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缴纳的印花税,是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贴足印花的方法缴纳的税额。不需要预计应交税金数额计入当期损益,与财务部门不发生结算或清算,所以不必通过“应交税金”账户进行核算。企业在购买印花税票时,直接借记“管理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如果企业需要预先购买印花税票,待发生应税行为时,再根据凭证性质和规定的比例税率或者按件计算应纳税额,在购买时可先借记“待摊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待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税凭证上,办理完手续后,再借记“管理费用”账户,贷记“待摊费用”账户。
例:某企业2002年5月份购入印花税票5 000元备用。6月份因签订购销合同和借款合同总计应贴印花税票2 800元。该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购入印花税票时
借:待摊费用 5 000
贷:银行存款 5 000
(2)签订合同时
借:管理费用 2 800
贷:待摊费用 2 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