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委派制是财产所有者向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统一委派会计人员,并对他们的任免、调遣、考核、奖惩、工资和福利待遇进行统一管理的一种会计人员管理制度。这种制度改变了原有企业内部的会计组织机构,被称为是一次大刀阔斧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措施。
一、试行会计委派制的成效及问题
台州市电信分公司在2001年就采用了会计委派制,由市公司向所属椒江、黄岩、路桥三个分局、临海、温岭等六个县市分公司委派会计主管,承担所属单位电信发展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以及综合统计工作,发挥市公司会计机构对所在地单位的核算职能、监督职能、控制职能、支撑职能和评价职能的作用,以加强收入稽核和成本控制。分局、县(市)分公司会计主管人员在市公司财务部经理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并对市公司财务部及所派驻分局、县(市)公司负责。委派管理体制依照“双重管理、统一委派、分职任免”的办法,对委派人员的人事档案、职务晋升、工作调动、专业职称等实行统一管理,工资福利均由市公司负担。
经过近六年的实践,台州电信会计委派制取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寓监督于管理和服务之中,强化了企业内部的约束机制;二是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三是为从源头上遏制贪污和铺张浪费等现象提供了可能;四是激发了委派会计人员的使命感;五是促进了会计职能作用的发挥。
从近几年的实践看,实行会计委派制后,各县市分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信息质量、人员素质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必须看到,目前会计委派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应当进一步探索、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是被委派单位认识上的不统一性。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原来赋予下属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任免、聘任或解聘和财务管理的权限,导致被委托单位与主管单位认识上的不统一性,工作上难免有消耗效率的现象;二是制约了部分会计职能的实现。会计本身既具有对外反映与报告职能,又具有对内管理的职能,而会计委派制片面地强调了会计监督职能而削弱了会计内部管理职能,过分地强调了会计的外部监督,相对制约了会计的内部管理能力;三是割断了企业管理与会计人员之间的关系,不利于发挥人的积极性。企业的经营成果只有与委派会计的经济利益挂钩,才能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否则会影响委派人员监督的积极性;四是委派会计责权利上的不对等性。委派会计人员普遍感到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责”大于“权”、“权”大于“利”的责权利不对等的格局,在某种程度上挫伤了委派会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五是委派会计人员后续管理难度增加。目前,会计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现象比较明显,尤其是委派到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不同管理基础的单位中,委派单位对委派会计人员进行后续管理的难度有所增加。
二、完善会计委派制的进一步思考
(一)关于委派制与财务一体化的结合问题。会计委派制并未完全改变以行运区划为中心的小而全的分散管理方式。如目前电信系统部分县(市)分公司的各自为政、粗放型经营模式给全网建设和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利于整体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而由市公司集中主要的投资决策权,实行财务一体化则有利于降低筹资成本和经营成本,简化县(市)分公司核算程序,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利于提高企业整体资源利用效率和国有电信资产的增值率。在当前多数企业集团体制改革及下一步的公司化运作中,尚需在会计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因地制宜地研究建立委派制与财务一体化相结合的运作机制和管理体制。
(二)关于对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试行会计委派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控制机制和配套措施做后盾。从电信企业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看,在委派会计人员的选拔与任用或聘任、定期轮岗、奖励与惩罚、重大经济事项的报告等方面都还缺乏较为完善的控制机制,在对委派会计人员责权利的划分、进行业绩考核等方面也都还缺乏可操作性较强且行之有效的具体配套措施。为此,笔者认为,在试行会计委派制度的过程中要重视授权与考核两个环节的管理。授权,即明确委派会计人员有对本单位经营决策的参与权、财务管理权和经济业务行为、会计行为的监督检查权。考核,即由委派单位建立委派会计人员的业绩档案,在对委派会计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日常追踪问效的基础上,按会计年度由委派单位会同其上级主管部门对委派会计履职的情况定期进行考核。据此对委派会计人员的业绩作出评价并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委任,这既能促进建章建制工作落到实处,又能使委派人员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要求更加迫切。
(三)关于强化内控建设问题。在试行委派制过程中,要与强化内控建设一并进行。在企业内部,领导要把财会放到应有的地位予以重视,要给财会人员充分权力,保障财会工作能够严格、独立地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核算要求高质量地有序运作,进一步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同时,要完善内部审计制度,通过内部审计对财会部门进行监督,检查财会工作质量,防止核算失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要建立一系列企业的内控流程及内控制度,并能及时对组织领导及各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不断地对内控制度进行完善和补充。
(四)关于建立外部监督体系问题。外部监督体系是有效的评价手段。独立、公正的注册会计师是评价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会计委派人员监督效果的有效评价尺度。要通过外部审计为会计委派效果的评价建立一个公平的环境。同时,要继续推行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就必须做好宣传工作。在宣传中既要把大道理讲明,同时又要特别注重以成功的经验和失控的典型案例从正反两个方面加强引导。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使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能够更加充分地了解试行会计委派制度的现实意义和长久作用,逐步消除认识上存在的偏差,促使其逐渐变被动试行为主动试行。
(五)关于强化对委派人员的后续管理工作。首先要研究如何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对委派会计人员的业绩进行日常和定期相结合的考核管理,并使之与奖惩机制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其次要研究加强对委派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有效方式,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并组织好各类培训工作;再次要研究如何充分运用追踪问效等手段去及时了解和掌握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还要考虑如何在可能的前提下积极帮助其协调和解决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