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2 08:45 来源:王安才
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财政部门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责,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努力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积极运用财政政策手段,引导信贷资金、社会资金,使多渠道资金投向新农村建设。
关键词:财政支持 新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始终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大“三农”工作力度,促进农业农村快速发展。笔者根据大关县的实际对新农村建设中的财政政策进行了一些研究。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财政的支持
公共财政理论认为,财政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市场存在的缺陷,也就是“市场失灵”。社会经济的运行应当以市场调节为主,只是在市场难以调节或者调节不好的领域,才需要政府进行适当调节,对市场进行干预。由于市场机制在许多领域存在失效问题,政府的介入和干预也就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的依据。
第一、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由于生产力水平底,市场发育程度底,市场机制还不健全,调控功能还不完善,本来应由市场解决的许多事情还不得不由政府来办。而且,作为一个后发展国家,我们的政府就必须承担解决腾飞,赶超发达国家的重任,这就必然要求我们对市场的干预和介入要比发达国家更多。
第二、作为一个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城乡差异还很悬殊,这就需要财政运用转移支付等再分配手段进行调节,以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难点和关键在农村,公共财政正是实现农业、农村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体制保障,是政府履行职能的政策工具和管理手段,在建设新农村实践中担负着重大的历史责任。
二、目前新农村建设面临的问题
1、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投入不足
农村的传统是农民自建房屋,自打水井,村庄公共设施简陋,公路、供水等设施建设一般来源于向村民募集和本村在外工作人员捐助。由于缺少公共积累,村集体没有能力投入,村庄道路和集中供水设施缺乏;因村庄公共设施服务范围面小,难以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资金不愿投入;与农村发展的需要相比,政府的公共财政投入明显不足。
2、农业信息建设滞后
农业信息化基础薄弱,服务体系不健全、缺少相应的规划、缺乏投资主体;信息资源缺乏有效的整合开发、发布渠道不畅、资金开发程度较低、信息内容与现实脱节、针对性不强;农业科技人员缺乏;农民难以承担农业信息化较高的运行费和维护成本等。
3、农业生态环境恶化
由于工业的大力发展和人口的迅速膨胀,生产生活污水和废弃物大量增加,超出农村生态环境自我平衡能力;自然资源过度消耗,水土流失面广,耕地质量下降,环境污染严重,自然灾害增多,造成粮食减产,农民收入下降。
三、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条件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十分关注西部新农村建设,大关属西部山区农业县,可以从多方面享受国家投入政策,具有更多的发展机遇。
一是有鲜明的资源优势。大关县因属中山深切割地形地貌,河床陡、落差大,境内“五大”河流水能资源可开发量41.52万千瓦。矿产资源有煤、铁等18个矿种,原煤储量8000万吨。铁矿1000万吨,铝土矿762万吨,硅矿及石灰石矿均超过亿吨。旅游资源有以黄连河瀑布群为代表的“四片一线”旅游景观。生物资源有占中国西南43%的筇竹10万余亩,云南独特的小叶茶及名贵中药材天麻、杜仲等。
二是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大关县地处昭通市腹心地,是全市唯一不与外省市接壤的县,内昆铁路横跨四个乡镇,“213”国道经4个乡镇。明显的区位优势,必将带动大关新农村建设步伐。
四、新农村建设的财政政策研究
(一)、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1、基本原则
目前,财政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应把握好五项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整合投入。高起点搞好长远规划,统筹谋划好乡镇、行政村和自然村的公共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各种渠道的财政资金,以新农村建设为平台进行整合捆绑,各司其职。
二是循序渐进,量力而行。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入手,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政府应当安排扶持资金,但不能超出财政承受能力,乡村需要为民办事,但不能增加新的债务,农民需要投工投劳,但不能违背农民意愿,增加过多负担。
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扶持。不同乡村解决不同的突出问题,不搞齐步走,防止一刀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财政投入为主,生活设施改造以农民投资投劳为主,财政适当补助。
四是民办公助,激励投入。财政部门必须不断创新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投入的积极性,特别是调动农民这个主体的投入积极性,共同建设新农村。
五是惠及农民,补助到村。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维护农民权益,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财政投入可以采取物资援助、直接补助、减免费用、项目奖励等方式,在资金上原则发放到村。
2、政策建议
一是增强农村公共财政保障能力。继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用于“三农”方面的资金投入,在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上,将新增财力向“三农”倾斜。同时大力整合现有支农资源,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支农资金的整体合力。
二是扩大农村公共财政覆盖范围。逐步缩小公共财政对城乡投入的差别,解决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严重滞后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支持农业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事业、农村组织建设和农民素质建设等方面,重点改善农村整体面貌、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农村医疗和社会保障等,使城乡公平享有均等化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三是加快农村公共财政改革步伐。坚持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原则,进一步理顺省市县乡之间的分配关系,将财力向县乡倾斜,赋予县乡更大的发展权,建立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长效机制。继续推进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的县乡农村综合体制改革,支持乡村机构改革、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农产品保险制度等,让广大农民充分享受改革成果。
