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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业务的会计处理

2006-7-28 16:28  【 】【打印】【我要纠错

  企业在不同的结算方式下,应当根据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银行存款的收付款凭证编制银行存款的收付款凭证,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中的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在银行的其他存款,如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通过“银行存款”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为了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及时掌握银行存款收付的动态和结存的余额,企业必须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序时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企业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月份终了,“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必须与“银行存款”总账科目的余额核对相符。

  有外币业务的企业,应在“银行存款”科目下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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