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6 08:51 来源:孙君龙
摘要:金融服务外包是一种新型的金融业务,是金融业为适应金融业的激烈竞争,降低成本,提高核心竞争力而走出的一条新出路,同时也蕴藏着巨大的风险。在研究了金融服务外包的相关理论文献后,从金融服务外包的内涵和理论基础出发,借鉴金融外包服务发达国家的风险防范经验,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以及经典案例的经验和教训,最终提出了我国应对金融服务外包风险的措施。
关键词:金融外包;风险防范;监管机构
一、金融服务外包研究意义
作为第三产业的服务业,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与人们的生活环境密切相关。而服务外包作为我国服务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我国已经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现代金融服务外包是服务外包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的金融服务外包,已经发展到知识处理外包(KPO)、业务流程外包(BPO),并开始涉及知识流程外包(KPO)、第三方管理(TPA)等高端外包形式,各金融机构和服务商也因此受益巨大。市场在壮大,必须要建立健全相关的风险防范机制,灵活、有效的应对各种风险,才能实现良性的发展。受监管实体越来越多的依赖外包业务,可能会影响到其管理风险及服从监管要求的能力,并对受监管实体的可持续性及其履行客户责任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鉴于此,应对金融服务外包风险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其意义在于:系统研究我国金融服务外包的现状和问题,为识别当前我国金融服务外包领域中的风险做好理论铺垫;通过对我国金融服务外包风险防范的研究,为我国金融行业良性发展提出可行性建议。
二、我国金融服务外包风险的具体体现
(一)不良贷款清收外包及其风险
对于金融机构产生的不良个人消费贷款,传统的清收方法成本高、耗时长,部分金融机构将不良贷款外包给专门的清收机构。外包清收的品种包括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贷款、助学贷款、工程机械贷款等,清收的范围主要是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目前,清收外包业务中存在的风险主要有两点。一是外包清收资金控制存在风险漏洞。二是客户资料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信用卡账单制作外包及其风险
信用卡信息外泄事件现今已经屡见不鲜,美国某信用卡服务商曾受到了黑客攻击,造成近4000万持卡人的个人信息泄漏。据统计,我国至少有一半以上的银行将信用卡账单制作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的专业机构。外包服务商承担了信用卡账单信函的打印、封装和投递功能。这首先会引发数据外泄的风险。外包服务商配置的打印封装系统往往为分体式,操作人员就有机会接触到打印在纸张上的客户隐私信息。其次,存在着持卡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例如外包服务商有可能将持卡人的个人信息泄露给广告公司。
三、我国金融服务外包风险防范
(一)合理确定金融服务外包的业务范围和服务商
(1)实行业务外包以前,金融机构应制定外包的具体政策和标准,主要包括对哪些业务适合外包做出评估。同时,应该全面考虑业务外包的程度问题、风险集中问题,以及将多项业务外包给同一个服务商时的风险问题。
(2)外包服务商的业务水平直接关系到外包活动的成败。在做出外包决策后,金融机构的管理层应听取来自内部或外部的法律、财务专家、人力资源的意见,然后才可以按照自身的需求去寻找擅长该业务的所有高级公司,通过仔细的调查、分析和比较,选择最合适的外包服务商。此外,也要考虑外包服务商的财务状况。
(二)外包风险内部评估
在开始实施金融服务外包之后,为了确保及时将风险消灭在萌芽之中,或者在风险来临之前获得信号,把风险带来的损失降低最小,必须在外包的过程中时刻对风险进行内部评估。
(1)派专人到外包服务商的公司任职,及时与外包服务商沟通在外包业务中存在的问题,特派员作为一个中间人协调和处理在业务中可能出现的矛盾。这种方法相对比较可靠,但容易受到地域等因素的影响。
(2)缩短金融机构和外包服务商沟通的周期。由于外包业务的关系,外包服务商肯定要定期向金融机构汇报业务报表或有关业务的进展情况。尽量控制一个合理而有效的沟通周期以便于及早发现问题。
(三)完善金融外包监管制度
(1)金融监管当局应采取不同的监管程序。金融监管当局针对不同的业务和不同的外包服务商应采取不同的监管程序。对于明确规定可以外包的业务,只需要经过备案程序即可,而对于规定之外的业务,则应经过监管机构的审查与批准程序。对于不同的外包服务商,也应采取有差别的监管程序。
(2)金融监管当局应进行外包业务的持续监管和系统性风险监管。为了实现持续监管,可借鉴国际监管组织制定的监管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外包合同中制定相关条款,确保监管当局随时可获得监管所需的资料。
(3)金融机构及外包服务商均应制订应急计划。金融机构应该尽力要求外包服务商制订应急计划,保证信息技术的安全性,以及发生意外情况时灾难恢复能力。对业务外包的各种意外情形,外包商应设计必要的应急计划。
四、结论
我国金融外包业务的风险,第一类业务,主要集中在人力风险和管理风险中。需要时刻注意外包服务商的内部人员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所带来的风险。第二类业务,即金融机构非核心业务的外包,因其涉及IT系人力资源和内部审计等业务,则需要对内部风险中的财务风险、决策风险、管理风险、和外部风险中的技术风险及外包服务商风险加强监控和管理。第三类业务,属于支持性的核心业务,由于触及公司的一些核心内容,对于风险的控制则最为重要,其可能遇到的风险主要在财务风险、决策风险和管理风险的内部风险,以及外部服务商风险的外部风险等方面。
要防范金融服务外包过程中各种风险,我国须重视在岸服务外包市场开发,走有中国特色的“内外结合”发展道路。要想更好地发展中国的金融服务外包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并完善外包服务商的资格审查和信用评级制度,以及有效的外包监管制度。2.制定相关法律。完善的法律可以保证外包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3.政府合理规划和建设金融服务外包园区和城市。充分发挥政府前瞻性的长远规划,应将各大城市分开管理,给予差别的政策,以最大程度充分发挥各城市的优势,避免各城市之间的盲目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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