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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行会计委派制促进粮食事业健康发展

2002-5-2 16:15 湖北省粮食局 【 】【打印】【我要纠错
    实行会计委派制是改革会计管理体制、强化会计监督职能的一项重大举措。1998年底,我省大力推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同时,省政府决定在全省粮食系统推行会计委派制。两年来,在省财政厅、监察厅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粮食系统以制度作保证,统一认识,稳步实施,已初见成效。实践证明,实行会计委派制,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地位,发挥会计人员的作用,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和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纪律;有利于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有利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利于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粮食干部职工队伍,促进粮食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和粮食事业健康发展。

  一、 我省粮食部门推行会计委派制的动因

  1998年4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朱镕基总理在讲话中,列举了国有粮食企业大量违纪违规,严重挤占挪用收购资金,导致经营亏损和财务挂帐急剧增加的大量事例,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粮食流通体制的弊端和国有粮食企业存在的问题,推行了以"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为重点内容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朱总理所列举的现象,在我省也不同程序的存在,有些地方和企业还比较突出,不仅损害了国家和农民利益,而且损坏了粮食部门的形象。要改变这种状况,把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推到位,把我们的事业推向前进0,必须加大企业内部监管力度。我们认为,推行会计委派制是一种有效的形式。

  (一)实行会计委派制是确保国家粮食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的需要。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粮食生产和流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为保证粮食生产的稳步增长,保护农民利益,稳定粮食市场,国家在财力有限、各项建设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每年拿出大量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补贴粮食购销环节,支持粮食收购,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生产和流通工作的重视。这引起资金管理得怎么样,能不能用在刀刃上,关系到粮食生产和市场稳定,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责任重大,必须有人来管,有人业监督。委派会计代表政府对企业实施监管,能够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方针政策。 

  (二)实行会计委派制是粮食系统加强核算,完善会计监督的需要。在1998年粮食专项检查和新增财务持帐清理审计中发现的粮食部门大量违纪违规现象,暴露了粮食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和现象的存在,扰乱了粮食流通秩序,损害了国家和农民利益,滋长了腐败。痛定思痛,教训是深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企业经营管理机制落后,缺乏有效制衡,对经营者监管不力,约束不严,少数企业经营者不顾国家利益片面追求企业和个人利益,经营行为短期化,是一个重要原因。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粮食企业制度,完善企业内部监督约束机制,需要实行会计委派制。 

  (三)实行会计委派制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转变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职能的需要。粮食行政管理的政府职能与企业经营职能分离,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职能转变使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从大量的微观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把工作重点放在监督企业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为企业创造良好外部环境以及对企业国有资产实施有效监管上来。要履行好这些职责,需要企业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作为宏观决策的依据,只有实行会计委派制,才能达到目的。 

  (四)实行会计委派制,是建议一支精干、高效、廉洁的粮食干部队伍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享有充分的决策权、管理权和经营自主权。这对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必然产生腐败。分析前几年粮食企业大量违纪违规现象,无不与缺乏行之有效的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直接相关。实践证明,仅仅依靠外部监督是不够的,还必须从企业内部进行严格的监管,把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置于会计监督之下,把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制度化,经常化,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收支合法、合规,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护干部的目的,实行会计委派制是有效形式之一。 

  二、 积极稳妥推行粮食会计委派制

  我省粮食系统会计委派制分两个层次,即由同级政府对市、州、县粮食主管部门委派总会计师,各市、州、县粮食局对所属购销企业委派主管会计。总会计师委派工作由各级财政部门牵头,组织、监察、粮食、人事、编制等部门共同参与实施,总会计师人选优先在粮食系统内部选派,也可对社会公开招聘,财政管理,其人员编制、工资划转财政部门,享受财政部门公务员待遇。购销企业主管会计委派工作由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在粮食系统内部公开考试,择优委派,其工资由派驻企业比照单位副职平均年薪120%的标准,分季上缴主管粮食局,由主管粮食局专户储存,按月发放,其它福利享受企业副职待遇。我们在推行会计委派制过程中,始终围绕如何充分发挥委派会计的作用开展工作,用制度作保证,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稳步推进,确保会计委派制落到实处。截至今年10月,全省市、州、县粮食局委派总会计师已基本到位,购销企业委派主管会计877人,委派到位率达91%。此外,今年8月省粮食局机关还向局直14家企事业单位委派了32名财务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其中轮岗面达到65%以上。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密切配合,全力推行会计委派制。实行会计委派制涉及多方面、多层次的利益,困难很多,阻力也比较大,需要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我省粮食系统在推行会计委派制过程中,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财政、监察、组织、编制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与大力支持。1999年省政府以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在粮食购销企业实行会计委派制管理办法的通知》,为落实省政府的决定,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粮食局、监察厅密切配合,本着既保证粮食主管部门行使管理职权、企业依法行使经营自主权,又有利于委派会计充分履行职责、行使监督权利的原则,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全省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实行总会计师委派制的实施意见》和《湖北省粮食购销企业会计委派实施办法》,对总会计师和主管会计人选的产生、职责权利、考核管理办法等作了原则规定,从组织上和制度上保证了会计委派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选拔条件和程序,把好委派会计入口关。要充分发挥委派会计的作用,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能,委派会计自身素质至关得要。为了把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较强的财务人员选拔进委派会计队伍,我们严格坚持备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推荐人选、资格审查、群众座谈、部门走访、财务审计、考试考核、呈报审批等程序严格进行选拔录用,注重轮岗交流,从而保证了委派会计队伍的素质。 

