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07 10:45 来源:张文吉
摘 要:详细阐述了非正式融资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及其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从现实情况出发,全面分析了我国目前非正式融资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发展我国非正式融资的策略及建议。
关键词:非正式融资;金融压抑;非国有经济
非正式融资是处于监管当局视线之外的、非正式组织的民间金融活动。金融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是靠正式融资和非正式融资这两轮同时驱动的,由于存在金融压抑,正式融资往往不能满足全部的社会需求,因此非正式融资在经济发展,尤其是在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遗憾的是,长期以来非正式融资一直被忽视、敌视、甚至不恰当地限制。但是,这种未得到监管部门认可的金融活动却有着非常旺盛的生命力。因此,对非正式融资的研究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 非正式融资存在的客观必然性
就理论分析而言,首先非正式融资与正式融资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替代关系,它们是并列的融资格局,并不存在谁更重要或谁不重要的问题。同时,由于两者各自的比较优势。使得其服务于不同类型的对象,形成一定程度的分工,因而又具有互补的关系。即使正式融资再发达,也不能取代非正式融资的作用和地位。其次,市场中的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也是形成非正式融资的原因。非正式融资创造信息是金融市场上最重要的金融资源。因为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系统不能完全掌握其贷放资金的去向、用途等信息,导致银行面临着巨大的信贷风险和道德风险。为了降低这些风险,银行实行“谨慎信贷”或信贷配给,这就使得相当一部分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如果资本市场又不够完善和发达,那么通过正规渠道就无法满足融资需要,促使这些资金需求者去寻找非正式融资。再次,非正式融资具有和正式融资同样的功能,却在信息、担保和交易成本方面具有更大的优势。许多在正式金融市场上不能作为担保品的物质和非物质形态在非正式金融市场中能够有效地保证贷款的归还。例如:人际关系、合约等,要么因为政府法令的规定不可以当作担保品,要么由于估价和处置成本较高而不为正式金融机构接纳为担保品。市场参与者是多种多样的,不仅有大型企业的巨额融资,更在偏远地区的小额借款,很多都是游离在正式融资的效率边界之外的,所以非正式融资的非正式性有明显的优势。
就我国的现实而言,正式融资的制度缺陷活跃了非正式融资。首先“高门槛”的银行信贷政策是非正式融资产生的基础。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经营重心向大城市、大企业集中,造成县域金融主体缺位。农村信用社由于规模小,难以承担起支付县域经济发展的重任。国家针对部门地区和行业投资过热的现象,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加剧了部分领域的融资困难。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政策日益严格,信贷准入条件不断提高,而广大中、小企业及“三农”经济由于受资产规模、竞争实力等条件限制,且资金需求又有“急”、“少”、“快”的特点,很难从国有商业银行获得贷款支持,转而投向非正式融资。其次,政府招商引资政策力度的加大,催生非正式融资的发展。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扩大招商引资数额,将任务层层分解到各机关部门,甚至直接与职工利益挂钩。职工为完成任务,不惜借用种种关系,为企业四处融资,以融资代引资,结果催生非正式融资的蓬勃发展。再次,银行存款利率持续走低,民间资金急于寻找投资渠道。尽管当前银行存款利率处于低位,但由于股票、基金市场风险较大、国债发行量较小,居民可选择的投资渠道仍十分有限。因此部分富裕居民选择了获利较高的非正式融资。私营企业对我国经济产生了巨大的贡献,却得不到正式融资的支持,因此非正式融资的存在和发展有其不可忽视的客观必然性。
2 我国非正式融资存在的问题
由于缺乏规范,非正式融资必然存在很多问题,突出表现在:
第一,融资成本过高。中小企业经营体质比较脆弱,而非正式融资的利率高出正式融资体制一倍以上,并且由于担保体系的不健全,担保方面费用很高,由此进一步加大了经营风险。从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来看,无论是直接上市还是在经过复杂的运作之后通过买壳或者借壳上市,上市的成本都极为昂贵,致使中小企业无法问津。
第二,形成不规范、高风险的投资市场。在短期资金市场,由于投资风险过大,民间借贷大多是靠血缘或地缘关系维系的,交易双方若无亲友、雇佣、业务往来等关系,多难以成交。在资本市场,由于非上市公司的股份难以流通,于是出现大量私下交易。西安、成都、海南、济南、上海等地均曾兴起过股票私下交易的热潮。这种私下交易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股权流通的客观需要,但也产生了大量的“原始股骗局”,一些公司联手做庄,使众多投资者被深深套牢。
第三,影响企业的信用。依靠拖欠贷款来周转资金的融资方式不仅会使社会债务链问题更加严重,而且也导致了竞争环境和信用状况的恶化,贷款拖欠短侧几个月,长则可达一年以上。据有关分析,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企业间的逾期应收帐款发生额约占贸易总额的0.25%~0.5%,而在我国,这一比率高达5%以上。
第四,部分地下钱庄、典当行被不法分子利用,发放高利贷牟取暴利。出现了不少月息高达30%以上的贷款,造成“蚂蚁滚成大象”,使贷款人倾家荡产,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3 对我国非正式融资发展的策略及建议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现实中大量存在的非正式融资活动是现有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狭小、缺少层次和行政垄断的必然结果。在正式金融体系未能有效地解决这类融资问题之前,非正式融资在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仍将起到不容忽视的作用,对之应给予正确的引导,确保其健康、稳定地发展。
第一,应建立健全法律机制,对非正式融资一味的禁止和一味的纵容都是不可行的。对非正式融资政府应给予承认、放松管制,为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便使非正式融资获得较大的发展空间并得到快速成长,发挥其对非国有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而且有利于缓解国有银行撤出农村金融市场后出现的严重的资金供求失衡的局面。通过制度的完善,政府应将非正式融资纳入监管当局的有效管理之下,给予必要的保护和支持,在加强监管和改善监管的同时鼓励其发展,建立多样化的市场服务体系,提高非正式融资市场的效率。
第二,强化监管约束机制。一是建立监测通报系统,由人民银行、银监局、发改委、统计局等部门定期开展调查、统计,及时监测非正式融资的总量、利率水平、资金来源及运用情况,适时进行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增强非正式融资双方的法制观念、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形成政府、人民银行、银监局、工商局等部门齐抓共管的非正式融资监管体系,加大对高利贷、地下钱庄等非法融资行为的惩处力度,净化非正式融资市场。
第三,加强正式融资和非正式融资之间的交易合作。利用非正式融资的信息优势来降低正式融资中昂贵的信息搜索成本,利用正式融资的资金优势来弥补非正式融资的资金不足的缺陷,这样既可以发挥它们各自的优势,避免市场的单边运行和发展,防止风险过于集中,又可以提高整个金融市场的效率。
第四,明确禁止从事融资活动的内容和范围,并要严厉打击扰乱金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融资活动。例如,无真实借贷背景、以诈取他人钱财为目的、收取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的高利息、对抵押品提出不当要求等借贷活动均应为法律所禁止;明确规定政府官员不得凭借行政权力或地位为借贷活动提供有形或无形的担保;明确对非法融资活动的处罚标准和办法。加强政策引导,鼓励金融创新,促进社会资金融通,取消限制非正式融资的不合理规定。
参考文献
[1]何广涛,董超.浅析中小企业的非正式融资活动[J].审计与理财,2004(3).
[2]任森春.非正式融资:理论、现实与对策[J].财贸经济,2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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