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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会计委派制的必然性

2003-1-3 9:51 《山东煤炭科技》 【 】【打印】【我要纠错
  关键词 会计委派制 监督 会计信息 会计人员 
  
  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核心,会计核算则是财务管理的根本,财务会计报告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的资金成本,进而也会影响整个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目前会计信息失真是我国财务会计工作的致命伤,要彻底扭转国有企业“厂长成本、经理利润”、“两本帐”和“小金库”现象,进一步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就必须对国有企业会计机构进行改革,从受托责任出发,改革现有会计人员委派制。 
  
  1 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必要性会计委派制实际上就是委派会计和委派者之间的一种委托与代理关系,委派制的目的是让执行监督的会计人员与被监督者的企业分离,不存在人事及经济利益关系,这样会计人员可依据《会计法》赋予的权力,对企业经营活动中各类违纪问题进行监督。但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会计人员在企业中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参与企业经营的管理者,又是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者,会计人员管理工作的权限及经济利益直接受管理当局的支配,故单纯的依靠企业内部会计人员对企业主管人员进行监督,是行不通的。这是因为现行的管理委派关系,是企业资源的所有者委托企业管理当局管理企业,企业管理当局委托财务会计人员。由于管理会计受托于管理当局,这就为会计信息的失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这也是目前虚假会计信息屡禁不止的顽症所在。如果将这种委派关系改为企业所有者分别委托管理当局和财务人员,使财务会计人员独立于企业管理当局之外,这样才可能对委托责任完成情况做出客观、真实的描述。 
  
  2 实行会计委派制的意义 
  
  2.1 能为企业财产所有者提供最佳的监督者 
  
  会计委派制实施后,委派会计负责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掌握着企业经济业务运行的第一手资料,同时,委派会计的人事和经济利益独立于经济管理者的控制之外,可以客观公正地提供包括着经营管理者行为的真实信息。这样,委派会计具备成为最佳监督者的客观条件———了解被监督者的活动,也具备了主观条件———愿意对被监督者的行为进行客观的反映,委派会计自然就成为最佳的监督者人选。 
  
  2.2 对经营管理者监督更为及时和有效经营管理者对外披露的信息具有不完整性和阶段性,财产所有者很难通过有限的已公布的财务报表等信息,来确认经营管理者是否有舞弊行为。而实行会计委派制后,委派会计在例行审核经济业务的入账时,可以及时发现不合理的费用,不合规定的凭证、单据等,对经营管理者的行为予以制止,便于财产所有者及时采取预防对策和措施。 
  
  2.3 有利于保障和监督会计人员真实的反映会计信息实行会计委派制,可以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防止因依法坚持原则而遭受不公正的待遇,也防止单位任用不称职或渎职的会计人员,解决了会计人员处于两难境地的问题。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与其奖惩和工资、福利待遇直接挂钩,并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对会计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可以督促会计人员客观地进行会计核算,反映真实的会计信息。 
  
  2.4 有利于加强会计队伍的统一管理实行会计委派制,会计人员不再受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于企业的关系是一种服务关系,使会计工作成为一种具有社会化服务功能的职业,满足各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要。通过建立健全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可以促使会计人员相互学习公平竞争,提高会计队伍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业务水平。 
  
  3 制约会计委派制工作的主要问题 
  
  (1)会计委派制是对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一种深层次的改革,必然会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特别是限制了单位负责人的财务审批权力,触动了小集体利益,致使少数部门和单位对会计委派制有抵触情绪。个别财政部门的领导对会计委派制存在模糊认识,认为会计委派制既不影响财政收入,也不涉及财政支出,无足轻重,还有认为目前财政部门是社会的热点,改革的难点,会计委派制改革又涉及到各方的利益,怕捅漏子,从而导致会计委派制工作发展不均衡。 
  
