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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委派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2002-8-20 15:54 马名岳 【 】【打印】【我要纠错
  目前,在推行会计委派制的工作中,一些地方出现了如下一些问题:(1)双重管理,责任不明。我市委派会计由国资委、财政局共同管理,两家管,两家都没有管好,财务总监在夹缝中求生存,感到左右为难,其经济待遇得不到很好的落实,工作积极性直接受到影响。(2)委派会计职权难到位。有的企业在研究重大决策召开有关会议时不通知财务总监参加;行政事业单位的委派会计由原财务科长演变。由于委派会计职权不能到位,使他们行使的监督管理职能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的效果。(3)就地委派,一家人难说两家话。委派会计没有打破部门之间,行业之间的界线进行轮岗,没有割断委派会计与所在单位的行政裙带关系,没有从根本上摆脱领导与被领导的从属地位,这种"近亲繁殖"的现状使委派会计难以拉下情面,在单位影响不大,对管理把关不严,对领导制约不力。(4)素质偏低,难担管理重任。目前委派会计存在着"五多五少”。即:站在单位立场上说话办事的多,维护国家利益的少;一知半解的多,经过专业培训的少;不按月结帐的多,按时报报表的少;费用报销长官说了算的多,会计人员能依法办事的少;愿意留在本单位工作的多,参加竞争上岗的少。 

  笔者建议: 
  
  1、将委派会计覆盖面扩大到预算外管理额度大的的人事局、畜牧局和教育系统;扩大到上级下拨专款额度大的血防办、医保局、林业局和一次性下拨专款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扩大到罚没收入额度大的审计局、物价局和"经济效益比较好的企业",如医药公司等。 

  2、依据《会计法》规定,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借此契机把财务总监过渡为总会计师,同时提出人员调整名单、新增委派人员名单,交局党委研究,报市政府审批后,按干部任用程序,由市委组织部下发任用文件。主管部门所属的二级单位由主管部门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管理本系统的委派会计。 

  3、委派会计必须实行竞争上岗和异地委派。竞争上岗是因为委派会计所承担的工作远远超过一般会计人员,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异地委派使委派会计能够站在比较超脱、中立的立场上,行使管理与监督职能。 

  4、委派会计的待遇实行全额拨款制。委派会计的人事、工资关系必须与原单位脱钩,由会计局统一管理发放,财务总监可由国资办管理发放,工资和经费纳人财政预算,不再向受派单位提取。其发放标准可高于一般会计人员。

  5、注重对委派会计的管理。(1)健全会计人员档案制度。(2)完善委派会计考核制度。委派会计年度考核统一纳入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管理,由会计局牵头与受派单位一起按照德、能、勤、绩4个方面内容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委派会计人员岗位轮换,增资晋职,处罚与奖励,续聘与解聘的重要依据。(3)开展定期互查制度。(4)完善委派会计岗位责任制度。改进和完善实绩考核的指标体系和考核方式,细化对委派工作不称职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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