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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要实行会计委派代理制

2003-11-18 10:51 《惠州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全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会议在博罗县召开。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仕芳和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各县(区)党政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提出,要在我市全面推行农村会计委派制和代理制,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

  黄仕芳就切实做好新时期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提出6点要求: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二是要围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目标开展工作。三是要用改革创新的精神,解决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突出问题。四是要结合管理方式的改进,不断提高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水平。五是要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加强农村财务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六是要齐心协力抓好全面推行会计委派制和代理制的工作。

  会议重点介绍了博罗县、博罗县石湾镇和公庄镇、惠城区惠环办事处和小金口镇等地推行会计委派(选聘)和代理制的经验。会议指出,我市各级农村集体财务主管部门通过统一部署和抓典型经验推广,使全市农村基本上按新财会制度设置会计科目,规范了农村集体财会管理。据悉,全市已有95.6%的经济联合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和67%的经济合作社(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设置了规范的会计账簿,并按财务制度要求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会议就我市全面推行会计委派(选聘)和代理制作了具体布置安排,要求在今年底实现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全面实行会计委派(选聘)制、欠发达地区80%的乡镇实行会计代理制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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