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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建立会计集中核算模式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2009-07-20 15:06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当前财政收支管理体制改革的两项重大举措,对提高财政资金效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具体实践中,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作用,笔者结合当前财政改革的重点和实际,浅析在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下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实现形式。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指通过成立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在核算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开设单一账户,统一办理资金结算、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是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一种特殊的会计核算形式。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通过改变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和业务处理程序,强化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提高了会计工作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人员独立,杜绝铺张浪费,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节约了成本。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可以取得以下的效果。一是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行为。二是规范了核算单位财务支出行为。三是加强了会计基础工作。对原始凭证填制、取得、审核、审批程序等会计基础工作做了规范,提高了会计基础工作质量。四是实现了财政资金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变以前的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五是以规范支出票据为突破口,实行以票管税,代扣代缴的办法,实现了财政性资金投入所产生税收的应收尽收,确保了财政资金的投入效益。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在强化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未能对财政支出管理体制进行根本变革,现行财政性资金财政分散管理的格局仍未改变,财政性资金库外沉淀问题仍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虽然核算单位的所有资金都存入了会计核算中心开设的统一账户,但是会计核算中心仍为各核算单位开设分账户,这与各单位分别在银行开设账户本质上并没有区别。财政部门拨款程序仍未作任何改变,根据预算安排定期将款项拨到各单位的账户中,各分账户的财政性资金仍然无法相互融通,大量资金仍滞留在单位,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难以监督,财政核算风险较大。

  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部门细化预算和政府统一采购制度为支撑,以健全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所有财政性收入集中缴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预算单位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后,支出单位的财政资金都集中存放在国库,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使库款调度更加灵活,从根本上改变了财政资金管理分散,支出部门和支出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财政各项支出不再以拨列支,而根据财政支出的进度,以支列支,从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有利于财政部门内部实行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相对分开,防止营私舞弊。同时,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可以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有利于降低会计集中统一核算的财政风险,但由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必须以健全的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要全面实现国库集中收付难度较大,周期较长,且一旦放弃了会计集中统一核算,会使预算单位财务支出在财政监督之外,弱化对预算单位财务支出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难以有效制约预算单位在资金使用上的随意性和铺张浪费的行为。实行以会计集中统一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存的模式,可实现两种制度的优势互补,实现财政资金收支的全过程监管,既增强了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又能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推进难度变小,用会计集中统一核算来加强对预算单位财务支出的核算和监督,加强预算单位非税收入的管理,为部门预算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将国库集中收付的部分业务:如授权支付业务,单位零余额账户结算业务授权给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可以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解决财政资金库外沉淀和浪费问题等等。

  三、建立会计集中核算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结合部门预算的推行,结合会计集中统一核算,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要求和规范,构建完整全新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财政部门建立国库集中收核算付中心,与会计核算中心两块牌子,一套机构,中心的任务是财政国库收付执行的职能和会计集中核算的职能。国库收付中心设立资金会计部作为会计核算中心的一个环节,实现国库集中收付与核算职能。国库集中收付包括所有财政性资金,预算安排的经常性经费,专项经费、预算外安排的经常性经费、专项经费,中央和上级部门安排的专项经费,会计核算中心保留原在代理银行为集中核算单位开设的统一账户, 用于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之前的单位原有资金, 及国库集中收付之后预算单位的现金支付业务和非财政性资金(如其他收入和往来款项)。国库集中收付设立以下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零余额帐户、统发工资零余额专户、政府集中采购资金专户、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经县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特殊过渡性专户和原会计核算中心开设的集中核算账户(其他存款账户) 共同组成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建立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后,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在集中核算时建立“账套”,实行“一个口进,一个口出”的“漏斗式管理”,堵住“管涌”,发挥国库单一账户的“总阀门”作用。

  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与会计集中统一核算全面融合,建立会计集中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充分使用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账户,利用会计核算中心内部网传递预算指标及支付信息,利用同一结算银行或会计核算中心内部转账方式负责集中核算账户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清算,实现集中支付功能,在国库与商业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启动后,将非常容易地实现国库单一账户与支付专户间的实时清算,即可达到完全规范的国库集中收付模式要求,这种模式充分利用了会计核算中心现有物质、技术、人员机构等条件,节约了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成本,充分发挥了两种制度的优势,采用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收付两种制度融合的形式,由同一操作主体对同一操作对象实施业务运作,可以大大减少建立两套机构的成本,既解决资金使用过程的会计监督问题,又解决资金拨付过程的闲置浪费问题,通过制度创新,共同实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终目的。

责任编辑: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