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企业经批准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应按照实际转增的盈余公积金额,借记“盈余公积”账户,贷记“实收资本”账户。
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用盈余公积派送新股转增股本时,应借记“盈余公积”账户,贷记“股本”账户。如果两者之间有差额,应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账户。
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将储备基金用于转增资本时,应当借记“盈余公积——储备基金”账户,贷记“实收资本”账户;外商投资企业用企业发展基金转增资本时,应当借记“盈余公积——企业发展基金”账户,贷记“实收资本”账户。
上一篇:长期负债
下一篇:教育费附加如何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