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4 16:04 来源:郭雁 潘琪 玄立平 林凡
摘要:为了深入地分析小额贷款模式对于促进海南省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将针对目前对于海南省具有推广意义的农户小额担保贷款进行比较分析,总结小额贷款模式发展的优势,并对海南省小额担保贷款模式进一步优化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小额信贷;多元化;操作模式
1 海南现行小额贷款运作机制简述
1.1“琼中模式”小额信贷运作机制
2007年初,琼中县政府和农村信用社共同建立小额贷款合作平台,逐渐探索出了“特色经济+小额信贷+政府引导”三位一体的小额信贷创新模式。“琼中模式”小额信贷的主要特点是:农村信用社向农民(60%为家庭妇女)发放贷款,实行5户联保制度,每笔农户贷款2万元内,期限原则1年,最长不超过3年,扶持发展“短、平、快”的农业特色产业,地方政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予以财政扶贫贴息。
1.2“GB模式”小额信贷运作机制
2007年底,海南省农村信用联社与与格莱珉信托正式签订小额信贷试点项目,为期五年。2008年4月初,该项目在琼中县营根镇开发区设立总部,宣告启动,由格莱珉信托对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开展小额信贷业务。琼中试点小额信贷项目基本遵照了经典的GB模式,以贫困农户中的妇女为主要承贷对象;小额短贷、整贷零还;按时还款,连续贷款;发挥借款小组的组织优势,贷款无需抵押和担保;通过中心会议制度进行贷款经营管理等。
2 海南目前小额信贷模式对比分析
2.1基本要素
从贷款基本合同要素来看,琼中模式用途相对明确,主要针对农户发展本地特色种、养殖业项目脱贫致富,授信额度较高,期限相对灵活。GB模式主要面向农村家庭妇女,但贷款用途无严格限定,仅给予适度贷款提示,引导农户尽量将贷款用于生产投资,单笔授信额度较低,利率较高,采取固定的分期偿还方式。
2.2组织架构
两种模式在组织架构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琼中模式综合金融机构、政府双向作用,依托现有的行政机构设置小额信贷的责任级次。从县级政府开始,逐步向村一级细化,充分利用了政府的行政资源和信息优势,从机构设置上加大了各级政府的参与力度。
而GB模式的组织架构仅限于金融机构内部,采用了典型的层级模式:
(1)最高层级为小额信贷项目总部,负责推进并监督项目的进行。
(2)项目办公室下设分支,计划设立三个分支(已设立琼中和屯昌两个分支)。每个分支配备分支经理一名、秘书(会计)一名、中心经理三名。分支经理主要负责负责具体业务组织开展工作,中心经理具体负责客户挖掘、培训和小额信贷的发放、管理工作。
(3)居住相邻或相近的五户农民自由选择组合,每家推举一名妇女作为代表组成小组,并选出一名组长。为了方便管理,主要根据自然村设立中心(一般10个以内小组构成一个中心),每个中心中设一名中心主任,负责配合中心经理进行中心会议的组织、贷款申请的收集、贷户情况的了解等工作。
2.3贷款审批流程
由于在组织架构上综合了政府与金融机构两套系统,琼中模式的审批流程也带有一定的双向性。贷款申请人联保提出贷款申请、由村委会初审后,其所在乡镇农村小额信贷服务站会同农村信用社对贷款项目进行调查并出具意见,由县金融合作办公室讨论审批,并由县小额贷款担保公司提供相关担保手续后,由农村信用社审核发放贷款。
与琼中模式不同,GB模式审批呈直线型,完全由金融机构内部独立操作,审批链条较短,程序也较为简单。中心经理负责到各村开展业务,发动有贷款意愿的妇女组成小组,并对其进行集中培训,使得参与项目的村民对项目的运作模式有充分的了解。贷款的申请通常在中心会议上提出,中心经理以及中心主任通过对申请人的经济来源、投资项目、相关经验等因素的考察。最后,由分支经理(现由外派专家)对申请人进行测试和家庭访问,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2.4贷款信息服务
