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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试行会计委派制

2003-11-21 9:29  【 】【打印】【我要纠错
  财政部称,中国将推行会计委派制度试点,从现在起,将首先在中国的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及有政府授权收费或罚没职能的事业单位试行这一制度。

  会计委派制度是指政府部门、产权单位向其所属单位委派会计人员,并授权会计人员监督所在单位会计行为和其他经济活动的一种制度。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实行会计委派制度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的有益尝试。由于明确了委派会计人员相对独立的职能地位,有利于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职能作用,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有利于帮助被委派部门和单位依法理财,规范和加强预算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强化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机制,堵塞财务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据悉,近年来,一些地区和部门已相继开展了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截至今年六月,全国已有二十九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百二十五个地(市)、四百九十四个县(区、市)进行了会计委派制度试点,直接或间接委派的会计人员已达六万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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