  (三)落实委派会计的政治、经济待遇,保证委派会计公正执法。为了保证委派会计充分履行职责,代表政府和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正确行使对派驻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能,我们对委派会计的政治、经济待遇和职权作了明确规定。总会计师代表同级政府对粮食部门行使监督、管理职权,对政府负责,在粮食、财政和平共政府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主管会计代表粮食局对粮食购销企业行使监督、管理职权,对粮食局负责。同时,赋予了委派会计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权利,委派会计负责管理派驻单位会计人员,组织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参与单位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活动,监督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和有可能在经济上给国家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纠正。充分调动了委派会计的工作积极性,保证了委派会计地履行监督职能。 

  (四)建立考核制度,加强对委派会计的管理。为了促使委派会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地粮食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有关委派会计的轮岗交流、任职回避和考核奖惩等管理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提拔、晋升、评定职称和续聘的重要依据。为及时掌握委派会计的学习、工作和派驻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部门粮食主管部门还建立了委派会计工作汇报制度和年终述职制度。委派会计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学习、工作及企业经营效益情况、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向粮食局总会计师报告,总会计师向粮食、财政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汇报,并就存在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办法和对策。年终,委派会计还要就全年的工作情况向总会计师述职,总会计师向粮食,财政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述职,述职内容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工作汇报制度和述职制度的推行,进一步加强了粮食主管部门委派会计和所属企业的跟踪管理,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同时也极大地增强了委派会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委派会计到岗后迅速实现了角色转换。 

  (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便于委派会计进行有效监管。为了规范全省粮食购销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也便于委派会计进行有效监管,1999年省粮食局和财政厅联合制定下发了《湖北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规范了粮食购销企业财务管理,统一了会计核算口径,使委派会计在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避免了会计核算的随意性,保证国家有关政策和会计制度落到实处。 

  三、 实施会计委派制的效果

  我省粮食系统实行会计委派制以来,委派会计切实履行"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在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监督,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确保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参与和服务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促进了改革顺利进行。1998年以来,我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到1999年底止,购销企业由1997年的1498个减到了1040个,剥离附营企业1487个,分流富余人员10万人。今年又把改革的重点放在企业自身改革上,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一步"拆庙并灶"、增效减人,完善经营机制。对大多数中小附营企业按照"抓大放小"的原则,采取转让、出售、民营、全员买断、分离重组等方式放开搞活,实行企业改制。全省粮改又有了新的进展。在主附分离、企业改制、减员分流、资产重组过程中,委派的会计人员,积极参与各项改革方案的制定和相关政策的研究,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主动协调财政、银行关系,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妥善分流富余人员,保证了改革的平稳推进。在1998、1999年粮食企业主附分离、人员分流、合并重组过程中,全省涉及320多亿元资产划转和往来清理、帐物核对,委派的会计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资产和实物进行实地清仓盘点,办理交接手续,顺利完成了国有资产划转和交接任务,防止和纠正了带钱、带物分流现象,保障了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为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许多委派会计成为了企业改革中可亲、可敬、可依赖的人。

  (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完善企业管理机制,促进了企业理财观念的转变。委派的会计人员要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个人利益和企业利益脱钩,可避免短期行为。他们充分利用熟悉国家财经法规和政策的优势,以国有资产和国家利益监护者的身份,从抓企业财务管理入手,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同时积极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监督企业经营活动,使企业同部管理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增强了企业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理财观念和经济责任意识,完善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荆州市粮食局总会计师今年对11个直属企业财务状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发现部分企业内部管理不严,盲目投资、货款被骗,损失严重。在总会计师的提议下,局党委十分重视,撤销了4个企业法人代表职务,对其它企业经营者起到了震慑作用。同时,他们针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健全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企业经营和决策行为,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1999年全省粮食购销企业比1998年减亏90.9%,今年1-11月又比上年同期减亏20.9%,有11个县市实现盈利。亏损总额由1998年全国排名第3位下降到13位,今年10月份又下降到第16位。

