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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谨防随意性

2009-07-20 17:06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政府采购预算是财政支出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也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关键环节。与普通采购相比,政府采购具有计划性、公开性、规模性、政策性及采购资金主要为政府性资金为特点,他不但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基础,更是用以监督各个采购人使用资金情况、资金使用是否合理的对照“蓝本”。 这是2005年9月,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北京大学的“中国医院CFO财务管理高级课程”做专题演讲时所说的一句话。他说,这是从“财政监督”到“监督财政”的转变。

  政府采购预算是国家财政预算资金,预算资金的支出使用必须要有预算,这就决定了政府采购必须实行预算管理,同时为了有效地全过程监督政府采购行为,也必须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有些地方部门预算的编制仅仅流于形式,导致了预算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不规范、不切实际,给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拓宽政府采购规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为此,本文试就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改进,发表一些浅见,以促进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1、对政府采购预算时认识不清,目的不明。有些单位不重视政府采购预算,并没有把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上,预算刚性不强,直接导致了采购的随意性。这给各方的 监管和操作机构的统筹安排带来了困难,使政府采购工作“忙”而且“乱”。目前,政府采购正处于起步阶段,有些人甚至还没有弄清为什么要推行政府采购预算,认为推行政府采购预算是恢复“计划经济”、“统分统配”;同时还存在认为政府采购只不过是将各单位分散的采购物资简单的汇总、集中采购等观点或许有人还有这样的想法,更有甚者认为把政府采购预算做得过细,会使自己陷入“被动”,年终节余的财政资金何必留到明年花?于是在做预算时只做大方向体系分类和项目的数目,保持“灵活”,给采购意愿的变化留“后路”。这种做法就从根本上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和高效快捷也无从说起。

  2、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过于粗糙,编制不规范。由于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管理习惯,有些单位对政府预算采购编制不够重视,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着争盘子、抢资金的现象,预算编制随意性很大。对采购项目不进行科学的认证,不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采购预算的编制不是过高就是过低,特别是有些专项资金在编制预算时还没有项目实施计划,预算编制存在项目不够具体和细化、采购标准不统一、政府采购预算与实际采购相脱节等情况。另一方面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出现重视资金的分配,忽视资金的具体使用,在预算编制中出现明显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项目不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漏报现象,致使采购计划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难于操作,增加采购成本,降低采购效率。

  3、政府采购的计划性不强,采购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

  有些单位认为政府采购预算是现行预算体制下的另一套预算,政府采购计划、方案就是政府采购预算,虽然编制了预算,但未经财政部审核和法定程序批准,不具有法律效力,没有资金保证。在实际工作中,要防止政府采购预算代替政府采购计划、方案,或者用政府采购计划、方案代替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要增强采购的计划性,要将欲采购的项目全面、详细地在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中反映出来,有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项目进行采购,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超标准采购。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只有强化预算约束、细化采购目录,编实、编全采购预算,才能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的各项工作。为此,必须从以下几方面作为抓手。

  一、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真正内涵的认识,增强预算编制意识。政府采购预算是依法实施采购活动的基础,是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的保障,不是现行预算体制下另搞的一套预算,而是部门预算内的一部分,是在部门预算表中增加反映政府采购工作要求的一张预算表。它不同于政府采购计划、方案,政府采购预算主要是反映政府采购范围,为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提供依据。政府采购计划是反映政府采购预算的实施要求。政府采购方案则是指预算、计划下达后,组织实施一个具体项目作出的规划,这三者的操作次序是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实施方案。各级财务部门要从依法理财、依法采购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学习、掌握好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制度和业务知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全面、完整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政府采购计划,为做大政府采购规模提供条件。

  二、政府采购编制应遵循统筹兼顾、先大后小、突出重点的原则。

  政府采购范围广,项目很多,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阶段,要以支出预算为基础,将全部项目都纳入预算。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必须是经财政部门确定的有关支出预算表中安排的项目,是支出预算表中有关项目的单列和细化。这一方面是为了实现有关支出项目进一步细化的目标,另一方面是使采购项目有资金保证。因此,要突出重点,必须先把大型专项项目纳入进来,然后从简单易操作的品目开始,逐步扩大品目范围。

  三、强化预算约束,编实编全预算编制。在预算文件中增设《专项支出预算表》,细化专项支出。预算编制要求定员、定额、定编,对购买性支出所涉及的货物、工程、服务的技术要求和预算金额安排等编制出具体的计划。切实规范预算执行中的调整和追加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对确需追加预算的,采用追加预算听证会的形式,建立听证准备、听证会议、听证确立和指标公示、追加预算等程序,确保“阳光操作”。

  四、摸清家底,与单位资产管理相结合,建立完善的物品动态信息库。预算编制的粗放与政府采购行为的分散,导致财政部门对财政支出形成的资产管理不到位,所以必须组织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摸请家底,这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前提。避免无预算采购、重复购置、盲目购置等浪费行为,坚持“资金到位、确认计划、效益优先”的原则,以不浪费、不奢侈、重效益为目的。各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应结合本单位现有的资产情况,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浪费,造成不必要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同时,采购机构应当会同财务部门,深入市场进行调研,充分利用采购工作中积累的信息,建立包括各类物品的价格、质量、性能等信息在内的产品动态数据库。这样,预算单位在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时只需根据数据库内容填写相应的编码,不仅能够规范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还可以减少采购单位的工作量。

  五、明确各方职责,严格按章办事。

  要把政府采购预算作为加强内部基础管理的首要工作内容,成立政府财购预算管理组织机构,并确定预算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为各单位、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各级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管理机构等应切实履行在政府采购各工作环节中的相应职责,严格按章办事,督促、指导各采购单位按时、保质地完成政府采购计划编制等工作,同时,还要正视采购计划编制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为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