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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2012-04-18 08:36 来源:何瑱

  论文摘要:本文分析论证了我国目前收入分配领域出现的问题以及产生的根源,提出必须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有效合理地调节过高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群体比重;切实提高普通劳动者的收入。

  论文关键词:两个比重 居民收入 劳动报酬 初次分配

  我国改革开放走过了30多年的历程,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不得不承认,我们的改革还有未到位的地方。其中,如何进一步改善民生将是未来改革必须要面对的一项重大课题。“十二五”正是能否顺利解决这一重大课题的关键时期。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近年来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超过了合理的界限,制约了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影响了社会稳定。

  一、目前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出现的问题

  1、基尼系数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

  国际上通常把基尼系数作为衡量收入差距的重要指标,目前我国基尼系数约为0.47。一般认为,当基尼系数处于0.4—0.5,表示收入差距过大,超过0.5则意味着出现两极分化。而国际上通行的是把0.4当作市场经济国家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指标。据此衡量,我国目前收入差距过大已是不争的事实。

  2、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问题

  改革开放以后,为将有限的资源配置到发展条件比较好的地区,国家把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放在东部沿海地区,实行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对东部沿海地区实行投资、财税、信贷、外贸外资、价格等政策倾斜,打破了地区发展上的平均主义。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浙江、江苏为24611元、20552元,而西部省份甘肃、贵州,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才12060元、12862元,前者几乎是后者的2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浙江10007元,贵州3005元,前者几乎是后者的3倍。

  3、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问题

  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数据,从1985年到2009年,我国居民收入的城乡差距由1.86倍扩大到3.33倍。如果算上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这个比例将进一步扩大到1∶4以上,这成为我国贫富分化的主要原因。2009年上海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324元、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8838元,同为直辖市的重庆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621元、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15749元。可见在城镇居民内部差距、农村居民内部差距、城乡居民之间差距中,城乡差距最大。

  4、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问题

  行业间收入分配差距主要是指城市内部不同行业从业人员的收入差距。如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烟草等垄断行业职工平均工资与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关系为1.52至2.53倍。2008年,行业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的差距扩大到42346元,职工平均工资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的差距为4.37∶1。如果再加上工资外的优厚的福利待遇,这一差距还会更大。

  二、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形成的原因

  1、社会转型、制度变革是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基本原因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正是我国社会转型和制度变革时期:基本经济制度转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经济体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配制度转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市场经济竞争性导致的居民收入形成差距是难以避免的,我们要在承认拉开差距合理性的同时,纠正差距过大和防止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2、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是收入分配差距拉开的客观原因

  由于各地区位置、自然资源条件等差别很大,造成区域之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明显地呈现出东、中、西阶梯式发展的格局。我国作为一个二元经济结构国家,现代经济部门与传统经济部门并存,长期存在的城乡分割是原有体制的遗留。只要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存在,城乡居民间收入差别就会不可避免地存在。

  3、政策失衡、公共服务用品分配不合理是分配差距拉大的重要原因

  分配问题并不单单是经济领域的问题,也受到很多政策方面的制约。城乡不同的发展政策以及城乡居民的不平等待遇,如“剪刀差”、“户籍制度”等的实施,拉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再如社会保障问题,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存在保障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的问题,对社会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不够。据统计,在城镇就业人员中,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仅为62%和60%,农民工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不足20%和31%。

  三、提高两个比重,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要改革和完善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最根本的要靠改革和发展生产力,努力把财富“蛋糕”做大,才有进一步考虑如何把蛋糕分好的可能。而现阶段,基于我国国情,改革取向可以简单概括为:“调高”、“扩中”、“保低”。

  1、有效合理地调节过高收入

  在改革开放政策的鼓励下,一部分人抓住机遇、勇于开拓,通过发展个体和私营经济等方式,率先富了起来。对他们的合法收入应该依法予以保护,同时也必须进行必要的调节。这是促进分配公平、缩小社会成员收入差距的必然要求。但必须强调的是,“调高”不是简单的“抽肥补瘦”、“劫富济贫”,更不是“均贫富”,而是要通过税收等手段,使高收入群体的一部分财富交给国家,用于二次分配。比如开征房产税和物业税,完善个人所得税

  2、扩大中等收入者群体比重

  经验证明,在一个社会中,中等收入群体的发展壮大有助于社会稳定。而目前,我国中等收入者数量偏少,所占比重过小。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十分重要的就是推动农业劳动力向非农行业转移,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改革城乡二元结构,稳步推进进城农民逐步融入城镇,让更多从农村转移出来的人口进入中等收入者行列。

  3、切实提高普通劳动者的收入

  目前我国分配格局中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与政府、企业所占比重相比较低且呈下降趋势。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与土地、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所占比重相比较低,出现企业收入增长较快,居民最少的格局。90年代初到2005年的《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表明,初次分配中,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由68%降至60%,政府和企业由16%和16%升至17%和23%。在绝大部分百姓的收入来源都是劳动收入的情况下,解决分配问题,首先要切实提高普通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收入,使劳动者工资增长与国民经济增长和企业利润增长相匹配。在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胡总书记强调要“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这既切中了分配不公问题的要害,又指出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关键。

  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社会发展中不协调的因素,都会在收入分配中体现出来。调节收入分配,是以共同富裕为目标,使全体人民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解决好收入分配问题,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8[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17.

  [2]李忠健。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差距问题探析[J].改革与战略,2009(5).

  [3]李红艳:增加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的理论探讨[J].理论导刊,2008(6).

  [4]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J].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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