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销售产品一批,售价(不含税)10000元,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n/30,增值税率为17%,产品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按总价法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帐款11700元;
贷:产品销售收入10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元。
如果上述货款在10天内收到,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1466元(11700X98%),
财务费用234元(11700X2%);
贷:应收帐款11700元。
如果超过了现金折扣的最后期限,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1700元,
贷:应收帐款11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