四是创新农村公共财政投入方式。切实改变过去财政过多直接投入生产建设领域的做法,探索建立“政府出资,市场运作”新型财政资金运作模式,加快将财政资金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来,更多地依法、依规采用补助、贴息、奖励、保险、物资援助、风险补偿、减免税费、购买服务等政策工具和激励措施,支持农村公共产品建设,把钱用到农民直接受益的项目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构建农民增收的财政支持体系。继续完善并加强各项补贴政策,增加粮食补贴资金,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调整补贴重点,积极研究探索建立对农民种粮收益综合补贴制度;加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步伐,增强农民工外出就业竞争能力;加大农业科技投入,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技进村入户,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大力支持带动农民致富的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做强“一县一业”、“一村一品”。
(二)、财政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把握好“八新”,即农业生产要创造新条件,产业发展要形成新格局,经营主体要造就新农民,乡村整治要采取新举措,乡村建设要营造新环境,乡风民俗要倡导新风尚,公益事业要取得新进展,社会和谐要有新局面。围绕这一目标任务,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扩大支持范围,明确支持重点,提高保障水平,切实保障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
1、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一是安排新农村重点示范村建设资金。每年补助一定数量的自然村,对自然村通行政村和自然村内道路硬化、改房、改栏,给予水泥等实物补助;对农户改水、改厕、建沼气池、污水垃圾处理、畜禽粪便循环利用,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
二是安排资金做好村镇规划和设计。补助相关单位完成村镇建设规划和房屋设计,免费向自然村提供规划图纸和向农户提供房型设计图纸,免除自然村和农户改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的各种规费,进一步简化相关审批手续。
2、支持农业生产发展,促进农民增加收入
一是完善粮食生产补贴政策。稳定促进粮食生产的各项措施,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继续实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政策。
二是加大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投入。增加重点农业科研单位的科研经费,采取课题招标方式,促进原创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制,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创业,加快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的步伐。
三是支持做强做大龙头企业。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采取贴息、奖励、补助、税费减免等方式,着重培育和扶持外向型、集约型、环保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形成“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格局。
四是支持农业“三大体系”建设。财政增加专项资金,支持动植物防疫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灾害预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支持农民创业,提高农民素质和组织化程度
一是支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每年选择一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予以财政扶助,逐步形成一大批合法、规范、有效运转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使其成为农村创业的有效载体、联接农民和政府的有效纽带。
二是增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投入。加大“阳光工程”实施力度,提高培训补助标准,保证农民得到务工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增加农民收入。
三是引导和支持农民就地创业。对本地和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创办经济实体,并带动当地农户参与、增加当地税收的创业农民,每年评选部分优秀人员给予政府重奖。
4、切实改善农村办学条件。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水平,加紧实施危房改造,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逐年解决农村中小学义教学生课桌椅添置和维修,改善农村中小学公用厕所、饮水、寄宿生宿舍条件。
5、支持农村先进文化建设,倡导文明新风
一是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文化建设,巩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提高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水平,做好送书下乡、电影放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工作。
二是扩大农村文化事业专项资金。实行“政府买单,市场运作、乡镇搭台、群众看戏”,购买歌舞、戏剧、电影等文化产品送到乡村,繁荣农村文化市场。
6、支持农村卫生和医疗体系建设,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
一是改善县乡医疗卫生条件。加强乡镇卫生院条件设施建设,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提高农村卫生队伍素质,建立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具有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功能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二是铺开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加快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步伐,建立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下大力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
三是建立务工农民大病、工伤保险制度。为鼓励农民外出务工,减少外出务工农民因病、因伤返乡、返贫现象,政府和用工单位对加入大病、工伤保险的农民工给予保费补助。
7、建立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关心困难群众
一是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选择部分条件好的地区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
二是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建立失地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农民、乡镇企业职工、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对象等特殊群体的养老保险制度。
三是支持失地农民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可以免费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在培训、就业、创业等方面可以享受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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