  (2)委派制会计的职责权限没有落到实处,①权限界限难定,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情况千差万别,不可能从上到下采用统一的标准进行规范。②执行难,即使明确了委派会计具体的职责、权限,但在执行过程中也往往只是流于形式。③监督难,虽然在很多地方都明确由财政会计管理部门监督会计委派制的职责、权限到位,但主管部门没有职能和权力实施监督。 
  
  (3)委派会计人员有后顾之忧。目前会计委派人员有“两怕”,一怕政治上受到歧视,二怕经济上受到损失。为此,致使委派会计夹在委派单位受派单位之间左右为难。 
  
  (4)委派会计人员的各方面素质有待于提高。目前会计人员普遍存在半路改行多,科班毕业少;简单记帐多,精通企业核算少;手工记帐多,懂会计电算化少。虽然对会计委派明确了职、权、利和义务,但有些人员受人情因素影响对违法乱纪开支等问题,不愿或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5)委派会计人员的跟踪管理亟待完善。①后续管理办法不完善。会计委派改革本身就是摸石头过河,没有现成规范的经验可以借鉴,制约了委派工作的开展。②管理机构不健全。目前对会计委派人员的管理,多是委派各级财政部门、会计部门进行管理,从人员配置方面看显得人手不够,从机构编制和经费来源看也显得不伦不类。③保障机构不具备,按《会计法》规定,对于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人和事由财政部门负责查处,但在执行中,财政部门一无法律依据,二无执法权限,委派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维护。 
  
  4 改革的办法和措施 
  
  4.1 提高认识 加大宣传力度 争取各方支持(1)各级财政部门要正确认识到会计改革是财政改革的基础,要把会计委派工作当作深化财政改革的一件大事来抓。(2)实行会计委派制是一项重要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困难阻力大,积极争取纪检、监察部门的大力支持、协作和配合;(3)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会计委派工作对经济管理的作用,争取全社会支持。 
  
  4.2 明确委派会计的管理主体委派机构依具体情况而定,行政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委派会计;国有企业由当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派会计;服份制企业由其董事会委派会计;乡镇企业或集体企业由当地政府或股东联合组织委派会计。而委派会计的管理机构则是一个中介性的服务机构,提供会计工作的社会化服务,各中介性服务部门之间可以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以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4.3 明确委派会计的职责权限 强化会计监督为使委派会计有效行使反映和监督的职能,必须赋予其相应的职责权限。(1)领导与被领导原则。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上,以行政负责人为主,委派会计为辅,委派会计人员要无条件的为生产经营服务。(2)监督与被监督的原则。委派会计人员代表政府和主管部门行使会计监督权,是监督的主体,受派单位及其负责人是被监督的对象,是监督的客体,但委派会计人员必须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对于违反会计法规和财经纪律的行为必须予以抵制。(3)权限明确的原则。应在有利于生产经营管理,有利于规范会计工作,有利于维护财经纪律的前提下,界定企业行政负责人和委派会计人员的权限,保证委派会计人员的职权不被削弱。 
  
  4.4 抓好会计委派制的制度建设(1)委派会计任免制度。要明确委派会计的职务任务条件、申报单位、申报权限及任免权限。(2)委派会计岗位轮换制度。委派会计应以每三年一次为宜,委派部门要严格轮岗交叉,受派单位不能不接受。(3)委派会计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奖惩制度。要明确委派会计工资及各项福利来源渠道、筹集及管理,同时割断委派会计与受派单位之间的经济联系,防止形成小集团利益。(4)委派会计的日常管理、培训和回避制度。要加强对委派会计的跟踪管理和考核,强化服务意识,强化监督职能,防止以权谋私,防止裙带关系。 
    
  5 结论 
  
  实行会计委派制遏制了会计信息失真、会计数据泛滥的不良现象,提高了决策者对委派会计的可信度,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了廉政建设,改善了会计人员的理论环境,基本上消除了领导对会计工作的干预,避免了对会计人员打击报复现象的发生,从而使会计人员真正成为会计法规、会计制度的执行者和监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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