在琼中模式中,政府主导构建了较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小额信贷服务网络:政府设立金融合作办公室,专门负责小额贷款工作;在各乡镇建立农村小额贷款服务站,由一名副镇长担任站长;各行政村设立一至二名小额贷款联系员,对贷款农民进行跟踪服务,配合农村信用社开展小额贷款工作。借助该网络,有贷款意向的农户能够较容易获取相关的政策信息,并以较为简易的方式获得小额贷款服务,从贷前的审批,贷中的指导,还款后的信息服务环环紧密结合。
不同于琼中模式的政府主导方式,GB模式完全由项目组独立开展信息服务,主要借由中心经理与贷款农户直接接触,开展宣传培训、组织中心会议、回收贷款等。项目组致力于通过贴近客户加强服务,培养客户的认知度和忠诚度。以还款方式为例,琼中模式需要农户到金融机构还款,但在GB模式还款由中心经理在中心会议上收取即可。但另一方面,由于中心经理的专业侧重点不同,信息服务集中于贷款制度方面,对贷款项目的指导成效有限。
2.5信用评估和激励机制
为了营造信用环境,推动琼中模式小额信贷业务良性发展,琼中县政府出台了《琼中县农村小额贷款奖罚试行办法》,建立了一套较为全面的信用评定激励机制。另外,琼中模式对贷款贴息方式进行了积极创新。与传统政策性贷款通过金融机构间接贴息相比,“琼中模式”采取了直接贴息到户的方式,按照还款情况给予不同比例的贴息(琼中县从财政支农资金中划拨100万元,凡经县金融合作办公室审批的贷款农户提前还贷的由县政府给予100%贴息,按期还贷的给予80%贴息),增强了对农户还贷行为的动态激励。
3 总结海南特色,发展小额担保贷款的相关建议
3.1总结并合理利用政府在培训引导方面的经验
我国与孟加拉农民在生产项目技能培训、市场信息引导方面有着一定的差距,作为符合国情的小额农户不仅仅是需要一定的流动资金用于维持生计,而需要给予更专业的技术支持,同时通过产业化的农业生产解决生产环节中出现的产业链不健全,销售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生产产能过剩无法调动农户积极性等诸多问题,而单纯依赖小额信贷机构难以承担,需要借鉴“琼中模式”的经验,充分总结并利用政府在培训引导方面的积极作用,带动农民脱贫致富。
3.2充分利用政府已构建信贷服务网络的信息优势
GB模式在孟家拉的成功,主要是发挥了信贷员贴近贷款全体的有利因素,一般信贷员与所管理贷户的比例高达1:600,高效的操作方式大大降低了单位信息成本。就琼中试点情况来看,首期计划中该比例仅为1:200(且目前尚未达到),在小额信贷推广成效尚不明朗的情况下,高信息成本未来一段时期内都将成为项目盈利的制约因素。建议充分利用琼中已建立的小额贷款服务网络,充分利用GB专家对相关工作人员培训经验,通过培训,发挥现有“琼中模式”信贷人员贴近农户的信息优势,协助进行贷户的信息初步采集及小额信贷的信息服务工作,有效降低信息成本,推动小额信贷发展。
3.3继续强化农村专业协会的作用,发挥村级民主监督优势
借助贷款小组——中心会议形式降低交易成本和控制风险是GB模式取得成功的关键点。但也应该看到,由于缺少宗教等内部联系因素,琼中试点小组的内部制约度可能会有所降低;另外,琼中试点并未完全比照GB模式按照贷款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小组基金和强制储蓄作为风险基金,小组有效性有待考量。结合我国国情,应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优势和民主监督优势;利用政府资源支持、引导农村专业协会的建立和运作,发挥农户行业性自发组织优势,以弥补琼中试点在贷款小组——中心会议方面的制度有效性短板。
参考文献
[1][美]纳克斯.不发达国家的资本形成问题[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6.
[2]杨生莱.中国小额信贷的发展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3]何志明.农村小额信贷模式的研究[D].吉林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4]陈军.“格莱明”银行的发展和演化历程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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