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拒付货款和拒收商品的账务处理
1)拒付全部货款时,在账务上不作处理。
2)拒付部分货款时,按承付货款部分作处理。
3)承付货款后,又拒收商品。
支付货款时:
借:商品采购——××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收到商品时,拒收货物:
借:应收账款——××公司
贷:商品采购——××公司 (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红字)
收到供货单位退回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公司
2.购货折扣、退回和折让的账务处理
若折扣、折让在进货合同、协议中明示,则不作单独核算。若折扣、折让在购进的商品已验收入库,而货款未付时发生。帐务处理为:
借:应付账款
贷:商品采购
同时:借:库存商品 (红字)
贷:商品采购 (红字)
若折让在商品购货款已支付后发生,则
借:银行存款
贷:商品采购
3.商品进货退价的账务处理
1)核算应收的退货款:
借:应收账款
贷:商品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冲减采购成本:
借:商品采购
贷:库存商品
3)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4.商品购进补价的账务处理
1)核算出应付的补价款:
借:商品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2)调整采购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商品采购
3)支付补价款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5.发生自然损耗、溢余的账务处理
1)发生自然溢余,则:
借:库存商品
贷:经营费用——商品损耗
2)发生自然损耗时,则:
借:经营费用——商品损耗
贷:库存商品
6.非自然原因形成的商品溢余、缺损的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