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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商业银行理财业务

2010-01-13 16:31 来源:吴丽生

  【内容摘要】:近几年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在快速发展和演进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本文主要分析目前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银行机构要树立社会责任,规范理财产品营销,充分披露信息和规避风险,提高产品透明度,加强对公众知识的宣传教育等规范、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有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 个人理财 理财规划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加,居民理财意识、理财意愿日益增长,中国进入全民理财的时代,与此同时中国理财市场发生很大的变化,资产质量和数量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市场有待进一步完善,创新发展动力逐步增强。这几年在监管部门引导和大力帮助下,银行理财业务受到新闻媒体和投资者广泛关注。银行理财新产品层出不穷,理财市场空前的繁荣。为引导投资者树立健康、正确的投资理念、进一步推动银行理财市场的长远发展,需要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进行深入的研究。

  一、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一)理财业务的现状

  个人理财业务,又称财富管理业务,是指银行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分析客户自身财务状况,了解和发掘客户需求,制定客户财务管理计划,帮助选择金融产品以实现客户理财目标的一系列服务过程。在国外,个人理财业务具有批量大、风险低、范围广、经营稳等优势,占据着重要位置。反观国内,自1996年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最早挂出“私人理财中心”的牌子至今,居民理财意识不断增强,个人理财市场空间巨大。据统计,我国民间拥有的金融资产已经超过10万亿元,其中包括居民储蓄、国债、股票、企业各种债券、个人外汇储蓄等。为日益壮大的中产阶层个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理财服务,是市场发展的需要,更是银行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同时,国外商业银行的发展表明,未来中间业务将是银行利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花旗银行2001年70%的利润来自中间业务;香港恒生银行2002年个人理财占整体盈利的49%.而在我国,近年来随着银行业的不断变革,一方面各行千方百计竞争存款,导致营运成本大幅提高;另一方面由于贷款集中在一些垄断性的行业、集团,风险加大,利率却偏低,盈利空间不断变小,于是积极拓展个人理财业务便成为银行服务的主攻方向,实践表明个人理财业务正在成为我国银行产品和服务创新的主要领域。继招商银行“金葵花理财”和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之后,建设银行推出了“乐当家”、中国银行推出了“中银理财”、交通银行推出了“交银理财”,而农业银行则推出了“金钥匙理财”品牌,通过让各阶层的顾客可以享受“一站式”贵宾化服务来发展自己的份额,截至2007年9月末,我国共有6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业务。2007年前三季度,各中、外资商业银行共销售1643只、2836款个人理财产品,销售总量近6000亿元,2007年全年销售总量预计突破1万亿元。理财服务和理财产品在激烈的竞争中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二、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理财市场不规范,导致恶性竞争

  2005年前,商业银行推行理财业务目的并不完全是为了增加中间业务收入,而在于争夺存款、提高市场份额。一些银行采取盲目承诺高保本收益率,甚至采取搭售储蓄存款的方式销售理财产品,将个人理财产品演变为变相高息揽储的工具。不少股份制商业银行甚至在亏损让利的条件下推出理财产品,以理财产品为竞争手段吸引中高端客户、争夺零售客户资源。而国有商业银行推出个人理财产品的主要目的是应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同业竞争,巩固中高端客户,减少客户流失。

  (二)理财人员知识结构不健全,专业的理财规划师严重缺乏

  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的业务,要求理财人员不仅要了解银行的各项产品和功能,还要掌握证券、保险、房地产等行业的相关知识。目前银行理财人员知识构成较为单一,具备理财规划师资格的就更少了。由于缺乏对个人理财业务熟悉的人才,银行理财师队伍建设可能成为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瓶颈。自2007年1月1日起中国政府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起,中国理财规划师人才的争夺战已进入白热化阶段,目前各地金融机构理财规划师已成抢手人才。汇丰银行本年招聘理财规划师1000人。06年理财规划师持证人数不过2万人。人才匮乏亟待培养。麦肯锡的一项调查资料表明,2006年中国的个人理财市场增长到570亿美元,专业理财成为我国最具发展潜力的金融业务之一。与理财服务需求不断看涨形成反差,我国理财规划师数量明显不足。我国国内理财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一个成熟的理财市场,至少要达到每三个家庭中就拥有一个专业的理财师,这么计算,中国理财规划师职业有20万人的缺口,仅北京市就有3万人以上的缺口。在中国,只有不到10%的消费者的财富得到了专业管理,而在美国这一比例为58%。

