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根据目前各级体育局资金使用状况,提出引入会计委派制在体育局资金管理运用中的作用以及运作的方式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体育局 会计委派制 资金管理 运作方式
会计委派制是财产所有者向所属企事业单位统一委派会计人员,并对他们的任免、调遣、考核、奖罚、工资和福利待遇进行统一管理的一种会计人员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通过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加强会计监督,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维持财经纪律。可见,会计委派制的实质是在企事业单位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体制下,由国家作为所有者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建立的旨在保障所有者权益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一种新型的财务监督体制。
一、各级体育局的地位及资金管理现状
我国体育管理部门都是行政事业单位,其最高层面是国家体育总局,其下属为各省、直辖市体育局以及下设县级体育局,各体育局管理着公共体育场馆、篮协、足协、体校等体育组织。各级体育局代表政府负责制定体育方针、政策,做出体育经费预算,规划体育场馆的建设,鼓励公民参加体育运动等,而下设的体育组织则负责具体的组织训练、准备比赛、选拔代表队及解决有关场地和器材,聘请教练员、辅导员和筹集活动经费等日常事务。自建国以来,我国在体育事业上投入了大量资金,仅在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中,截止1998年底,资金总量达372亿元,属于体育局系统的公共体育场馆为14410个。随着近几年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体育事业迅速发展,国家加大了在体育事业方面的财政资金投入,涉及体育基础建设和体育运动等许多项目。同时,由于体育需求和体育消费的增加,体育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因此,各级体育局对体育资金的使用,不仅应受到严格监督,还应要求体育资产的保值增值。对于体育资金的使用,各级体育局采取了相应措施,如实行预算管理,即先由其下属各体育组织提出资金预算,经过各级体育局审批,并报到相应财政局,再由财政局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各级体育局的银行账户划拨,而资金使用是否合法合理,则由审计局进行监督。虽然如此,但在财政允许的范围内,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现象依然存在,迄今不少体育局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加之会计管理基础薄弱,导致财务收支混乱,会计信息失真。因此,为了监督我国财政资金正确有效地运用于体育事业,提高体育投资的经济效益,加强我国各级体育局的会计监督势在必行。
二、委派制的优势及其在体育资金管理运用中的作用
1.有利于体育经费更合理有效地使用。经济发展推动体育事业快速发展,资金来源呈现多元化趋势,虽然居民个人投资、公司企业投资和媒体收入在国家体育经费来源结构中的比重逐渐增大,但是国家和地方财政资金仍然是体育经费最主要的资金来源。随着体育项目的日趋复杂,资金投入增多,各种体育组织和训练所需经费不断增加,所以,体育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需要独立的会计人员进行监督。
2.有利于体育资产保值增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划拨的体育资金应成为经营资本,也就应具有营利性。作为政府的代理机构,各级体育局能否有效地进行资本运营,只有通过独立的会计人员的监督才能反映出来。外部监督如能与有效的激励和考核机制相结合,将构成一个完善的监督管理体制,促使各级体育局不仅能正确运用现有资金做好项目投资,还能盘活大量的存量资产,如有效开发和利用现存的公共体育场馆,提高各种资产的盈利性。
3.防止腐败现象需要监督。只有通过独立的会计人员对各级体育局进行全过程的核算与控制,增强其经费开支的透明度,才能避免以往会计工作中的“账外账”现象,解决挤占体育经费、克扣训练经费等违纪腐败问题。
总之,只有实施会计委派制,会计人员才能独立地行使会计监督职责,使体育项目内控制度、公共体育工程预算审查、资金运用过程的监控等置于会计监督之中,从而保证体育重点项目的实施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体育局采用委派制运作的方式
借鉴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制取得的成功经验,各级体育局在引入会计委派制的模式———财务集中核算制时,也应按照资金所有权属于国家、支配权归单位、管理权属财政、核算权归核算机构、单位债权债务的性质不变、单位负责人法律责任不变、单位资金使用权不变的原则实行财务集中收付。成立一个独立的核算机构———财务核算中心,该核算中心对各级体育局的资金运作应根据如下程序进行:一是各级体育局与核算中心签订委托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各级体育局的银行账户将被取消,并在核算中心建立内部账户,配予资金存折,预留付款印章;三是各级体育局不再设置会计机构,只设置一个报账员,资金结算、经费收支等由该报账员到核算中心办理,预算收入经体育局申请,由相应部门审批后划转到体育局基本账户,其经费支出从基本账户核付;四是核算中心依法进行从审核各级体育局的原始凭证开始一直到月报编制工作;五是核算中心应及时向各级体育局反馈其财务收支情况,依法监督和指导各级体育局合理使用资金。
四、体育局采用委派制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1.成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中心。财务核算中心属于事业单位,由财政局领导,其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根据情况采用选调或公开竞争上岗办法录用。会计人员被录用后,其工资、福利、人事关系转入会计核算中心。独立的核算机构是对各级体育局进行会计监督的保证。
2.各级体育局内部建立财务管理部门,加强体育资本运作,这是财务集中核算制得以实行的基本条件。由于财务集中核算制的目的不在于加强管理,而在于监督,会计人员的人事、福利待遇游离于体育局之外,此时的会计主体是会计委派机构,所以会计人员很难站在体育局的角度行使管理职能。因此各级体育局的财务管理部门就能够围绕资金的筹集、投放和分配进行有效的预测、决策、预算、控制和分析,从而提高体育局的资金使用效益。
3.建立政府对各级体育局的激励和业绩评价制度,这是财务集中核算制得以行使的重要前提。作为政府委托的代理管理机构,各级体育局必须加强和促进体育事业的管理和发展,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政府应根据会计人员提供的财务报告,对体育资金流动的合理性、存量资产的盈利性等进行评价,以此作为奖惩各级体育局及相关责任人的依据。
4.建立财务核算中心的再监督机制。为了公正地评价财务核算中心的工作,其管理机构应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审查监督财务核算中心和体育局是否按制度和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和提供相关的会计信息。另外,为防止财务核算中心与各级体育局串通舞弊,防止会计人员以权谋私、营私舞弊现象发生,建议对会议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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