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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地方商业银行风险研究

2011-02-24 09:32 来源:赵晶

  论文关键词:地方商业银行 风险 防范

  论文摘要: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风险经济,风险对于地方商业银行来说也是客观存在的,对商业银行进行风险防范或者说风险管理的目的是使银行所遭受的风险在其承受能力之内,使风险的程度不会危及银行的生存和进一步的发展。

  一、地方商业银行风险概述

  (一)地方商业银行风险的理论内涵及具体表现

  地方商业银行是指那些主要业务地区在某一个或某几个区域、重点为该地区经济服务的商业银行。地方商业银行风险的内涵可以套用一般商业银行风险的定义。商业银行风险是指在货币经营和信用活动中,由于经济活动中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商业银行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背离,从而导致银行蒙受经济损失或失去获取额外收益的机会和可能。

  在具体理解这一内涵时,我们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商业银行风险具有客观性。由于风险是受人的行为和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影响而使商业银行有遭受损失和获取收益的可能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因此,银行的信用风险是一种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客观存在。人们在经济活动和银行经营管理中,只能尽量使风险损失最小化,而不能完全消除它。

  第二,商业银行风险具有双重性,即对银行来讲,风险既是一种挑战,又是一种发展契机。风险是一种损失的可能性,它并不一定导致损失。风险不是单纯的经济现象,而是一种机制,我们可以利用风险机制(即损失和收益机制)的双重作用,寻求金融发展和运行效率的最优组合,通过深化金融改革以促进经济发展。

  第三,商业银行风险不仅指资产的风险也包括负债的风险,还有资产负债表外风险。这就是说,风险作用于银行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而不是某一个方面。

  第四,商业银行风险更多的是指动态风险,是经济运行中风险的反应。它隐含的指出了商业银行如何进行信贷管理和经营变革,以降低风险的负面效应,积极发挥其正面效应,提高金融效率。因此,风险与经济主体的行为目标、决策方式和经济环境相联系,并不单纯是银行自身的问题。

  地方商业银行风险的表现形式突出反映在如下方面:市场准人不规范;市场定位偏离;资产结构单一、质量下降;经营范围狭窄,业务发展余地受到限制;中央银行监管不到位。这里重点分析前四个。

  1.市场准人不规范

  地方商业银行市场准入的市场性程度不高。城市信用社更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形势下诞生的,既没有严格的市场准人规则,又没有高级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更没有可操作的行业管理规范。并且,在从城市信用社多级法人制向城市商业银行一级法人制过渡过程中,因有些问题处理不当,使得一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形成较为严重的亏损。因此,地方商业银行在成立之初就存在"先天不足".

  2.商业化经营难以完全实现

  地方商业银行是在地方政府的一手策划与推动下成立的,地方政府通过财政成为我国各类地方性银行的大股东,其股份一般占到30@00.大量的中小企业和个人股虽然是绝大多数,但其数量相当分散,这种股权结构必然使地方政府对地方商业银行的干预合法化,必然影响地方银行的商业化经营。

  3.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不到位,违规经营时有发生。第二,对分支机构的控制不力,管理还有漏洞。第三,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监督制约机制。第四,稽核机制不健全,影响内部控制的有效落实。稽核部门力量薄弱,人员素质不高,不能起到查错防漏、纠正违规、强化管理、控制风险的作用。

  4.市场定位偏离

  地方商业银行在成立之初,一般都把自己定位于为中小企业、市民百姓或个体商户服务的"中小银行""市民银行",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业务边缘或夹缝中求发展。这种恰当的定位使地方商业银行发展迅速。后来地方商业银行逐渐从求异市场定位战略转向跟随型市场定位战略,热衷于向地方重点项目或大企业投资,造成贷款垒大户,贷款集中度过高,一旦这些国营、集体企业不景气或破产倒闭,地方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就无法收回。

