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4 09:18 来源:刘效彦
摘要:当前困扰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最主要的问题是:合作制有名无实,偏离了合作金融的方向;所有者不到位,形成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人员总体专业素质较低,机构臃肿。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问题 对策
2005年,国务院、银监会针对银行业大案要案频发的态势,指出要加强银行业的案件防控和专项治理工作。近几年来,农村信用社根据银监会有关案件专项治理的精神,自上而下采取了一些积极有效的措施,对农村信用社已发生的旧案、陈案进行梳理分析,对易发案件领域进行防控,对要害岗位人员进行排查。案件治理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如何有效防控新案发生率,成功堵截案件,提高结案率、追赃率,降低农村信用社经营风险,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农村信用社案件特点
近几年,随着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农村信用社陈案暴露,新案频发,已发生的各种各样的案件,归纳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特点:
(一)案件数量较多,发案地域广。据初步统计,仅2006年度,X省农村信用社发生案件数量居全国农村合作系统第五位,全省发生案件地市占66.67%。
(二)大要案频发。据初步统计,仅2006年度,X省发生百万员以上的案件17起,占案件总数的35.42%。
(三)部分案件潜伏期长。如XXX县阳庙农村信用社沙邱代办站代办员廉某1985年起持续作案,2006年暴露,潜伏期长达21年。
(四)基层社及代办站营业人员发案率较高。仔细阅读案例,不难发现,农村信用社已发案件涉案人员,绝大部分都是一线业务操作人员。有的是信用社主任、副主任;有的是电脑操作员;有的是主管会计、分社会计;有的是出纳员;有的是信贷员;有的是代办站代办员。
(五)作案方法简单。农村信用社电子化建设发展缓慢,长期以来,业务操作手段原始、单一,形成农村信用社涉案人员的作案方法简单。如:XXX县瓦店信用社代办站李某以出具“白条”190份的方式,侵占资金122.45万元;XXX县姜店信用社代办站于某利用涂改电脑存单,开存单大头小尾等手段,侵占资金212万元。
二、农村信用社案件成因
(一)机构体制的制约。农村信用社自成立以来,机构体制一直处于不完善状态。先后经历了下放人民公社管理,农业银行代管,人民银行代管,银监部门管理,形成了谁都可以管信用社,但又没有谁对信用社负责的局面。目前,虽然农村信用社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新的机构体制框架也已确立,但与其他银行业机构相比,农村信用社还明显存在法人治理不完善,大部分机构有其“形”而无其“神”,个别的甚至连“形”也不具备,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或行政控制的问题依然严重。
(二)经营管理体制的制约。农村信用社管理基础薄弱,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真空和盲区,“四重四轻”形成管理误区,重实际成果,轻机制建设;重业务发展,轻风险控制;重业务能力,轻思想教育;重业务考核,轻道德培植,造成部分员工道德思想扭曲,致使案件累发。
(三)员工总体素质的制约。农村信用社的用工制度严重影响信用社的改革发展,员工大部分都是过去农行、人行系统的家属、子女、亲戚,年龄结构趋于老化,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不学时事不看报,不问政治不懂法,政策法制观念淡薄。少数员工经不住诱惑,染上“黄赌毒”等恶习,一些经商、炒股人员深度赔本或套牢,造成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法制道德观念丧失,铤而走险,违法违规。
(四)内控制度建设不全,制度执行力差。长久以来,农村信用社的制度建设大部分比照商业银行的制度制定,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健全的、适合自身业务发展的制度体系。在内控制度上,部分业务风险控制无章可循,或虽有制度但已明显不适应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的需要。在制度的执行力方面,员工遵章守制思想不强,内控制度形同虚设,不能落实到位,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情况仍然十分突出。
(五)监督制约机制流于形式,责任追究不力。农村信用社虽然设立有审计监督部门,但在内部审计上,存在独立性不强,权威不高,监督审核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的问题,不能适应有效防范风险的需要。在责任追究上,存在着一种保护农村信用社干部职工的心理,对违规违纪的人员的处理上,普遍存在避重就轻,起不到对违法违规人员的惩戒和对其他员工的警示作用,缺乏应有的公信力和威慑力。
(六)外部环境日趋严峻,不良行为容易侵入农村信用社的薄弱环节。各家商业银行加强管理后,极大压缩了不法分子在银行作案的空间,社会上不良行为人把作案对象转向农村信用社,加上信用社内部的少部分员工在生活上与人攀比,心态失衡,失去理智,与犯罪分子勾结,造成案件频发。
三、农村信用社应采取的应对策略
案件治理工作不可能一踌而就。面对新情况、新形势,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要解放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形成案件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鉴于农村信用社案件形成的特点和成因,为有效防范风险,将案发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笔者认为拟采取以下应对策略。
(一)案件专项治理检查策略。省、市、县三级联社都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案件专项治理的检查工作,尤其是县级联社要对辖内信用社各项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重要部门、重要岗位、重点关注人员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已存在风险的环节的整改情况进行落实,要检查到位,不漏一个岗位、一名员工、一笔业务,不留死角。
(二)责任追究策略。要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特别是对高管人员的处理力度是遏制案件高发势头的主要措施,要按照“案件单位领导人—稽核审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三条线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以纪代法、以罚代法,有案不报、瞒报,大案化小、小案化了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教育培训策略。农村信用社要建立员工定期培训制度,对员工合规经营文化、职业道德操守、风险管理意识等方面进行教育培训,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对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和案例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员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操守,增强遵纪守法和风险防范意识。
(四)制度建设策略。制度建设是农村信用社稳健发展的关键环节,要搞好制度建设,一是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合理界定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的权责,防止“一长独大”,真正体现法人的自主权。二是对内控制度查漏补缺。对制度缺失、无章可循的要研究制定;对已过时或不适应业务需要的,予以废止;对存在缺陷或不完善的,进行修改和完善,真正作到有章可循。三是对内部的稽核检查,要不断完善稽核审计制度,配备高素质的专业稽核审计人员,增强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不断改进审计方式,对高风险业务、易发案部位增强稽核的深度、广度和频率,提高自我纠错能力,有效防范案件风险。四是要加强制度执行力。一些农村信用社员工执行制度意识淡薄,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见怪不怪,习以为常,所以要加强员工日常行为的监督管理,将所有的权利、业务、操作环境都置于有效的监督制约之下。加强对违规责任人的处理,对有章循、违章操作的,不论是否造成经济损失,都要进行严肃处理。
(五)组织领导策略。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逐级签定案件查防责任书,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把责任具体细化和分解到各级机构落实到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各个部门和所有岗位,各司其职、各负其则。实行案件责任承诺制,因管理原因造成重大案件的,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引咎辞职。
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反复的工作,随着国内、国际政治、经济、金融形势的不断变化;随着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的不断创新;随着改革步伐的快速推进,新形势下可能会出现新的问题和新的犯罪动向,所以要全面、扎实、深入地做好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要坚持五个结合,即“惩治与教育相结合;案件查纠与案件防范相结合;制度完善与制度执行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内部控制与文化建设相结合”,把农村信用社建设成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现代金融企业,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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