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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退回的发票的帐务处理(二)

2006-7-25 16:8  【 】【打印】【我要纠错

  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6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的当期销售额中扣减。在实际工作中,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时,首先,必须在货物退回入库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审核查验实际退回货物与购货方提供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由购货方向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是否相符。其次,按照实际退货由仓库保管部门验收入库,开具《验收入库单》。再次,财会部门凭《验收入库单》,《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等,开具红字发票,办理付款手续。并根据以上资料进行帐务处理。

  会计处理为:

  1.   借:产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   借:产成品

    贷:产品销售成本

  三、对于应税消费品的退回帐务处理

  工业企业:

  ①发生应税消费品销货退回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②收到退回的消费税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商业企业:

  ①发生销货退回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②收到退回的消费税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外商投资企业:

  ①发生销货退回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产品销售税金

  ②收到退回的消费税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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