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退出是指商品已验收入库并支付货款,事后发现商品质量、规格等问题,经与供贷方协商同意,将商品退回供货方。发生进货退出业务,应由业务部门填红字进货单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取得证明单,然后将红字进货单和证明单各一联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
[例] 某商业企业在拆包整理商品时,发现上月购入的乙商品有2箱不符规格,经与供货方协商,同意退回商品,进价1000元/箱。作会计分录如下:财会部门收到红字进货单时:
采用进价核算的企业:
借:库存商品——乙商品 2000(红字)
贷:应收账款 2000(红字)
采用售价核算的企业(含税零售价1500元/箱):
借:库存商品——乙商品 3000(红字)
贷:应收账款 2000(红字)
商品进销差价 1000(红字)
收到供货单位开来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退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234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红字)
贷:应收账款 2000
上述会计分录,如果都用蓝字填制也可以,即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交税金”、“应收账款”。但在登账时,“应交税金”、“应收账款”应用红字记入借方发生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