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06 10:27 来源: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上级单位和部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单位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编制下一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的基础。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决算报表信息失真,因此,分析基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寻找正确有效的治理对策,已成为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现实课题。
一、决算报表信息失真的现状
1、平衡预算的要求导致信息失真。
各级财政部门要求预算单位必须量入为出,所有支出项目均有相对应的资金来源,做到决算平衡。而当实际支出大于收入时,预算单位一是对当年形成的支出年终不予结账,转接到下一会计年度,将支出项目采取隐瞒超支、延期结算支出等的办法处理;二是采取虚增应收、暂付往来,同时虚增收入的办法人为平衡收支。
财政部门下发的《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2表)是全口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全部收入、支出和结余的一张重要报表,其年末结余=上年结余+本年收入—本年支出,年末结余金额的大小、正负取决于上年结余、本年收入、本年支出的大小,因此有可能为正、等于零或者为负。决算报表编报说明硬性规定年末收支结余不得为负不切合实际。
2、支出项目按标准定额填报导致信息失真。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填报《行政事业类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行政事业类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表)时,为了达到有关部门规范标准,预算单位对部分公用支出
项目实际发生额不管是多少,一律按照分类分档定额标准填报。以县一级行政事业单位为例,交通费按照单位车辆编制数以每辆3-5万元计算填报;招待费按各级纪委监察部门文件下达的接待费指标填报;办公费按人平1000-2000元标准填报。这样根本不能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支出情况。
3、转嫁支出到关联单位导致信息失真。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或职能部门的检查,压缩有关项目支出,将本单位发生的公用支出发票直接转嫁到不实行部门预决算的二级单位或者能够自己控制的企业单位。有一家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为了避开检查、减少麻烦,利用职权,一次性到三家企业和事业单位报销交通费、接待费10多万元。
4、账实、账表不一致导致信息失真。
对单位的所有收支进行全面清查、核对、整理和结算,须知它是编制报表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单位决算数字准确,内容完整以及保证国家资金及财产安全的必要措施,也是贯彻执行财政、财务制度的重要手段。账实、账表不一致主要反映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年终清理和年终结账上没有规范。
一是往来款项账实不符。少数行政事业单位虚增收入形成的暂付往来款项实际上没有对应单位,而收入大于支出的单位为避免财政部门的调节,将应列收入的资金挂在暂存往来款项账户上。
二是财产物资账实不符。对上级主管单位无偿划拨的财产物资因没有票据,一些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没有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年终单位没有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清理盘点,查明盘盈盘亏原因,调整账务。
三是收入账表不符。行政事业单位填制决算报表时,对其他收入、事业收入等要以财政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实际工作中,由于收入账务处理和计算的口径不一致,单位的收入项目和金额有可能与财政部门的不一致,因而造成决算账表不符。
二、决算报表信息失真的成因
1、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与计量后生成的结果。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受编制、人员少等因素的限制,导致一些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也兼职从事会计工作;同时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年龄偏大,近两年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支改革频繁,会计知识更新没有跟上。对会计核算的原则、方法认识不全面,实际操作中必然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错误,这样不同素质的会计人员对同样的会计要素进行审核后,帐务处理也可能不一样,往往会得出不同的结果。如我县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部分单位在对“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户进行年终清算后,资产负债表期末数尚有余额。因此,一些素质较差的会计人员即使遵循了会计规范,但由于其职业水平的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发生会计数据脱离实际,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
2、会计制度法规完善程度不强。我国实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以来,新的经济情况不断涌现,但相关的制度法规尚未建立健全,这使得单位会计对经济事项的处理产生不确定性。同时,已形成的制度法规都是根据前一时期的政治、经济环境的具体情况制定的,导致制度法规严重滞后于会计事项新问题的出现。由此产生的会计信息可能与客观实际情况存在一定的出入,必然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3、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财务负责人领导财务部门的活动应当贯穿于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全过程,而不仅仅是财务活动本身。管理层应当赋予财务负责人参与决策的权力,并支持其关注管理的更大、更广范畴,局限财务负责人的关注领域和知悉范围,会削弱、制约单位的管理能力。目前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尚处于从属的理财地位,会计的监督职能难以发挥,不具备会计职能所应有的独立地位,会计监督相对乏力。会计工作很大程度上要服从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者的主观意志,这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之一。
有的单位受人的因素制约致使内部控制制度过于简单,甚至根本没有建立,或建立了也形同虚设没有执行,其结果是内部约束无力,无章可循,有章不循,违章不究。具体表现在:一是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不够明确,未能相互分离、相互制约;有的单位全部由一人经办,根本不符合会计基本原则。二是对外的资产处理、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不明确,单位负责人搞“一言堂”。三是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不够明确。四是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检查办法和程序不够明确等,一些不真实、不合法、不合规的经济业务难以及时揭露和制止。某县一家事业单位的出纳一人掌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将公款分期转出80万元后畏罪潜逃,完全是内控制度的不健全造成的后果。最近某县有一家行政单位会计因集中支付由一个人操作,将国库集中支付已上线的工作人员补助工资10多万元转到个人账户上,县纪委查处另外一个案件时才发现。
4、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会计机构设置不健全,会计人员的配备不合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欠缺,会计工作的交接不规范,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不明晰,填制会计凭证未按规定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登记会计帐簿随意性大,编制财务报告不合法、不真实等等,造成账目混乱、财产不实、数据差错严重。会计基础薄弱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最直接最根本的原因。
