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在大力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过程中,省政府在全省粮食系统推行会计委派制试点。全省粮食系统的购销企业已全面实行会计委派,市、州、县政府对各级粮食部门委派了总会计师。这对促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已取得明显成效。
一、积极稳妥地推行粮食会计委派制
我省粮食系统会计委派制分两个层次,即由同级政府对市、州、县粮食主管部门委派总会计师,各市、州、县粮食局对所属购销企业委派主管会计。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密切配合,全力推行会计委派制。实行会计委派制涉及多方面、多层次的利益,矛盾多困难大,阻力也比较大,需要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我省粮食系统在推行会计委派制过程中,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财政、监察、组织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与大力支持,从组织上和制度上保证了会计委派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选拔条件和程序,把好委派会计入口关。要充分发挥委派会计的作用,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能,委派会计自身素质至关重要。为了把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较强的财务人员选拔进委派会计队伍,充分保证委派会计队伍的素质。
(三)切实落实委派会计的待遇,保证委派会计公正执法。总会计师代表同级政府对粮食部门行使监督、管理职权,对政府负责,在粮食、财政部门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主管会计代表粮食局对粮食购销企业行使监督、管理职权,对粮食局负责。同时,赋予了委派会计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权利,委派会计负责管理派驻单位会计人员,组织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参与单位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活动,监督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和有可能在经济上给国家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纠正。
(四)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加强对委派会计的管理。各地粮食局制定了有关委派会计的轮岗交流、任职回避和考核奖惩等管理办法。为及时掌握委派会计的学习、工作和派驻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部分粮食主管部门还建立了委派会计工作汇报制度和年终述职制度。这进一步加强了粮食主管部门对委派会计和所属企业的跟踪管理,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同时也极大地增强了委派会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便于委派会计进行有效监管。为了规范全省粮食购销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也便于委派会计进行有效监管,1999年省粮食局和财政厅联合制定下发了有关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规范了粮食购销企业财务管理,统一了会计核算口径,使委派会计在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避免了会计核算的随意性,保证国家有关政策和会计制度落到实处。
二、实施委派制促进了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
我省粮食系统实行会计委派制以来,委派会计切实履行“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在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监督,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确保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参与和服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促进了改革顺利进行。1998年以来,我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全省粮食购销企业的人员比1997年减少了67.63%,提前完成了国务院提出的三年分流50%的要求。在改革过程中,委派会计积极参与各项改革方案的制定和相关政策的研究,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主动协调与财政、银行的关系,清理往来账务、账物,顺利完成了国有资产划转和交接任务,保障了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为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完善企业管理机制,促进了企业理财观念的转变。在实际工作中,委派会计充分利用熟悉国家财经法规和政策的优势,以国有资产和国家利益监护者的身份,从抓企业财务管理入手,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同时积极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监督企业经营活动,使企业内部管理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增强了企业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理财观念和经济责任意识,完善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1999年荆门市有1个粮食购销公司经理私自同意外购一批包装器材,货已到库验收,虽然确属需要,但未履行购置手续,委派会计发现后,补办了手续,才准予支付。同时,他们针对发现的问题,健全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企业经营和决策行为。1999年全省粮食购销企业比1998年减亏90.9%,2000年有11个县、市实现盈利。
(三)管好用好各项资金,防止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确保了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实行会计委派制后,委派会计以资金管理为中心,严格把关,有效地防止了资金流失。在财政资金管理上,委派会计从资金安排上严格把关,确保了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在信贷资金管理上,主动配合农发行做好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工作。此外,还加大了外欠资金、职工欠款清收力度,盘活资产存量,支持企业搞活生产和经营。1999年,荆门市以委派会计为主,收回历年欠款、盘活存量资产1.6亿元,以后再没有发生赊销预付、职工借支的情况。1999年以来,全省粮食购销企业没有发生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粮食收购资金的现象,收购资金归行率、资金付现率均达到100%。
(四)严格管理,严控支出,企业费用明显下降。实行会计委派制后,在费用管理上普遍推行了预算管理、分类控制、分级负责和费用送审制。每笔费用开支是否必要,数额是否真实,有无正当资金来源,都必须先经过委派会计审核,再报领导签字批准,实行了委派会计和企业法人联签制。财务支出由原来的“先批后审、先用后报”变成了“先审后批、批了再用”,变事后反映为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考核,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
(五)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信息质量明显提高。委派会计到位后,针对会计基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章建制。很多县市和企业根据《会计法》和财会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会计核算制度》、《财务检查制度》、《费用审批报销制度》、《商品清查盘点制度》等规章制度,使会计核算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效地防止和抵制了“领导定调子,会计填数字”的现象,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明显提高。据襄樊市有关部门对粮食购销企业会计工作抽查,实行会计委派制后,粮食购销企业发票使用正确率、会计核算规范率、会计报表数据准确率达到95%以上。
湖北省粮食系统进行会计委派制的试点,在全国粮食系统还是首家。当然,试点工作难免会遇到许多困难,但它为我们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带来了契机,今后,我们将努力把粮食系统会计委派工作再推上一个新台阶,为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做贡献。
加强会计委派制试点 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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