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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会计委派制派出了效益

2003-12-8 7:59  【 】【打印】【我要纠错
  宜黄县自1999年9月推行会计委派制以来,共取缔单位小金库56个,查处单位违纪金额372.5万元,各单位都建立起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从根本上遏制了滥发钱物、偷漏税收、贪污挪用等现象。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被纪检、监察、税务等部门查处或收缴的违纪金额下降了47.6%。在旧的管理体制下,不少会计人员“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少数单位财经纪律松懈,开假发票、做假账、偷税漏税、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宜黄县委、县政府决定推行会计委派制度,把预算外收入10万元以上、财政预算内拨款15万元以上或经营性收入100万元以上的县直财政事业单位,以及实现税利在20万元以上或资金流量达100万元以上的县直国有骨干企业和国家控股公司作为重点委派单位。目前,县内101个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均已实行了会计委派制,6家企业入驻了财务总监。这些会计人员以公开报名考试考核的方式被择优录用,工资、奖金、福利、职称、人事等均与原单位彻底脱钩,统一纳入县财政会计管理中心,成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

  由于角色的转换,委派会计能公正地履行财务管理和监督职能,严格财务制度,从而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了经济效益。去年6月,派驻财务总监到县造纸厂建立了规范的资金运作体系,在原材料采购方面按比价方式操作,仅烧碱采购一项,企业每年节约资金30余万元。该厂当年上交税金113万元,比1999年多出了近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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