  (三)管好用好各项资金,防止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确保了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实行会计委派制以前,少数企业领导不问来源,不计成本,盲目地使用资金,造成大量财政资金和信贷金流失,形成巨额持帐,抑制了企业活力,增加了财政负担。实行会计委派制后,委派会计以资金管理为中心,严格把关,有效地防止了资金流失。在财政资金管理上,委派会计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分解指标,从资金安排上严格把关,补贴到位后又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财政和粮食主管部门,确保了补贴资金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在信贷资金管理上,主动配合农行做好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工作。此外,还加大了资金清收力度,盘活资产存量,支持企业搞活生产和经营。1999年,荆门市以委派会计为主,收回历年欠款、盘活存量资产1.6亿元。1999年以来,全省粮食购销企业没有发生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粮食收购资金的现象,收购资金归行率、资金付现率均达到100%。

  (四)严格预算管理,从严控制支出,企业费用明显下降。实行会计委派制后,在费和管理上普遍推行了管理和费用送审制。每笔费用开支是否必要,数额是否真实,有无正当资金来源,都必须先经过委派会计审核,再报领导签字批准,实行了委派会计和企业法人联签制。财务支出由原来的"先批后审、先用后报"变成了"先审后批、批了再用",变事后反映为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改变了企业法人"老板"式的花钱作风和大手大脚的习惯,减少了费用开支,避免了损失浪费。1999年荆门市某粮食购销公司经理私自同意外购一批包装器材,货已到库验收,虽然确属需要,但未履行购置手续,委派会计发现后,经补办了手续,才准予支付。通过加强费用管理和控制,支出明显下降。1999年全省粮食购销企业经营费用和管理费用比上年下降39%,今年1-11月又比去年同期下降 2.2%。

  (五)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信息质量明显提高。实行会计委派制,强化了会计人员的职权,提高了会计人员的地位,使他们能够大胆地先使会计监督职能。委派会计到位后,普通加强了会计基础工作,针对会计基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章建制。根据《会计法》和财务制度要求,很多县市和企业结合实际制定了《会计核算制度》、《财务检查制度》、《费用审批报销制度》、《商品清查盘点制度》等,使会计核算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效地防止和抵制做假帐的行为,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宜昌、枣阳等部分县市为粮食购销企业会计部门配置了微机,实现了会计电算化和微机联网,改善了会计工作条件,提高了现代化管理水平。会计工作效率和会计信息挂质量明显提高。全省粮食企业会计报表报送及时率达100%,差错减少,数字准确性、可靠性比过去明显提高,做到了数据报送及时,反映问题真实,查找原因准确。

  (六)搞好协调服务,改善企业外部环境。委派会计在实际工作中,大多能够发正确处理好监督和服务的关系,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只要企业的经营活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粮食政策,符合效益性原则,就积极支持和配合。特别是总会计师代表政府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注意协调好粮食、财政、银行、税务等部门的关系,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和沟通情况,争取和落实国家有关政策,为企业排忧解难、提高经济交益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改善了企业外部环境。宜昌市在今年粮改中,为消除人员包袱,总会计师建议取消内部退养制度,买断职工工龄。针对企业困难、补偿资金缺口较大的实际情况,积极向政府和财政反映,争取支持。经市政府办公会专题研究,从企业改制资金和售房款中安排资金744万元,为企业改革的顺昨进行创造了宽松的外部环境和有利条件,使富余人员得到了妥善安置,帮助企业闯过了难关。

  我省粮食系统会计委派制实行两年来,总体运行情况较好,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由于会计委派制刚刚起步,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不断探索、改进和完善。一是争取省粮食局的委派总会计师尽快到位,形成全省粮食系统委派会计统一指导、分级选拔、分级委派、分负责的管理体系,完善全省粮食系统的会计委派制。二是进一步健全委派会计考核、监督和社会保障制度,使他们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充分地发挥委派会计的作用。三是完善委派会计与企业法人相互制衡机制,明确界定企业法人与委派会计在经营决策、财务管理上的职责和权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四是抓好委派会计的后续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粮食事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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