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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资产的财务处理方法

2003-12-31 8:29  【 】【打印】【我要纠错
    1)根据具体的资产情况增值情况,以及每年计提折旧、分摊费用的情况一一逐年调整应纳税所得额,采用这种方法,比较准确,但是工作量很大。

  2)采用综合调整的方法,对资产评估中的资产增值部分,不分资产的项目、性质,在以后每一年度中平均分摊,并相应调整当年的应纳税所得,但是此种方法调整期限不能超过10年。

  以上调整方法由企业报税务机关批准后,不得调整。

  例子:

  199X年末,A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制,进过评估,确认企业固定资产增值200万,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企业所得税率为33%,假设增值资产无残值(为计算方便),则会计处理如下:

  一、资产评估确认增值时:

  借:固定资产200万
    贷: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134万

  递延税款66万

  二、每年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经营费用)20万
    贷:累计折旧20万

  三、调整应纳税所得

  借:递延税款6.6万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6.6万

  四、结转如入资本公积(分10年)

  借: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13.4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13.4万元

  以上四步分录企业连续做10年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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