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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会计集中核算问题的探讨

2009-12-02 22:18 来源:宁永志

  【摘要】推行会计集中核算,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确保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会计中心工作模式缺陷,收支的分账管理和会计中心功能不全,会计中心与财政部门之间存在对接缺口等局限性和不够完善的地方。

  【关键词】集中核算;收缴分离;行政成本

  会计集中核算是指政府成立会计中心,在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同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会计机构和会计岗位,由会计中心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工作和实行会计监督,是会计委派制改革中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一种形式。

  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分配、单位包干、分散核算的制度,这种制度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有其适应性,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传统核算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就是为了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的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构筑公共财政框架、实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奠定基础,建立公开、高效、廉洁、务实的财政管理运行机制。因此,全面开展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势在必行。

  一、会计集中核算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财政资金的合理调度,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支出单位的财政资金集中在会计中心的统一核算账户上,有利于财政部门对其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使资金调度更加灵活,防止财政资金的沉淀、滞留和使用效率的低下;同时从根本上改变了目前财政资金管理分散,各支出部门和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有效地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有利于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纳入会计中心统一核算,会计中心调配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会计人员,并运用会计电算化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从而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三)有利于加强会计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纳入会计中心管理的单位所有支出都通过会计中心一个账户进出,进行会计统一核算,会计中心有权对各单位的支出事项和凭证进行合理性、合法性的审查,对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支出和凭证可以要求有关单位纠正或补办手续,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部分单位在使用国家资金上的随意性,给贪污犯罪和挥霍浪费行为亮起了红灯。

  (四)有利于精兵简政,节约行政成本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行政事业单位不设会计人员,只保留一名报账员,大大减少了财会人员,节约了经费开支。同时,各行政事业单位从繁琐的会计核算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好业务工作,从全局角度加强本单位的财务工作管理和财务工作计划。

  二、当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上的错位

  会计集中核算推行前,单位支出只要单位领导“一支笔”就可报销,集中核算后,单位领导签了字还须中心总会计审核后才能报销,有部分单位领导对此产生抵触情绪,有意放松甚至放弃财务工作管理。一方面,有些单位领导认为报账员是打打杂、跑跑腿的,有无会计资格证、有无财务工作能力无关紧要,报账员随意任命,导致报账员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另一方面,单位会计机构撤消后,有些单位对报账员的待遇地位不予肯定,报账员的工作积极性自然得不到充分发挥。

  (二)模式上的缺陷

  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中心一人管十多个单位的账,大厅式的工作模式,造成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分离,失去了实地、实时监督的优势。单位报账时,会计中心只能根据票据来判断,一是看单位报账发票的手续是否完备;二是看票据是否规范、合法。只要手续完备、票据合法有效,不管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都必须报销。会计中心整天忙于报账、结账、记账,无法顾及发票内容的真实性,会计监督职能难以真正实现。

  (三)分账管理上的单一性

  会计中心监管的重点应是单位的财务收支,而目前会计中心仅仅管了支出,对各单位的收入监管尚未介入。单位按规定收费收入、返还资金直接缴入国库收入户,与会计中心不发生任何关系,这样就形成了收入票据在国库,支出等会计档案在会计中心,资产及明细账在单位的“板块”结构,单位会计资料的完整性被破坏,会计中心监督成了“监管支出不监管收入”的“跛脚”监督。

  (四)会计中心与财政部门对接上的缺口

  专项资金是专门用于指定项目的资金,专项经费拨入时,有些单位混淆不清,会计中心又了解不到,造成单位挤占挪用。财政部门重分配、轻使用的陈旧管理理念,对有些专项资金管理不够严格,使得会计中心在专项资金的监管中难以控制,形成专项资金“跑”“冒”“滴”“漏”,支出效率不高。

  三、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几点建议

  (一)在核算制度改革方面,需要“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收付”相结合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是财政部门当前公共财政改革的两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和加强会计监督,有利于财政资金统一调度,降低财政资金的运行成本。由此可见,两项制度的改革主体和目的是完全一致的,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改革相结合是完全可行的。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之后,所有预算单位的资金全部集中在国库,减少了大量的库外资金的无效、低效运作,使政府在调控宏观经济方面更加得心应手、游刃有余;解决了国库、会计中心以及专业银行之间人为的频繁的资金划拨、结算和对账等问题;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对单位收支情况的全面了解,并保证单位会计核算的完整性。

