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于会计差错引起的需要调整损益事项的会计处理
1、本期发现的属于本期的会计差错事项和以前年度的非重大会计差错事项
本期发现的属于本期的会计差错,应于发现时调整本期的相关项目。如:某企业于1999年5月发现一项固定资产在本年度漏提拆旧,数额为3000元。则应于发现时补提折旧,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3000
贷:累计折旧 3000
对于本期发现的属于与前期相关的非重大会计差错,不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上期相同的相关项目,属于影响损益的,应直接计入本期与上期相同的净损益项目。非重大会计差错是指不足以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如:某企业1999年发现1998年管理用的设备少提折旧2000元,对于这一非重大会计差错,企业应将1998年少提的2000元折旧计入1999年的管理费用,同时调整累计折旧的账面余额。
2、本期发现的属于以前年度的重大会计差错事项
对于发生的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损益的影响数,并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重大会计差错是指企业发现的使公布的会计报表不再具有可靠性的会计差错。
如:某企业于1999年5月发现1998年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利息费用200000元,计入了1998年度的损益。发现该项差错后企业应调整增加工程成本200000元,增加1998年度的利润总额200000元,增加1998年净利润134000元(该企业适用33%的所得税率),调整增加未分配利润134000元,调整增加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20100元(假设该企业按净利润的10%和5%分别提取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调整增加应交税金66000元,该企业应在1999年的资产负债表中,调整未分配利润、应交税金、在建工程等项目的年初数。其账务处理为:
(1)调整工程成本
借:在建工程(已完工时,调整固定资产) 2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00
(2)计算应交税金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6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66000
(3)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人利润分配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34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34000
(4)提取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时:
借: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 20100
贷:盈余公积 20100
(5)报表调整
该企业1999年度资产负债表中在建工程、应交税金、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等项目的年初数均应调整,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财务费用、利润总额、净利润、所得税等项目的上年数也应调整。
在编制比较会计报表时,对于比较会计报表期间的重大会计差错,应调整各该期间的净损益和其他相关项目,视同该差错在发生的当期已更正;对于比较会计报表期间以前的重大会计差错,应调整比较会计报表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数字也应一并调整。
3、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影响损益的会计差错事项
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报告年度的会计差错及报告年度前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影响损益的,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损益的影响,并进行相关项目的调整。同时,调整报告期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留存收益数,调整报告期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的有关损益项目的金额,并调整当年发现会计差错月份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比如,某企业1999年3月(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4月5日)发现1998年一项应从6月份开始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漏提折旧,每月应提折旧1500元。则首先,应对1998年6—12月份本提部分予以补提。(假定该企业适用33%的所得税率,并按净利润的10%和5%分别计提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
(1)补提折旧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500
贷:累计折旧 10500
(2)调整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46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465
(3)结转调整净损益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03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O35
(4)调整利润分配的有关数字
借:盈余公积 1055.2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55.25
(5)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包括资产负债表中的累计折旧、应交税金、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等项目及利润表中的管理费用、所得税等项目。
(6)1999年3月份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应按上述调整后的数字填列。
(7)对1999年1—2月份漏提折旧部分,在3月份计提折
借:管理费用 4500
贷:累计折旧 4500
若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报告年度前的重大会计差错,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其损益影响数,并调整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的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
二、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需要调整损益事项的会计处理
会计政策变更时,一般应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并将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但不需要重编以前年度的会计报表。其会计处理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如同该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就开始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
若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则会计政策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未来适用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新的会计政策适用于变更当期及未来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方法。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需要调整损益事项的会计处理
对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涉及损益的调整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其会计处理如下:调整增加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减少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以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调整减少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增加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以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同时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及当期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