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付账款的含义:货未到,先付款
预付账款是预先付给供货方客户的款项,也是公司债权的组成部分。我国对预付货款的范围、限额具有严格的规定。
二、私营公司预付账款的核算
私营公司应设置“预付账款”账户对预付货款进行会计核算。企业对供货方预付货款时,应借记“预付账款”科目,以后收到预购的材料或商品时,则贷记“预付账款”科目。现举例说明。
[例]星光电器厂预付甲企业的原材料款共计150000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预付账款——甲企业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
收到原材料及专用发票时,货款价为200000元,增值税为34000元,应补付84000元。则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物资采购 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
贷:预付账款——甲企业 234000
补付货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预付账款——甲企业 84000
贷:银行存款 84000
若星光电器厂收到原材料及专用发票,全部货价为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应退33000元,则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物资采购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
贷:预付账款——甲企业 117000
退回多付的货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33000
贷:预付账款——甲企业 33000
若私营公司预付货款情况不多,也可将预付的货款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预付货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材料或商品时再予以转销。若期末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付账款”所属明细科目有借方余额的,应将这部分借方余额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