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从源头上遏止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财政部从1997年开始在全国部分地区进行会计委派制的试点工作。2000年9月7日,财政部、监察部又联合印发了《关于实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要求各试点单位要在试点中不断完善会计委派制度及其配套措施。
一、会计委派制的概念
会计委派制是政府部门或企业产权所有者以所有者身份,委派会计人员代表政府或企业产权所有者监督国有单位或集体企业资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制度。会计委派制通过对会计人员进行直接管理、统管统派,由政府部门或产权所有者对所属企业会计人员实行统一委派、任免和管理,会计人员的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由政府部门或产权所有者负责,使会计人员在企业中能更好地履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职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核算、成本费用等经济状况,代表国家利益或企业所有者权益,对所在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直接地反映和监督,有效地杜绝企业经营者腐败、浪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实行会计委派制度,是加强会计监督和管理的有效形式,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
二、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必要性
继1998年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要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进行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后,历次中央纪委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都对这项工作做了部署。朱镕基总理在2000年九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推行会计委派等制度,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
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对会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但由于会计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等原因,目前会计工作中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单位领导干扰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授意、指使、强令篡改会计数据,假造账册,账外设账,转移国家资产,偷逃税款,甚至贪污贿赂,侵吞公款;一些单位会计人员不坚持原则,不正确履行职责,为违纪违法行为提供方便,有的甚至与单位领导串通一气,通谋作案。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会计职能的发挥和会计信息质量,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源头之一。
从近几年查处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来看,大量涉及到了会计监督和管理的问题。有的企业未经产权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经营者大量购置非生产性固定资产;有的企业贷款购车;有的企业为他人非法贷款作担保;有的企业在新上项目时不签订合同,盲目出资;有的企业收款不入帐,公款私存、私借、挪用;有的企业为骗取奖金,虚报利润;有的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核算不清,科目混乱,长年财务不报告、款物不盘点,造成企业资金大量流失到私人手中。
产生上述种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体制问题,责、权、利不清;二是企业经营者自身素质差,缺少法律观念;三是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失控。由于会计人员的自身利益与单位经济利益紧密相连,许多会计人员“顶得住,站不住”,有法难依,只得惟命是从,甚至与企业经营者共同作弊,违反财经纪律,严重损害了所有者权益。因此为了强化企业财务管理,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防止腐败,实施会计委派制,改革现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势在必行。
三、会计委派制的实施办法
1、会计人员职责:在受派单位法人代表的领导下,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促进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的财务行为,并及时向管理机构财务部门报告受派单位的财务状况;参与受派单位的经营决策,促进经济效益提高;服从受派单位的工作安排,遵守受派单位的规章制度。
2、受派会计人员产生办法:一是各单位现有会计人员经本人自愿申请,所在单位同意,管理机构财务部门统一审核,考核合格后录用;二是从社会上招聘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
3、受派会计人员的管理办法:管理机构财务部门是受派会计人员的管理机关,受派会计人员的人事关系、组织关系、业务档案等全部调入管理机构,其工资、劳动保险、岗位补贴等开支由管理机构负责。
4、受派会计人员的考核办法:受派会计人员定期向管理机构财务部门汇报工作,参加政治、法律、业务等方面学习,服从管理机构财务部门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年度终了,对受派会计人员进行统一考核,对严格按照财会法规办事,加强经济核算,促进单位经济效益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会计人员予以奖励;对开假票、做假帐、报假表等违法违规的会计人员,一律取消其会计任职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会计委派制在促进廉政建设方面的作用
目前,从全国来看,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正向纵深方向发展,会计委派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加快了国有企业改革,强化了财政收支管理,规范了会计工作秩序。
1、可以解决所有者对所属企业监督缺乏动力的问题。会计人员委派制使得会计人员接受所有者的直接领导,所有者可以通过比较低的代价,将一部分终极监督权让渡给独立于企业的专业会计人员,由他们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解决了所有者无动力进行监督的缺陷。
2、以低成本对所属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受派会计人员游离于受派企业内部人的控制之外,相对而言就可能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所有者根据这些信息对企业进行监督所花费的成本要相应低得多。
五、会计委派制执行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切实提高对会计委派制度的思想认识
实行会计委派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正确行使所有者的权利,有效防止某些腐败现象的发生,而有些地方、有些领导对会计委派制的真正目的认识有误,因此,各地在试点时,必须首先认识到:集中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规范行为。
2、要正确处理好指派单位、会计人员和受派单位之间的关系
会计委派制无法彻底打破会计人员与受派单位之间的依附关系,会计人员长期在一个单位从事会计监督职责的工作,将会处于一种两难的境地,坚持原则的会被孤立,特别是时间一长,很容易被受派单位“同化”,未必能始终坚持原则,这样,就达不到会计委派制的目的。
3、主管部门或指派单位要坚持克服“一派就灵”的思想
会计委派制之所以能得到国务院领导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大力提倡,主要是因为会计委派制可以有效防止某些腐败现象的发生。当然,此法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因此,主管部门或指派单位要坚决克服“一派就灵”的思想。对推行会计委派制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一要做好检查工作,二要总结经验、研究对策,善于在实践中发现问题、研究和解决问题,使会计委派制度日臻完善。
4、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地开展会计委派制度的试点工作
目前,全国各地试点成功的模式很多,形式、方法多种多样,因此,要注意遵循“因地制宜、因企制宜”的原则。
由于会计委派制度在我国仍属于试点阶段,在如何防范和治理腐败,禁设“小金库”、账外账,保证会计信息质量,预防岗位犯罪等到方面还有待于广大会计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的努力。(作者:汪海燕)
浅谈推行会计委派制,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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