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在“应交税金”账户下设置“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明细账户,专户用来核算企业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发生和缴纳情况。该账户的贷方反映企业按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当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方反映企业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交而未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在会计核算时,企业按规定计算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实际上交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