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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不折不扣

2009-08-06 16:34 来源:梁季

  税收是调节经济和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在经济大起大落时期,其宏观调控能力更是显现。2008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我国政府相机采取减税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增加个人可支配收入,刺激投资和消费需求,利用税收的乘数效应,推动经济数倍于减税规模增长。减税政策涉及面广,工具多样,政策含金量高。税种既涵盖诸如增值税这样的大税种,也包括车辆购置税这样的小税种,手段既有税率式优惠,也有税额式减免。减税规模初步测算为5000亿元,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减税规模有扩大趋势。

  2009年上半年的经济运行表明,在其他相关政策的配合下,结构性减税助推了中国经济的复苏,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稳外需和保民生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尽管目前中国经济企稳向好的势头日趋明显,但还不稳定,仍处于经济回升的关键时期,因而要坚定不移地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以实现中国经济的真正好转,其中贯彻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是重要的一环。

  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积极财政政策的侧重点和方式也发生些许变化。在保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推进结构调整,加快中国经济转型。结构性减税也在普遍减税的背景下,适当增加部分产业(行业)税负,发挥税收调结构的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增强中国经济发展的后劲,为财政收入的长期增长奠定基础。

  在坚持结构性减税的同时,对调控重点作适当调整是非常必要的。首先,在国际金融危机这个特殊时期,当前最重要最迫切的问题是巩固上半年经济调控取得的成绩。上半年在各项利好政策刺激下,经济出现反弹,经济增长率达到7.1%,为全年“保八”目标的实现打下很好的基础。但应该清醒地看到,上半年经济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共投资的拉动,外需疲弱、总需求不足、产能利用率仍处于低位的现实基本没有改变,反弹基础并不牢固,因而巩固已取得的调控成效,实现经济的全面好转依旧是下半年结构性减税工作的主要任务。

  其次,在着眼当前严峻现实的同时,也应将调结构这一长远经济发展目标纳入结构性减税的考虑范围。调节经济结构,转换经济增长方式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和体现。同时,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寻找经济新的增长点也是使我国尽快走出经济危机的有效途径。经济结构调整,就是要对经济和社会造成明显的负外部性的产业或行业予以限制,在税收政策上则体现为“寓禁于征”的原则,对其课以重税,这对缓解我国当前严峻的收支不平衡矛盾,提高我国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是大有好处的。所以,基于以上这些理由,在不折不扣地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同时,将调控重点向结构调整倾斜是适时的,也是必要的。

  在以上原则指导下,下半年结构性减税政策应着眼于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抓好落实。做好各项减税政策的落实,将国家政策真正贯彻下去,使企业切实享受到减税政策的好处。如果不落实,再好的政策也徒为一纸空文,政策意图无处体现,企业和个人也无法获得真金白银的好处,经济复苏的目标也无从实现。政策落实是关键,所以要尽早落实各项减税政策,尽快减轻企业和居民的负担,使减税政策效应尽早显现,带动经济复苏。但抓好落实不等于随意越权减免。每一项政策都体现国家的经济政策意图,随意或变相减免只能造成政策扭曲,导致南辕北辙。

  二是改革优化税制。结构性减税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之举。从长远来看,要将应对经济危机与推进改革相结合,以适应调整结构、优化结构的要求。中国未来税制改革总体要求是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改革方向为调整和完善税收政策,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这包括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协调,出口与内需之间的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资源的协调,工业经济与服务经济的协调等。支持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和地区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近期看,应重点推进资源税改革,统一内外资城建税等。

  无论怎样,我们都应该意识到,税收不是万能的,其调控作用的发挥受其自身特点的限制,也受周围环境,如其他政策实施情况的制约,因而不能夸大税收对经济复苏和结构转变的作用。因此,既要对税收重视,又不能过分倚重该手段。更为关键的是,结构性减税仅是经济复苏和发展的引擎之一。经济的良性循环,更需要多管齐下,需要民间信心的提升。

责任编辑:Syl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