  (三)理财产品营销不规范,产品透明度不高

  部分银行在推销理财产品时,没有清楚、全面地告知客户该理财产品的收益和风险,甚至为了完成发售任务,采取模糊收益率、弱化风险提示等手段误导投资者,或吸引不适合该理财计划的客户购买。在中国社科院日前发布的《2008年银行理财产品评价报告》中,汇丰、花旗、恒生、东亚等6家中外资银行因理财产品的运作信息缺乏透明度而登上了报告中的“黑名单”。报告指出,在信用类和利率类产品方面,光大银行和招商银行信息不明产品合计占全部不明产品的3/4,尤其是光大银行,其不明产品占到本行产品的77.59%。而外资银行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最为严重。在人民币和外币的股票产品中,外资银行的不明产品占其全部产品的比重分别高达78.6%和32.9%,远高于中资银行的33.3%和11.1%。

  (四)对公众理财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

  客户对于理财产品的认知尚不成熟,理性投资理念尚未完全树立,投资风险意识比较淡薄。最近很多针对银行理财产品“零收益”、“负收益”现象的投诉事件也随之增多。理财产品的投诉除了部分是源自销售人员的误导以外,实际上相当一部分都是投资者对于风险的应急能力以及金融知识欠缺导致的。据调查有近八成的消费者对理财业务知之甚少。

  (五)理财业务售后服务不到位

  从各商业银行理财实践活动看,客户在理财过程投诉乃至诉讼最多的是开放式基金、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个人账户黄金买卖、个人账户外汇买卖业务、个人理财业务等理财流程问题。虽然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不断创新,但相关的业务咨询、功能介绍、金融导购等售后服务却严重滞后,使得许多居民对个人金融服务项目一知半解,无法真正享有服务。

  三、完善商业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策略

  (一)加强监管,规范理财市场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2月26日表示,中国银监会已经加强理财产品监管,严格防范创新业务风险和误导性销售,同时加大了对代客理财业务的监管力度。,要求商业银行代客理财业务必须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 严格遵循《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指引》有关保证收益、研发流程、成本与收益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实现客户分层、目标分群。

  (二)优化理财人员知识结构,加快专业理财规划师的培养

  选拔培训一批理财分析人员,加强保险、证券、税收、法律等相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使其具有为不同背景的各类人士提供全面理财服务的能力

  商业银行应按照《办法》第二十条关于理财业务人员培训和第五十六条关于理财业务人员的资格,《指引》第十九条关于建立理财业务人员管理制度和第二十条关于区分理财业务人员与一般产品销售人员的规定,加强理财业务人员的管理。商业银行应大力推行理财人员从业资格认证制度,建立理财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完善理财业务人员的处罚和退出机制,加强对理财业务人员的持续专业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要建立问责制,对发生多次或较严重误导销售的业务人员,及时取消其相关从业资格,并追究管理负责人的责任。

  (三)规范理财产品营销,提高产品透明度

  商业银行应该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介绍理财产品这种业务模式,让公众明白理财产品并非高息存款,而是风险自担的委托投资,公众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购买和购买什么类型的理财产品。如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被评为年度“最佳个人理财品牌重点提高产品透明度与信息披露水平,制定了《光大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光大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操作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对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工作的机制、内容、要求、操作流程、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此外还增加了理财产品月度投资报告、相关投资标的市场报价、相关投资市场重要信息分析等参考信息公告,帮助客户及时有效的了解产品投资策略和市场风险。这是非常好的做法,值得大力推广。

  (四)加大对公众理财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

  高度重视投资者的教育工作,把投资者教育放在与产品开发、营销同等重要的地位。商业银行要花大量的精力、大量的人力通过举办投资沙龙、理财讲座等各种形式普及金融知识、推广消费者投资风险教育,促进市场信息透明化等公众理财投资教育方面做的大量工作。这方面做得比较好的如花旗银行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投资者教育,如360度花旗理财官客户讲座,请来经济学家、花旗内部和合作伙伴的资深专家为客户做宏观经济的介绍以及投资理财的建议,他们还印刷的理财产品以及知识小册子,帮助普通消费者了解金融知识,并向客户传达正确的投资观点,引导客户正确的投资行为

  (五)加强理财业务售后服务管理,建立理财业务的投诉处理标准和程序

  客户投诉处理机制是保障客户利益的重要环节,客户投诉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规范发展具有较好地促进作用。构建全面、透明、方便和快捷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包括处理客户投诉流程、回复安排、投诉调查以及客户投诉的补偿、赔偿制度。这不仅有利于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提升银行理财产品品牌价值,更有利于提升银行声誉。银行应高度重视客户对理财产品相关事宜的投诉工作,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实施投诉一站式服务,明确客户投诉处理程序、时限,减少因投诉法律诉讼转化几率,建立高素质客户投诉专员队伍,化解理财客户投诉风险。

  【参考文献】

  [1]潘丽娟.我国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与对策[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8;(1)

  [2]喻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新趋势[J],中国金融,2007(21)

  [3]刘珊,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探讨[J],价值工程,2005,(2)

  [4]孙飞.陈兵 美国个人理财业发展概况 - 铜陵学院学报 2006(2)

  [5]吴独秀.中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探讨.铜陵学院学报 2007(5)

责任编辑: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