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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三项基本支出”如何核算

2006-6-23 17:14  【 】【打印】【我要纠错

  农村税费改革后所形成的“村级三项基本支出”,即村干部报酬、办公费和“五保户”供养经费,泗阳县在财政部和省厅尚未明确如何核算与监管的情况下,围绕《省2001年乡财政决算编报说明》口径,结合该项资金收、支、监管实际,摸索出一套核算严密、监管有序的办法。

  实施这套办法的原则,是在遵循“乡管村用”的前提下,实行“纳入总账、增设细目、单独开户、民主理财、全程监管”。即:纳入乡财政总预算、单位预算和现金账内核算;在总预算和单位预算账内分别资金来源与运用增设相关明细科目;在总预算和单位预算账内单独开设银行存款账户;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对资金形成与支出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具体核算与监管办法主要通过科目设置、审核结报和监管办法三方面实施。

  科目设置。总预算岗位在该项资金形成与拨付的一级科目下,按照《江苏省2001年乡财政决算编报说明》,同口径增设三个二级明细科目,即“补助工资、办公费、‘五保户’供养经费”。单位预算岗位依据资金拨入与用项,在“拨入经费”和“其他支出”科目下,设置“补助工资”、“五保户供养”三个二级明细科目;同时在“经费结余”科目下设置三个同样的二级明细科目,以考察年度结余或透支情况,以便结转下年总体安排;还要在“办公费”二级科目下设置“办公费、报刊费”等三级明细科目,旨在考察、安排的办公费应掌握在什么基准线上。

  审核结报。以行政村为单位,一律实行“报账制”。即“办公费”与“五保户供养”经费,采取核给适当“备用金”办法,形成支出后首先由农经助理初核把关,尔后交由乡(镇)长核报。统一性开支与较大项目的开支,如征订报刊、办公用品等项,直接由财政所统一安排。“补助工资”则视同政府人员,由财政所直接编造名册,经乡(镇)长审核后发放到人。每月末,单位预算会计向总预算会计编报拨入和支出明细表;具体款目依据省《编报说明》中的“类、款、项、目、节”设定。

  监管办法。以乡(镇)为单位,成立由纪委书记为首,人大主任、财政所长、农经助理以及若干村干部组成的理财小组,对此项资金从形成起至支出实现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会审;其活动方法,实行按季审计。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测算的资金筹集途径是否符合省规定;测定的资金总额是否保证实际需要;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到专户;到位的款项有无被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审核把关是否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精打细算的原则;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资金领拨结报关系是否理顺、内容是否完整、数字是否准确;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达到规范化要求;有无利用政府“中心”工作考核,借故拖压兑现工资等。活动要求:每季汇审结束后,不仅要形成书面材料向乡(镇)长汇报,提出针对存在问题的建设性意见,特别是资金筹集过程中的政策执行和及时、足额拨付到账及其使用情况;同时还要将会审材料与整改结果材料各保留一份,以待上级检查时一并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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