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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06-10-13 8:47 黄宝艳 【 】【打印】【我要纠错

  会计委派制是我国政府极力推动的,以期真正实现以信息真实为核心的会计现代化目标。

  实行会计人员委派制,是对明确会计人员的监督地位、完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有益尝试,在强化国有资产监管,规范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财务约束机制,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从目前看,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会计派出机构的权威性不够,会计监督保障力量不足。在政府塑造产权主体的过程中,国有控股企业成为国家的产权代表,体现在会计委派制度中的特点为:国有控股企业的其中某个部门成为会计派出机构,管理下派的会计人员。如国有特大型企业胜利油田在会计的委派上亦采用这种模式,管理局所有下属单位的总会计师由管理局委派,会计人员由管理局财务资产部委派和管理。下派会计人员的直接上级为产权单位的部门负责人,而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则直接由产权单位负责人领导。这种派出模式使会计派出机构的权威地位受到质疑,同时内部人管内部人特征明显,会计监督的力度因此而大打折扣。

  二是企业内部法人结构不合理,会计监督支持力量不足。现有国有企业经营者一般都由政府任免,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经营者往往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于一身,既是董事会决策者,又是经营班子领导人,权力过于集中,使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财务监督的支持力量不足。

  三是经营者与下派会计人员责权利分配不均,影响会计监督力度。由于利益的驱使,经营者在国有体制“权力大、责任小”的经营环境中,往往会追求自身利益和员工利益的最大化,企业内部从员工到经营者容易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从而将委派的会计人员摆在企业的对立面而将其架空,难以做到财务管理与生产管理相结合。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如果不能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情况,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势必割裂了财务管理和生产管理的关系。

  而会计人员在接受委派后,受命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要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负监督责任。在责权利的分配中,责任明显大于权力和利益,这样,在缺乏有效评价标准的情况下,失衡的权责分配容易挫伤会计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监督工作的持续开展。

  笔者认为,解决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外部经营环境治理

  1.改革产权制度。产权的明确界定,是会计工作规范运行和会计信息生成的基础。现行产权制度的最大弊病是只有形式上的所有者,而无事实上的所有者。这种产权真正主体的缺位给国有企业经营者留下了很大的权力空间,无论采取何种监督方式,都会使监督力量显得单薄。因此,在塑造公有产权主体后,有必要改变竞争性产业的一元化产权结构,变一元化格局为多元化格局,使产权主体真正能行使所有者权力。

  2.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国有企业经营者经济责任终身制,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企业经营者加强法律约束,强化执法力度。

  3.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对国有企业经营者上岗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彻底改变国有企业干部行政任命制,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改变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现状。

  二、内部法人结构治理

  1.规范董事会建设。在一元化的国有企业内部,董事会是最高领导机构,但董事长总经理一人兼或经营班子成员多是董事会成员等情况的存在使得企业董事会徒有虚名。因此,必须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董事会的建设,引进独立董事制度,变一言堂为群言堂。

  2.加强监事会建设。由于监事会成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需在服务企业支取等多种原因,监事会在一些企业实际上已演变成一个摆设,并不能按产权单位的要求对企业进行监督,与日常的会计监督也不能互相支持、配合。因此,必须改变监事会人员组成与薪水支取方式,真正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3.明确界定委派人员的权力与责任。从制度上保证下派人员深入企业的各个环节,有机会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从待遇上消除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从激励机制上激发会计人员的积极性,从法律责任上划分监督人员的责任与经营者的责任,使责权利相匹配。

  三、建立外部监督体系,制定会计人员的管理条例

  1.外部监督体系是有效的评价手段。独立、公正的注册会计师审计是评价国有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会计委派人员监督效果的有效评价尺度,通过外部审计为会计委派效果的评价建立一个公平的环境。

  2.应尽快制定《委派会计人员的管理条例》,把委派会计应尽的职责、权限、义务以及同被服务单位的关系用法律形式规定下来,只有这样才能促进被委派单位尊重委派人员,接受监督,充分调动委派人员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前提下尽力帮助企业、事业单位增收节支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积极性,保证委派会计公务的公正性、有效性。

  四、正确处理好监督和服务的关系

  《会计法》规定了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以及参与企业重大财务收支和经营决策等职责任务。因此,委派会计要在加强会计监督的同时,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努力做好核算、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方面工作,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尽力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为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服务。作为财务人员,要提高自身的素质,尤其是要熟悉生产经营情况,熟悉规章制度,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搞好服务,确保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监督与服务是对立的但又是可以统一的,应该在服务中体现监督,并通过监督做到更好的服务。

  五、密切联系生产经营实际,充分发挥会计的重要作用

  财务工作也是企业内的一项经营活动,与企业的供应、生产、销售等活动密切相关。财务人员必须要了解生产经营的真实情况,才能真正发挥“服务、反映、引导生产经营”的职能。实行委派制后,要避免与经营单位产生距离,如果财务人员不主动地深入基层、了解经营单位情况,不帮助经营单位排忧解难,双方各行其是,很容易产生账外账、小金库,其后果不堪设想。为了避免各行其是,预防的措施主要应有:第一,要求财务会计人员定期深入车间、库房等工作现场,参加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等有关会议,尽可能多渠道获取经济信息。第二,财务工作必须争取经营单位领导的支持。财务资产人员要充分了解经营单位经营策略,主动为经营单位献计献策,帮助经营单位解决资金、税务等事关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做好主动服务工作。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经营单位领导的理解和支持。有了领导的理解和支持,财务工作也就可以顺利地开展了,为生产经营服务好了,才有了引导生产经营的能力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