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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下公允价值计量问题探析

2010-04-14 15:20 来源:纪晓明 贾守华

  【摘要】当前,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使世界经济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寒冬,公允价值会计在此轮金融危机中被某些金融机构指责为加剧经济动荡的“帮凶”。美国证券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等机构也采取了一系列针对公允价值的措施来缓解金融危机。针对此举,笔者从公允价值会计角度出发,对金融危机进行了分析,指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不是加剧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并提出了关于完善公允价值会计体系的建议。

  【关键词】公允价值;金融危机;操作框架

  2008年在美国大规模爆发的次贷危机,已演变成为一场巨大的金融危机,很快便波及到世界其他国家,中国也未能逃脱厄运,金融系统和国民经济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如何建立一套适应非理性、非活跃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会计操作框架是会计理论界的当务之急。

  一、从公允价值会计的角度解读金融危机

  会计计量是会计活动的核心环节,而会计计量的前提则是计量属性的选择。对资产特别是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价,满足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会计信息客观性、相关性和及时性的要求,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相应的经济决策,但公允价值可靠性和可操作性较差的“软肋”一直被会计界所诟病。尤其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甚至被指责为加剧金融危机的“帮凶”。

  在美国,由于其金融市场高度自由化,加之金融机构的过分功利化,将金融工具的价格推得越来越高,可背后隐藏的巨大风险却无人理会。2008年9月16日雷曼兄弟申请破产之后,美国金融形势急剧恶化,并迅速掀起一场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啸。面对低迷的金融市场和飞流直下的股价,许多金融机构抱怨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得不按当日市价过多地减计资产,从而限制了银行的放贷,进一步加剧了经济的震动。美国金融界普遍认为:市场陷入了“对次贷产品按公允价值计量——确认巨额的减值损失——按规定核减资本金——投资者恐慌性抛售——价格进一步下跌”的恶性循环之中,如不停止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危机就无法彻底消退。目前,欧美等发达国家相继对公允价值会计准则进行了必要的调整,以缓解严峻的经济形势,但是,公允价值加剧或放大了金融危机的观点缺乏必要的理论与现实依据,只是某些金融机构逃脱责任的借口。暂停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无异于在发生火灾的同时关掉警报,这只能干扰问题的解决。改变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将会剥夺会计信息使用者在当前的非常时刻获取关键信息的权利。因此,建立一套适应非理性、非活跃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会计操作框架才是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二、公允价值并非加剧金融危机的真正原因

  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被指责为加剧混乱的“帮凶”,但事实并非如此。金融危机并不是由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引起的,其理由如下:

  (一)金融危机本质上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不是一个会计问题

  会计的首要职能是反映,可以说会计是一面镜子,经济主体可以通过这面镜子清楚地了解到自身的财务状况和国民经济整体的运行情况。美与丑是由自身条件决定的,与镜子没有丝毫关系,暂停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金融危机,只能掩盖事实背后的真相。金融危机是金融系统自身出了问题,对症下药才是解决问题的良策。

  (二)对公允价值内涵的理解及相应的会计操作存在偏差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将公允价值定义为:计量日市场参与者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获得的或转移负债所支付的金额。其它国家的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所作的定义与美国类似,只是表述略有不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将公允价值计量分为三个层次:1.相同资产或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2.活跃市场中无该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但存在类似资产和负债的报价,则可以用类似资产和负债的报价对该资产和负债进行估值。3.当前两条所列条件均无法满足时,需借助模型和估值技术来确定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定义包含着一个前提:即市场必须是有效的、理性的和活跃的,而且交易各方必须是自愿的和公平的。公允价值计量的三个层次也必须服从于公允价值的前提条件,不符合前提条件而得出的价值不能称之为公允价值。在此轮金融危机中,投资者应该知道:当前的金融市场已经不再是有效的和活跃的市场,投资者进行的恐慌性抛售也不是心甘情愿的,此时买卖各方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不符合按照现行市价确定公允价值的前提条件,按照当时市价确定的价值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允价值。因此,社会各界争论的焦点不应是公允价值是否加剧了金融危机,而应是当时非正常的市场报价能否称之为公允价值。

  (三)金融机构的过分功利化制约了公允价值会计的有效实施

  实施公允价值会计是为了充分揭示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然而,金融机构双向和功利的态度扭曲了公允价值会计的真正目的。在金融产品价格持续上升时,金融机构乐于享受公允价值计量带来的成果,在金融产品价格下跌时,就转而抱怨和指责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其实,过低的市价可能是“不公允”的,过高的市价也可能是“不公允”的。市价只是金融产品的市场价格,并非其真实的内在价值,内在价值是通过理性的分析和科学的测算得出的。公允价值只是一种计量工具,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关键是如何认识和操作。

  三、关于完善公允价值会计体系的建议

  虽然公允价值并不是导致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但惨痛的经验和教训却不容忽视,在当前的非常形势下,有必要完善现有的公允价值会计体系,将金融危机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一)应建立一套非活跃、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会计操作框架

  1.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对金融资产重新分类。例如在极端情况下,允许投资单位持有的原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股权投资重新分类为长期股权投资;对于持有的原划分为按公允价值计价的债权类投资重新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可以有效防止不正常的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2.调整金融资产的价格参考基础。在非正常的极端情况下,建议将以单日价格为基础对资产进行估值改为以过去若干月的平均价格为基础,平均价格比单日价格更具稳定性,可抵销短期价格波动的影响。3.适当引入风险价值披露模式。风险价值披露模式要求在披露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同时,还要披露会计主体在特定的时间内和给定的置信区间内可能遭受的最大损失,可以较充分地揭示金融工具的潜在风险。

  (二)完善与金融体系的相关规章制度

  在此轮金融危机中,发生资产减记恶性循环的部分原因在于金融机构有最低资本金限制,从而产生连锁反应。此外,银行会盯住一个固定的杠杆比率(比如资产/权益),这会使公允价值具有顺周期性特征。当金融机构的证券价格上升时,为维持固定的杠杆比率,对证券的需求增加将推高证券的价格,这反过来又会促进资产负债表的扩张。同理,当证券价格下跌时,为了维持固定的杠杆比率,将会导致过多的证券抛售,反过来又加剧了资产负债表的收缩。因此,完善金融体系的相关规章制度比暂停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更为有效。

  (三)发挥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职能,强化对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

  实践证明,单靠市场的自身调节无法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问题,只有在政府部门的宏观指导下,市场才能发挥最大的效率。欧美发达国家对于金融市场高度放任,没有适时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造成了威力巨大、范围极广的金融海啸。因此,政府部门必须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以防止其偏离正常的轨道。此外,政府部门应积极建立金融市场信息的监测和反馈机制,在金融市场发生异常时,政府部门应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并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机制,避免危机的进一步扩大和深化。

  综上所述,公允价值并不是加剧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公允价值会计仍有其存在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关键是如何建立一套适应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会计操作框架。

  我国的金融市场总体上处于健康状态,暂时没有必要修订我国现行的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但我们必须吸取西方国家的惨痛教训,积极探索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冲击。

  【主要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S].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马丁。沃尔夫(Martin Wolf)。应该让玩火者知道什么叫疼[N].英国《金融时报》,2007-8-30.

  [3]赵鹏飞。次贷危机对公允价值计量应用的启示[J].财会月刊(综合),2008,(9)。

  [4] IASB,2008:《Reclassification of Financial Assets:Amendments to IAS39 and IFRS7》,http://www.iasb.org.uk.

  [5] FASB,2006:《Statement of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No.157:Fair Value Measurements》,http://www.fas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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