5、会计监督制裁不力。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应当切实履行《会计法》赋予的职责,即“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监督单位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监督单位加强资金、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促进行政事业单位从内到外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现实中,确实有些单位会计核算不真实、不合法、不准确、不完整,有的以虚假的经济业务资料进行核算;有的将发生的经济业务收支不通过法定会计账册统一核算,而是通过私设的会计账册,形成“小金库”;有的通过改变会计处理方法和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等手段,将会计数据分别反映在不同的会计帐册或财务报告上,形成“多本帐”;有的甚至直接伪造、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等等。弄虚作假的领导获得一时名利双收,自然助长了弄虚作假之风。
对会计信息失真的检查不力,执法力度软弱,执法不严是会计信息失真又一个重要原因。有些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在检查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过程中,对失真的会计信息以罚代管,很少追究责任者,这些都放任了虚假会计信息的蔓延。个别会计人员法制观念不强,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参与编制虚假会计帐簿和报表,直接导致了会计监督弱化,会计工作秩序混乱,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三、解决决算报表信息失真的对策
为了避免行政事业单位的决算报表信息失真,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必须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决算报表的管理和监督。
1、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素质。
一是完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制度,严格确定具备哪些条件才有资格从事财会工作,具备怎样的专业素质才有资格从事哪些岗位的财务工作,没有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坚决杜绝上岗;二是建立一套统一的、刚性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加大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处理力度,以此约束和管制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三是从实际出发,切实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让继续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使会计人员不断更新知识、积累经验。
2、坚持依法行事,强化制裁力度。
——有章不循、有法不依,这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人为造成的结果。1999年修订颁布的《会计法》,对各单位规范会计工作秩序,警示信息乱真,惩治造假做假,为整顿会计行业信息质量提供了法律依据。《会计法》法律责任部分,对虚拟经济业务事项、账外账、随意改变会计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等常用的做假账行为做出规定,明确了对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是法律强制性的集中体现。首先明确规定了单位负责人为该企业的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对违反《会计法》的将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这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有利于根治假账屡禁不止,会计信息失真这一顽疾;其次是新《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若因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做假账、隐匿销毁会计凭证、贪污、挪用、侵占公款的,不仅要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这样强而有力的法规,尚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去强力执行。
——强化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注重发挥各自的功效,加强协作,形成监督合力。首先,建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制度是根治会计信息失真的基础。要明确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制度的基本目标,要确立单位负责人与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制约关系,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第二,要加强政府监督。政府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监管是规范经济秩序,防止会计信息质量失真的重要措施。第三,发挥社会审计及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监督方面的作用。要增强审计风险意识和公众对独立审计的法律责任意识,搞好监督和服务,提高监督质量,客观公正地评价和见证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要依法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管理意识,逐步建立会计信息质量监督制度,对查出的问题要追根究底,揭露真相,决不手软,充分发挥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在会计监督中的作用。
3、从实际出发,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在健全会计机构,合理配备会计人员的基础上,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一、允许行政事业单位的决算收支不平衡,这是客观实际,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年情况的变化修改决算报表编制说明,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要求和会计报表的真实性不能相违背,一味地追求平衡和有关部门的标准只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第二、如实填报有关收支项目,维护财务数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客观的反映财务支出状况。
第三、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暂存、暂付往来的管理和审计监督,各项往来款项年终前应清理完毕并进行处理,不得隐瞒收入或虚增收入挂在往来账户上。
第四、加强财产物资的清理,及时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做好其他项目年终清理和年终结账,对单位的所有收支进行全面清查、核对、整理和结算。确保国家资金及财产安全。
4、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
内部控制包括组织机构的设计和单位内部采取的所有相互协调的方法和措施。这些方法和措施都用于保护单位的财产、检查会计信息准确性,提高经营效率,推动单位坚持执行既定的管理和方针。
首先单位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支出,要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其次,经济业务的各环节,各个过程应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再次,实行规范的会计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机构的主观能动性,防止不真实会计凭证会计处理系统,并杜绝会计处理过程中的错误,把好财务关;最后,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内审机构的监督职能,审计会计资料和会计行为,以及审查经济业务各环节的管理活动,提出增收节支,防错纠弊,改善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5、全面推行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等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制度改革。
正在实施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是符合我国目前国情的。要总结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经验,严格执行授权支付和直接支付标准,加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改革现行的收入支出模式,从制度上约束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对政府负责,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法令、方针、政策,承担会计服务任务,维护国家、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这必将对避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失真、管理混乱现象,遏制贪污腐败等违法乱纪行为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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