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核算财政预算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应设置“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材料”、“固定资产”、“财政补助收入”等账户。
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工资,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代发工资银行盖章转回的工资发放明细表:
借: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
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材料、服务的款项,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有关凭证:
借:材料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
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购置固定资产的款项,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有关凭证:
借: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
同时: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