  (二)在部门预算管理方面,需要强化预算管理,加快实行部门预算的进度

  部门预算是一个涵盖各部门所有公共资金的完整预算。部门预算的编制采用综合预算形式,统筹考虑部门和单位的各项资金,将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政府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因此,要进一步推行预算管理改革,扩大部门预算的范围,制定科学、符合实际的标准,改进和完善预算支出科目体系,早编、细编预算。通过提前编制预算,延长预算编制时间,使预算细化到各个部门及各个项目,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

  (三)在会计监督职能方面,需要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

  目前会计中心日常主要的工作是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然而,如果将会计中心仅仅作为一个记账机构是远远不够的,还要着重预算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通过核对各部门预算指标情况,可以严格控制各部门的用款进度,会计中心更强调对预算指标实行即时控制,杜绝超预算计划用款。要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彻底扭转将会计中心视作单纯的核算机构的观念。

  (四)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需要完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财政部门要严格界定固定资产范围,使会计中心能够统一固定资产入账口径,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审批制度,健全固定资产账务审核制度,严格规范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部分,账实相符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预算单位必须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制度,做到入账时有验收,领用时有登记,保管账与实物一致,落实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制度。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主要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单位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严格规定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财政部门、会计中心通过定期全面清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五)在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方面,需要加强报账员队伍建设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并不改变单位会计责任主体,并不减少各部门财务职能,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改革政策的出台,部门财务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统管单位应更加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因此加强报账员队伍建设,提高报账员整体素质是强化财务管理和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前提条件。财政部门及单位应切实抓紧报账员的培训和教育,开展时间短、收效高、针对性强的岗位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会计法》等国家各项财政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提高报账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知识水平。通过一系列制度,制约报账员的工作行为,保证报账员诚信为本,爱岗敬业,坚持准则,客观公正,使其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六)在工作人员知识结构上,需要由“单纯型”向“复合型”转变

  目前,会计中心财务人员知识水平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一是知识面偏窄,较少了解本专业之外的相邻知识和各类新型的边缘知识;二是有系统专业知识的人才比较少,有不少人未能掌握系统工程、电子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信息技术等现代科学的管理方法。这样的知识现状很难适应下一步会计改革、“金财工程”启动以及我国加入WTO后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这就迫切要求会计核算中心工作人员努力拓宽知识面,既要懂得财会,还要懂管理,既要能操作会计电算系统,还要懂“金财”网络运作,随着对外交流的扩大,还需掌握一定程度的外语知识,成为纵横均衡的“广深型”的财务管理人才。

  (七)在工作作风方面,需要由“财务型”向“服务型”转变

  会计中心的大部分工作是账务处理,由于会计主体与会计人员相分离、资金使用权与会计核算相分离,这种独立型的账务处理完全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隶属型账务处理,如果位置摆不正,关系理不顺,难免会滋生自大傲慢、凌驾于被集中单位之上的心态,沾染“衙门作风”,形成新的腐败。所以,会计中心应以服务为宗旨,寓监督管理于优质服务之中,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和标准,正人先正己,反腐先倡廉,要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统一干部职工的思想,把“诚实、守信、务实、高效”贯彻于整个工作中,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严格内部管理,提倡爱岗敬业、树立新时期财务人员的新形象。

  总之,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不仅仅是预算管理方法和手段的改进,而是对传统方法从观念到内容的根本改革,打破了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格局,也是落实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践证明,尽管目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完善,但在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改变会计核算方式、预算执行情况控制等方面都已取得了成功的经验。我们应充分认识集中核算改革的重要性,明确会计中心作为预算执行机构的地位,以预算执行为主要任务,转变工作职能,理顺内外关系,尽快从以财政集中收付制为主要形式的会计核算中心改革向规范的国库集中收付制过渡。与此同时,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改革,推行部门预算的细化预算,为国库集中收付制的实施打下基础,形成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的机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财政管理制度的改革,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

  【参考文献】

  [1]昝志宏,王东.山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读本.2008.

  [2]郭成林.财务集中核算之我见[J] .农村财政与财务,2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