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而获得的各种收入。包括从各种来源开支的货币及实物工资,即单位以工资、福利形式以及其他各种形式从成本、费用或利润中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工资性的报酬,以及个体和其他劳动者通过参加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各种劳动报酬。
职工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计件工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加班加点工资,副食食品价格补贴(不包括财政支付给职工的肉价补贴),以及其他工资构成。但不包括从城乡个体户得到的收入。
职工保险和福利——是职工在工资、奖金以外从单位直接得到的用于个人的保险、福利费。包括职工福利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以及从税后利润中开支的其他保险、福利费。农民货币收入——指农民出售农副产品的净收入及从事工业、建筑业、商业、服务业等生产活动的净收入。这部分收入中已经消除了中间产品的价值,也不包括上交地方财政各项税收及集体企业的提留。
农民自产自用——主要是农民生产出来的最终产品中供消费部分的产出。
城镇个体劳动者收入——指经工商行政管理单位批准开业领到执照的个体工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等个体劳动者经营收入中扣除各项费用和税金后的净收入。
其他职业者收入——指军委系统的机关、部队、企业、学校、医院等各部门全体人员的工资、津贴以及免费供应战士的伙食、衣着、日用品等。
居民其他货币收入——指居民上述收入以外从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金融部门得到的其他劳动收入,如旅差补助、会议补助、发明奖、稿费、讲课费、专项工作报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