的重大举措。具体说来,桥梁作用可以体现在:1、配合年审。年审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公允,维护投资者权益的重大措施。从1996年起,投资管理公司在全国率先出以出资人的身份委托中介机构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每年一次的审计活动,至今已经三年,每次年审财务总监都作为联系人,负责与投资管理公司、中介机构、企业的沟通,从商定签署审计协议书到审计前动员、从了解和掌握审计工作进展到交换审计意见,自始至终参与了审计活动。2、协助督察。1997-1998年,投资管理公司发现有些企业费用开支居高不下,为此抽出了部分财务总监对选定企业进行了抽查。此外,2000年,财务总监们还参加了对投资管理公司系统企业的预算执行情况的调查。3、落实规范。为了在2001年底以前基本完成全市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投资管理公司从所属企业抽出财务总监和财务人员组成三个考核小组,有计划、分阶段地对所属企业进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确认工作。在考核中,财务总监们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对有关企业的会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岗位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其尽快整改达标。4、适时报告。六年来,财务总监一方面通过参加季度例会、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书面向投资管理公司定期报告本人工作情况和企业财务状况,形成几大册工作档案,为分析评价企业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资料;另一方面,通过不定期地向投资管理公司报告企业的重大经济活动事项,使投资管理公司及时了解和掌握了企业经济活动动向,预防可能出现的重大损失,成为反映国有资产重大情况的"通讯员"。

  四、财务总监制的完善

  财务总监制推行以来,其成效显著,但在实践中仍然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不断地改进与完善:

  (一)财务总监的定位应进一步明确,应在实践中树立财务总监的权威。根据《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文件,财务总监是企业董事会成员,享受企业行政副职待遇,这种定位比较模糊。在财务总监进驻企业后,不少企业对财务总监仅从待遇出发,给予相应的待遇,却并不当作企业领导,使财务总监难以全面介入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因此,资产经营公司应明确财务总监为企业行政副职,使财务总监可以理直气壮地参加企业各种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全面介入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更好地履行财务总监职责。

  (二)在现行规定下,财务总监的职权仅定位在一级企业上,对二级企业的监管则没有具体的内容;并且财务总监没有一个具体的部门和个人供其管理,是单枪匹马开展工作,工作难以细化和深入。因此,可以考虑借鉴西方的内部审计委员会制度,将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交由财务总监主管。而财务总监作为利益独立于企业经营者的监督者,其接管内部审计工作之后,将极大地改变目前会计监督不力、"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往的顶不住"这种状况;并可寓监督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实现企业财务会计监督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应当说,这是财务总监制目前向更高、更完善方向发展和一条现实路径。事实上,深圳市某公司的财务总监就兼任内部审计部长,其在任期间,组织制定了七个内部审计制度,对所属十四个二级企业进行了十六次审计,审计金额高达100亿元,提出合理化建议80多条,为公司增收节支的效果显著。
 
  (三)进一步完善关于财务总监的激励约束机制,防止财务总监的逆向选择与败德行为。根据委托代理理论我们可以知道,财务总监事实上也只是代理人而非委托人,为此设计一套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对财务总监来说也是极为必要的。首先,要加强对财务总监的监督。用制度约束财务总监的行为,并通过下达文件、工作例会、业务学习等形式经常教育财务总监。并可以通过审阅财务总监工作报告、联签专项抽查、所属企业调研等方式,掌握财务总监工作是否违规、是否履职等情况,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主客观分析,保证财务总监的到位履职。其次,加强对财务总监的奖惩。应根据财务总监述职报告、任职企业综合评价、年度审计报告等对财务总监进行奖励和惩罚。为此,可以考虑把年薪制、股票期权等引入财务总监的薪酬计划中。必须指出的是,考核与奖惩是关系财务总监制成败的关键之举,如不能防范财务总监的代理行为,财务总监制必然起不到所设想的作用。
 
  (四)关于财务总监与监事会的协调问题。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现在不少企业已经开始建立了监事会。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实际上是一个监督机构,而不具体掌管企业的经营。为此,可以考虑将财务总监与监事会结合起来。这样做是有充足理由的,因为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能是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保护资产运营的安全,财务总监的职能与监事会的职能非常相近。将财务总监与监事会合一,可有力地改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向市属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是深圳市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大举措。通过近六年的实践表明,财务总监制度在强化国有企业财务监督上发挥了重大作用,并已取得明显成效,目前第三批财务总监正在紧锣密鼓地招聘之中。财务总监委派制是资产经营公司实现其产权财务监督职能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增值的有效途径,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但它毕竟是一个新生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缺陷,因此需要大家的关心与爱护,也需要大家在实践中进一步地摸索。
相关热词: 企业监管 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