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信托资产管理会计报告由信托管理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组成。对外提供的信托资产管理会计报表包括:信托资产来源、运用表、信托业务利润表及其附表等。信托投资公司应按季或按信托计划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或受益人报送其信托资产运用及收益情况表”。
以前的会计制度中,信托资产来源和运用并入信托投资公司本身的资产负债表,信托收入和费用也纳入信托投资公司的收入和费用。
上一篇:金融企业债权重组的核算
下一篇:金融企业信托业务的会计核算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