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接受捐赠现金资产时,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账户。
外商投资企业接受捐赠的现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按接受捐赠的现金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应交的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账户,按接受捐赠的现金资产的价值减去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账户;年度终了时,企业根据年终清算的结果,按接受捐赠的现金原计算的应交的所得税与实际应交所得税的差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账户,贷记“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