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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性赛事经营管理现状研究

2011-09-23 08:56 来源:董峰 高朝阳

  摘要:本文从理论上概述了我国商业性赛事的概念,产品的价值、分类以及特点,调研分析了我国商业性赛事经营管理现状,对当前我国体育商业化的发展提出一定的认识与看法,为培育和开发竞赛市场提供有价值的理论依据和参考建议。

  关键词:商业性赛事;经营管理;现状

  一、前言

  育竞赛表演市场是体育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体育产业中商业价值较大的部分,近年来国内兴起的商业性赛事已成为竞赛市场的一个重要内容。商业性赛事的兴起,给我国竞技体育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其在活跃国内竞赛市场、加强竞赛与国际惯例接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解决竞赛资金不足、满足人们欣赏高水平比赛的需要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我国商业性赛事还处在一个兴起发展阶段,实践上我们的经营管理水平还不高,理论上的研究则更为不足,理论的滞后势必影响实践的发展,因此,要提高我国商业性赛事的经营管理水平,有必要对其进行综合的分析研究。对商业性赛事经营管理的研究也在丰富体育经营管理学科理论、丰富课堂教学、指导社会体育管理专业方向学生进行教学实践,并为进一步进行体育经营管理理论研究打下一个好的基础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通过图书馆、网络、体育行政机关等信息渠道,查阅有关商业性赛事的论文、期刊、政策法规文件以及与课题研究有关的市场经济理论、相关体育法律、法规及管理学等方面的资料,为论证课题提供理论依据和事实依据。

  2、实地考察法。根据研究进度按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提供的2003-2005年度商业性赛事信息,选择有代表性的赛事活动,进行了调研。

  3、专家访谈法。对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决策人员、比赛的经营管理者及专家学者进行了走访、座谈听取意见。

  三、结果与分析

  1、商业性赛事概念

  界定商业性赛事即赛事举办者以赢利为目的,同时满足社会体育竞技观赏需求而举办的比赛。如各种职业联赛、各种商业比赛、大奖赛、巡回赛等。20世纪70年代欧美经济发达国家的职业体育比赛首开先河,发展至今已经形成了较成熟的市场及市场化的管理运作方式。

  2、商业性赛事产品的价值及分类

  (1)商业性赛事产品的价值。商业性赛事也是竞赛表演,是以竞技运动为手段,以比赛为形式,以提高竞技成绩、培养选拔人才或者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体育活动,可以满足社会体育文化需求,是社会文化的一部分。商业性赛事与其他产品一样,也有价值,从生产的角度看,商业性赛事就是组织者投入大量的精力和财力,运动员及教练员在台前幕后洒下无数汗水,多方劳动的结晶。使用价值是产品的核心,赛事产品的使用价值首先体现在他能满足人们精神生活的需要上,满足观众的审美需求,使观众得到娱乐、刺激和文化享受。其次,商业性赛事还能对社会组织和企业起到宣传作用,提高他们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具有其他活动所无法具备的特殊价值。正是赛事产品独有的使用价值,不但为商业性赛事的市场运作营造了生存发展空间,还使体育组织通过对体育资源的有偿转让,实现了组织比赛和培养运动员的价值补偿。

  (2)商业性赛事产品的分类。要分析商业性赛事产品的经济特性,必须明确商业性赛事向社会提供了什么样的产品。在现阶段,商业性赛事所提供的产品主要是指无形资产形态的产品组合,这种组合可以分为核心产品和衍生产品。

  ①核心产品。就是运动竞赛和竞技表演的服务过程,是通过运动员的赛场表现、运动员、运动会的名气、运动比赛的结果、运动竞赛的赛场氛围等表现出来的。

  ②衍生产品。是指在商业性赛事生产过程中,依托核心产品再生的新产品,也就是利用核心产品的特点、价值和意义等满足市场需求,将这些特性商业化,从而派生的一种无形产品。如商业性赛事的冠名权、冠杯权;会徽、吉祥物等标志特许使用权;电视转播权;场地广告牌使用许可权等。核心产品可以独立存在,而衍生产品必须依附于核心产品,离开了核心产品,衍生产品就没有存在的基础,也没有被提供的可能。

  3、商业性赛事活动市场化的本质及基本特征

  (1)商业性赛事活动市场化的本质。从市场经济角度讲,商业性赛事的市场化是一个商品交换的过程。运动会组织者是商品生产者,通过组织运动员进行高水平竞技体育表演为公众提供一种具有特殊观赏价值的服务产品。同时,商业性赛事的筹备和举办涉及到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必然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和重视。因此,商业性赛事拥有了巨大的无形资产,具有极高的商业媒介价值。实现商业性赛事的商业媒介价值的主要渠道包括:门票;出售比赛电视转播权;征收赛场内外各种形式的广告费;征收赛场界定区域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租让费和由于赛事而增加利润的专利费;出售比赛冠名权;比赛指定器材、用品的特许费;各种保险的利润分成;发行体育彩票;发行具有捐资面值的纪念邮票和纪念币;征收印有运动会名称、会徽、吉祥物、标志商品的专利费;接受财团、企业、个人的捐赠与赞助等等。

  因此,所谓商业性赛事的市场化,其本质就是赛事组织者通过采用各种手段,对赛事的各种服务产品和无形资产进行营销活动,使商业性赛事的观赏价值、商业媒介价值等通过市场实现其商品价值的过程。

  (2)商业性赛事市场化的基本特征。①以商业性赛事的观赏价值为基础,以赛事的市场价值为判断标准。商业性赛事的观赏价值与市场价值是相互联系的。其中,商业性赛事的观赏价值是基础,它决定了商业性赛事的市场价值能否实现和实现程度的高低。同时商业性赛事的市场化也会促使商业性赛事的组织者尽可能提供高质量的“产品”。换言之,商业性赛事的观赏价值如何是由市场决定的,是不以商业性赛事的组织者的意志为转移的。

  ②商业性赛事具有过程不可复制的唯一性。这种唯一性使得每一场商业性赛事都是一个独特的“产品”,使人“常看常新”,即每一次比赛都是一个全新的“生产”过程,“生产者”必须尽可能全面开发利用其商业价值,以期收回成本并赢利。

  ③商业性赛事具有极强的时效性。商业性赛事具有生产与消费同时性、即时性特点,商业性赛事的无形资产如赛事冠名权、广告发布权、电视转播权、各类标志的特许使用权等一般也都有特定的时限。这就要求商业性赛事的经营开发者必须及早对商业性赛事的开发进行策划和准备,最大限度地挖掘商业性赛事的商业价值。

  ④产品价格的不确定性。商业性赛事的主要产品是服务产品和无形资产,其价格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赛事组织者必须对商业性赛事自身的商业价值有清晰的认识,这是实现商业性赛事商业价值的重要前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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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王德禄,邵琳琳。赛事项目公司的商业模式分析[J]。未来与发展,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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