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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以存货清偿债务时债权人的记账方法

2003-3-11 8:29 来自:中国财会网 【 】【打印】【我要纠错
债权人接受的非现金资产作为存货管理的,债权人应按债权的账面价格结转债权,按债权的账面价值扣除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存货。受让的存货是否发生减值,在重组日不涉及,待期末与其他资产一并考虑减值问题。

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存货的入账价值或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和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借:原材料
库存商品
坏账准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贷: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

(2)支付补价的,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借:原材料
库存商品
坏账准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支付的补价和相关费用)
应交税金

受让的非现金资产中,除存货外,如果还涉及其他非现金资产,则应按存货的公允价值和其他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以确定存货和其他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

例:甲企业欠乙企业购货款700000元。由于甲企业财务发生困难,短期内不能支付货款。经协商,甲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偿还债务,该产品的销售价格550000元,实际成本440000元。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率为17%。乙企业接受甲企业以产品偿还债务,将该产品作为产成品入库,并不再单独支付给甲企业增值税额;乙企业未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根据上述资料,乙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             606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3500 (550000×17%)
   贷:应收账款——甲企业         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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