  二、防范和化解地方商业银行风险的策略

  (一)微观层面

  1.在银行内部建立一种良好的"风险控制文化".这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形成一种风险控制的文化氛围。无论决策层还是管理层,都有责任通过其言行来强调风险控制的重要性,从而营造一种氛围,使所有员工都认识到风险控制的必要性,并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中自觉地增强风险意识。第二,形成一种风险防范的道德评价和职业环境。第三,认识金融风险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和风险管理的持久性。第四,及时发现风险并提前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是高层决策人员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风险管理工作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取决于银行高层管理者对风险的控制与管理能力,清晰明了的风险管理政策与手段,风险评价方法以及风险偏好等四个要素。

  2.形成全方位的风险管理体系。这里可以借鉴北京市商业银行的经验:设立"三道防线"、建立"五个系统"、完善"十个机制"的风险防范体系。

  设立"三道防线"即以完整的、科学的、有效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为第一道防线,以严格的授权分责和部门间的相互监督制约为第二道防线,以独立、及时的监督检查和评价为第三道防线;建立"五个系统"即:1)建立组织管理监控系统,包括对决策程序、经营方针制定、机构设置、授权分责、审批程序、操作规程等进行监控。建立定期考核,重要岗位定期轮岗制度,执行干部离任稽核制度。2)建立资产风险监测系统,包括对授信额度的审批,贷款三查制度的落实,审贷分离制度的建立,资金交易程序,不良资产的控制、核销等的监测。3)资料信息保全系统,包括会计原始记录、合同契约的真实完整,各项资产(现金、有价证券、抵质押品、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计算机系统安全运行控制等方面。4)预警防范系统,包括定期业务分析、风险评估,定期实物盘点,各种账证、账薄、账表的核对,业务活动的事后监督,内部控制系统的评审及反馈,以及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测预报。5)稽核监督系统,包括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专项的稽核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内部、外部案件的发生。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督促各项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完善"十项机制",即完善自我约束机制;相互制约机制;严格授权机制;审批管理机制;资产质量管理机制;财务管理机制;有效奖罚机制;岗位行为规范机制;监测防范机制;检查监督机1.转换地方政府角色定位,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同时采取各种优惠措施,以增强地方商业银行发展的后劲,从而为地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提供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

  (1)优化地方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如前所述,现有的股权结构使地方政府的干预合法第一,增加非国有企业股份和个人股的比重,使地方商业银行的资本来源和结构多元化。第二,成立地方商业银行控股公司(类似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替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行使在地方性银行的国有股权益,依法取得剩余索取权。

  (2)制定各种优惠措施甚至立法推动地方商业银行的发展,以应对各种风险。地方政府的指导有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作用,应发挥其政策指导的积极作用。按照地方政府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明确地方商业银行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发挥地方政府在倡导地方经济良性循环中的作用,维持地方金融的稳定,建立一个有利于地方商业银行良性循环的环境。并采取各种优惠措施支持地方商业银行的发展。

  2.建立和完善市场约束机制,坚持严格的市场退出政策,从外部对地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防范施加压力。

  (1)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市场需要及时和可靠的信息才能发挥作用,披露这类信息是银行的责任。特别是风险较高的银行,具有隐瞒或修改信息的动机。尽一切努力使市场给与所有者和管理者以压力来披露可靠的信息对于防范银行风险是非常必要的。

  (2)坚持严格的市场退出政策。使问题严重的银行退出对保持银行体系的稳健性是至关重要的。银行的市场退出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和监管行为来实现。银行的退出应发挥官方机制的作用,由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管当局或政府部门组织进行,有序的银行倒闭应当视为对其他银行管理者的一种强有力提示。对强有力的退出政策,需要在观念上进行转变,一般不要轻易使风险银行进人破产清算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对早期官方监管性干预的排斥。

  3.加强金融监管,以弥补地方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和市场约束的不足;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地方商业银行提供一个公平的外部竞争环境。

  中央银行审慎性的金融监管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其功能在于弥补地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和市场约束的不足。其目的是为了保证规则的实施及银行的审慎经营和在需要的时候采取纠错行动。从世界范围看,商业银行监管的具体内容归纳起来不外乎两类:预防性管理措施和保护性管理措施。其中,预防性管理是一种进取性的、防患于未然的管理。它包括:市场准人管理、资本充足率管理、资产流动性管理、贷款管理、其他业务活动限制、准人管理等。而保护性管理则包括存款保险制度和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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